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商】四部委联合推进规模化林场试点 探索国土绿化新路径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为创新生态建设机制,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河北、内蒙古、青海三地启动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管护,探索市场化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有效模式。试点将重点突破资源管理、投融资机制等关键环节,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提供实践样本。
一、试点布局聚焦生态战略要地
根据最新政策要求,首批试点选址于河北省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沙地及青海省湟水流域三大区域。这些区域分别承担着华北平原生态屏障、北方防沙带关键节点、青藏高原水源涵养等重要功能。试点建设将统筹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通过规模化林场建设提升区域森林覆盖率,其中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对遏制土地沙化具有示范意义。
二、市场化机制破解资金难题
政策明确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基本原则,创新推出三项机制:一是允许人工商品林经营权流转,激发企业营林动力;二是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三是推行"以奖代补"模式,对达到生态指标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倾斜。此前在山西、贵州等地的类似实践中,社会资本参与度提升显著,为试点推广积累了经验。
三、制度创新保障长效运营
试点方案提出三大突破方向: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建设运营方面,试点"先造后补""代建托管"等合作模式;监管体系方面,建立卫星遥感与地面巡查结合的动态监测网络。这些措施旨在解决传统造林工程中存在的管护难、收益周期长等痛点,确保绿化成果可持续。
四、阶段目标衔接国家战略
试点建设周期与"十四五"生态规划同步,至2025年需完成三项核心任务:形成可复制的规模化造林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不少于两种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修复企业。阶段性成果将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大战略评估体系,为后续在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推广提供决策依据。
此次试点标志着我国生态建设机制从政府主导转向多元共治,通过制度供给释放市场活力,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的同时,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相关部门将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定期评估试点成效,及时优化政策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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