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新政落地 北京机构严防自融风险

金融业 互联网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近期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领域推出重要举措,各地高新技术园区积极应对政策调整,通过优化金融环境吸引合规资本参与招商引资。本次规范措施聚焦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为行业健康发展和区域经济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一、监管框架重塑核心业务边界
依据最新政策指引,网贷平台被明确定位为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涉及信用中介职能。该规定通过对十余类经营行为的明令禁止,构建起系统性风险防范体系。在北京市海淀区、深圳市南山区等金融科技企业聚集区域,地方监管机构已启动机构自查工作,重点核查涉嫌违规的自融项目,相关整改要求已通过监管备忘录形式下发至辖区所有运营机构。
二、经营活动负面清单正式生效
新规建立九项禁止性管理条款:严格限制平台通过关联方进行资金归集,全面叫停保本保息承诺;明确禁止拆解融资标的,阻断资金池形成路径;禁止发售或代销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终止与私募基金的违规代销合作;关闭股权众筹业务通道,暂停实物众筹发行备案;重点约束大额信贷业务,上海浦东新区部分平台已主动清退超限额项目。
三、创新风控合作机制获政策支持
监管部门在划定经营禁区的同时,开辟合规创新通道:平台可引入持牌担保机构建立分层保障机制,北京市朝阳区已有企业完成第三方担保备案;允许与保险机构开发新型履约保证产品,首批试点机构在杭州市萧山金融城已完成系统对接。该政策导向既守住风险底线,又为行业转型预留空间。
四、信息披露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针对投资人权益保护痛点,新规建立穿透式信息披露机制。广州市天河区部分平台已在官网开设融资项目专栏,完整展示底层资产证明文件及资金流向凭证。监管系统通过对接央行征信数据库,实现借款人信息交叉验证,成都市高新区试点机构的不良资产识别率较此前提升27个百分点。
五、行业结构性优化持续深化
全国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存平台实缴资本门槛提升显著,宁波梅山保税区机构平均资本金达监管要求的1.8倍;存量业务规模实现有序压缩,重点区域借贷规模环比下降12.6%;高风险机构市场出清进程加快,行业良性退出机制在苏州工业园区试点成功。各地监管部门正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制定差异化发展指引。
该监管框架的建立为金融科技创新划定了安全区,在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既防范了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为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部分先行先试区域已将此政策融入金融科技产业规划,着力培育符合监管导向的数字金融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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