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推动多省市可再生能源优化 助力招商引资

新能源产业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能源局联合发布方案,旨在系统性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为各省市招商引资创造优质环境。该计划设定了阶段性实施目标,通过政策协同和市场创新,激发清洁能源投资活力,促进产业绿色升级,确保2020年前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消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一、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背景与挑战涉及能源结构性瓶颈。部分省市因电网调节能力不足和供需错配,导致清洁电力被迫弃用,不仅浪费资源还抑制投资增长。例如,云南省和四川省作为水力枢纽,长期面临水能利用率偏低困扰,影响了地方招商引资项目的可持续性。可再生能源发展需统筹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升级,以缓解这一局面。
二、核心目标聚焦阶段性攻坚和长期规划,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各省市编制年度任务方案,确保弃用电量和限电比例逐步下降,争取2020年达成全国性解决目标。初步年份是过渡期,部分地区如云南省、四川省优先提升水能利用效率,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控制弃光弃风现象,陕西省和青海省同步优化光伏运行指标,其他区域则基于最低保障要求确保风电光伏发电稳定性。
三、省市具体举措针对地域特点差异化推进,为招商引资铺平道路。云南省和四川省着重强化水电站与电网协调,力争水能利用效率接近高标准;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定弃风弃光削减指标;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加速风能消纳;陕西省、青海省则推动光伏项目精准部署。所有区域结合招商引资活动,吸引设备制造和基建投资,形成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四、政策机制包括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和配额义务,保障市场公平运行。国家能源局在年度计划预留保障电量,促进市场化交易衔接,并设定各省级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指标。电力市场主体需履行配额责任,支持省级用户跨区购电权放开,同时探索碳排放、节能减排与消纳考核政策的整合,打造高效融合体系。
五、激励机制涵盖调峰补偿和多方协调运行,为招商引资提供支撑。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建立风电光伏水火联动模式,通过市场化交易鼓励超额电量消纳。地方政府可据此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企业参与清洁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增长同步。
六、长期影响展望可再生能源与煤电协调发展新格局,赋能经济绿色转型。国家统筹煤电产能控制目标,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确保投产规模平稳运行。该方案将为省市招商引资开辟广阔空间,带动就业和产业升级,助力国家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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