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全面下放企业登记权限 助力地方招商引资与监管效能提升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自12月1日起正式停止办理具体企业登记业务,将原管辖的2654户企业(含已吊销未注销企业)全部下放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此举旨在通过简政放权推动招商引资便利化,强化属地监管职能,同时释放中央部门宏观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政策背景与改革历程
2014年11月,工商总局启动企业登记管理权下放工作,将其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改革初期,明确注册资本超1亿元或使用外资字号的企业需由总局核准,此类高门槛规定随着市场化进程逐步调整。通过五年分批推进,至政策落地前,已完成全部存量企业的迁移工作,涵盖北京、上海、广东等外资企业集中区域。
二、下放范围与属地化管理机制
此次下放涉及两类主体:一是正常经营的2037户企业,包括部分央企子公司和跨国企业中国总部;二是617户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完成注销程序的企业,后续清算工作将由属地部门监督。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需建立专项对接通道,确保档案移交、电子数据迁移等环节无缝衔接。以江苏省为例,已开发智能审批系统,实现90%登记业务“一网通办”。
三、政策效应与地方实践反馈
专家分析指出,权限下放形成双重红利:一方面,总局可聚焦全国性政策制定,如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等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地方部门通过近距离监管提升服务效率。浙江省在试点期间,外资企业设立平均耗时缩短至3个工作日,较原中央审批流程压缩60%。多地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将登记权限与税务、社保等事项整合办理。
四、未来监管方向与配套措施
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相关部门将强化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破数据壁垒;二是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三是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重点监管金融、能源等领域的下放企业。深圳市已探索“双随机+区块链”监管模式,实现风险预警精准推送。
此次改革标志着我国企业登记管理体系从层级审批向属地服务全面转型,通过权力下沉与数字化赋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效、更透明的营商环境。后续将根据实施效果动态优化配套政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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