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升级河长制管理体系 跨区河流单设市级河长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3日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治理效能,北京正全面升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北京市将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度,对跨区重要河流单独设立市级河长,通过强化考核问责与全域监管,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基础。
一、河长制管理体系纵深拓展
北京自2016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域的河流治理责任体系。最初实行市、区、镇三级河长制度,由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分级分段负责辖区内河流管理。随着治理需求升级,河长制设置延伸至村级,形成市、区、镇、村四级河长架构,实现从骨干河流到山区沟渠的治理全覆盖。针对跨区河流治理难题,北京在五大流域中选取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跨区河流,单独设立市级河长,统筹协调流域内各区治理工作,破解以往分段管理中的协同难题。
二、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治理职责
为强化河长制执行效能,北京市整合水务、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多部门资源,组建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该办公室承担考核各级河长、汇总监测数据、制定治理方案等核心职责,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治理合力。办公室将围绕水质改善、景观提升、生态保护等目标,对河流岸边、水面、河底的污水治理、垃圾清理、违建拆除等工作进行全要素监管,确保河长责任落实到位。
三、考核问责机制刚性约束
河长制办公室建立起科学严格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北京16区经济社会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年年初制定动态评分标准,年底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发生重大恶性水环境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根据情节扣减1-10分;出现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时,直接问责相关河长,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以刚性约束倒逼治理责任落地。
四、全域监测网络支撑精准治理
为实现对河湖生态环境的动态监管,北京将全市水库、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布设多个监测点,构建起“点面结合、全域覆盖”的监测网络。监测内容涵盖水质指标、垃圾清运、违建管控等关键要素,监测数据实时汇总至河长制办公室,作为考核河长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通过常态化监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解决河流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提升
北京正加快出台《北京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河长巡查、会议协商、检查验收、信息报送等配套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机制。同时,修订完善河长信息公示内容及信息牌制作标准,明确公示河长姓名、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制度创新与流程优化,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北京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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