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税务总局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流程,优化纳税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涉税风险。该规程自2018年7月起正式施行,通过明确征管标准、简化办税流程、强化部门协作,为资源型企业营造稳定透明的税收环境,助力地方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资源税改革历程:从制度建立到动态完善
我国资源税自1984年开征,初期针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主要矿产资源,对开采单位和个人征收。1994年,国务院颁布《资源税暂行条例》,确立“普遍征收、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奠定了资源税制度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有征管模式逐渐难以适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需求。2016年7月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核心内容包括扩大征税范围、推开从价计征方式、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合理设定税率及优惠政策,推动资源税从“量”到“价”的转变,更好发挥税收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
二、《规程》核心内容:明确标准与优化流程
《规程》聚焦资源税征管中的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规范。在计税价格确定方面,除沿用《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外,新增按价值构成确认自采自用原矿或精矿计税价格的方法,即依据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扣除加工环节成本利润后确定,同时设置“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兜底条款,增强征管灵活性。在费用扣减方面,明确销售收入中包含的运杂费及外购矿购进金额可依法扣减,但对明显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运杂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合理调整计税价格,确保税基准确。
三、代扣代缴管理:精准界定适用范围
为提升征管效率,《规程》对资源税代扣代缴作出严格规范。明确规定,已纳入开采地正常税务管理或在销售矿产品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不再适用代扣代缴方式;代扣代缴范围限定为除原油、天然气、煤炭外,税源小、分布零散、开采不定期等难以在采矿地申报纳税的矿产品。这一调整既避免了重复征管,又确保零散税源应收尽收,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四、协同治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与风险防控
《规程》强调构建跨部门协作体系,要求税务机关主动与矿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数据互通。通过整合矿产资源开采、销售、价格等信息,加强资源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涉税风险。例如,山西太原、内蒙古鄂尔多斯等资源型城市税务部门已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定期数据交换制度,依托矿产资源储量、开采许可等信息,提升税源监管精准度。
五、实施成效:规范市场与服务发展
《规程》实施以来,在规范税收征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成效显著。一方面,统一的计税标准和清晰的操作流程,减少了企业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涉税风险,降低合规成本;另一方面,从价计征与精准征管相结合,倒逼企业提高资源开采效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同时,透明稳定的税收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预期,为地方招商引资吸引资源深加工项目创造有利条件,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作为资源税征管的重要制度创新,《规程》的落地实施,不仅完善了绿色税收体系,更通过税收杠杆调节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北京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