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商】融资租赁等三类机构监管职责划归银保监会

企业融资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6日
2018年4月,商务部发布通知,将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的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制定职责正式划归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当月20日起相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全面履行。这一调整是落实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强化金融监管协同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各地招商引资创造更为稳定透明的金融环境。
一、监管职责划转是深化金融监管改革的必然要求。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及此前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解决监管空白和交叉问题成为改革重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作为类金融机构,其业务经营与金融风险防控密切相关。此前由商务部门承担监管规则制定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标准与其他金融机构不统一的情况。此次职责划转至银保监会,有利于实现对各类金融活动的统一监管框架,避免监管套利,符合“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改革方向。
二、行业规范发展亟需专业化金融监管支撑。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部分机构偏离主业、违规开展类信贷业务等问题。银保监会作为统筹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的专业机构,在风险识别、规则制定、监管执法等方面拥有成熟经验和专业团队。接管相关职责后,能够基于金融行业整体风险防控需要,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业务经营规则,引导三类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监管协同效能提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此次职责调整并非简单的权限转移,而是金融监管体系优化的重要一环。银保监会可依托现有对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将三类机构纳入统一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框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与风险联防联控。例如,在资金来源审查、客户资质管理、资产风险分类等方面建立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衔接的标准,既能提升监管效率,又能降低机构合规成本。这种专业化、系统化监管将为行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间接支持各地招商引资工作中对金融配套服务的需求。
四、地方层面需有序推进职责交接与工作衔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相关工作。北京、上海、广东等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集中的地区,商务部门需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监管档案移交、数据信息共享、存量机构排查等工作,确保监管职责平稳过渡。同时,地方政府需统筹协调商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在过渡期内加强对三类机构的指导,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保障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为后续银保监会制定具体监管细则预留充足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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