【北京招商】国有科技型企业激励政策扩容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创新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范围。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通过优化激励机制,激发技术和管理人员活力,同时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新的政策工具,吸引更多优质科技项目落地。新规覆盖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未上市科技子企业等五类主体,并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释放制度红利。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调整
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激励机制。2024年三部门修订的《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首次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投资的未上市科技子企业、高等院校孵化的科技企业等纳入激励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取消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和研发人员数量的硬性要求,改为综合评估创新能力和市场价值,这一变化显著降低了企业参与门槛。
二、覆盖范围的具体拓展
激励政策新增三类重点支持对象:一是转制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如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多家由科研院所转制成立的企业;二是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优质企业,例如广东省深圳市入库的半导体研发企业;三是省级以上科技服务机构,包括上海市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政策明确要求各地方国资委建立动态企业名录,确保精准施策。
三、制度设计的创新亮点
新规提出"分层分类"激励模式: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允许以分红激励为主;对成长型企业,鼓励采用股权激励与项目收益分红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试点案例中,某国有生物医药企业通过"岗位分红+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组合,使核心团队收入增长超30%,研发周期缩短20%。政策同时要求企业建立激励资金池,实行专户管理。
四、地方实施的配套措施
多地已出台细化方案。江苏省要求省内国有科技型企业2024年底前完成激励方案备案,对南京市、苏州市等创新高地给予额外税收优惠;四川省成都市建立股权激励评估专家库,提供第三方合规性审查服务。部分区域还将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企负责人考核指标,确保政策落地实效。
五、预期影响与长效意义
此次扩容预计惠及全国超2000家科技型企业,通过建立收益共享机制,解决长期以来国有科技企业人才流失问题。从长期看,政策将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高校成果转化,如陕西省西安市依托政策推动军工技术民用化项目增长40%。分析指出,这一改革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探索,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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