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率先发布建筑业“营改增”计价调整实施意见
建筑产业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3日
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北京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经长期研究制定,明确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通过调整计价依据为市场交易提供权威指导,推动建筑行业税制平稳转换。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营改增是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产业升级。作为全国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城市,北京率先响应国家税制改革部署,结合本地建筑市场实际,经过系统研究论证,出台该实施意见。此举不仅是落实国家财税政策的具体行动,更是北京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助力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计价规则的核心调整:坚持“价税分离”原则
实施意见严格遵从住建部“价税分离”计价规则,对北京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系统性调整。传统计价模式下,营业税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价税分离”后,将工程价款与增值税税额分开核算,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组成。这一调整使建筑市场交易价格更透明,计价依据更科学,有效避免了税制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计价混乱,为企业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工程款结算等提供明确指引。
三、实施范围与新旧工程的衔接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新旧工程的处理方式。在北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执行该实施意见。对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在符合国家相关财税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减少对已开工项目的影响。
四、定额体系的分类执行标准
针对北京现行的不同定额体系,实施意见作出分类规定。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定额且“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可按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按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的建筑工程,统一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这一分类处理方式充分考虑了不同定额的适用场景和工程实际情况,保障了计价依据的连续性和适用性。
五、对建筑市场主体的积极影响
实施意见的发布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产生积极影响。对建设单位而言,明确的计价依据有助于提高项目投资控制精度,降低成本风险;对施工企业而言,“价税分离”模式使税负计算更清晰,有利于企业优化成本结构,提升竞争力;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而言,统一的计价规则为其提供了专业服务的标准,促进咨询行业规范化发展。整体来看,这一政策为建筑市场营造了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对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参与北京建设、助力招商引资具有重要意义。
六、政策落实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意见有效落地,北京相关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向建筑市场主体普及“价税分离”计价规则和具体操作方法。同时,建立健全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财税政策更新,及时优化完善相关规定,保障政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此外,加强市场监管,对违反计价规则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推动营改增政策在建筑行业全面落实。
七、行业发展的长远价值
从长远来看,北京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建筑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一步。通过税制改革和计价规范,倒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促进建筑行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转变。同时,规范的市场环境和明确的政策导向,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建筑领域,助力北京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