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12项措施深化企业标准化改革 助力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
高质量发展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6日
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北京市聚焦企业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出12项具体措施,涵盖标准体系优化、市场自主标准培育、国际化水平提升等关键领域,旨在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升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优化强制性标准体系,筑牢质量安全底线。作为标准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制性标准改革明确了三大实施路径。2018年起,相关部门根据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公告,切实清理滞后于发展需求的标准内容;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通过公告明确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并加快完成文本修订,使其更好适应市场自主选择需求;对需整合或修订的,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分批次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稳步推进整合修订工作,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激活市场自主标准活力,建立企业标准领跑机制。为充分发挥市场在标准制定中的主体作用,改革措施提出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与评价,定期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以先进标准为标杆,引导行业整体质量提升,助力打造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2019年起,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达标”向“我要创标”转变。
三、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标准国际竞争力。围绕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改革措施明确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在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中发挥更大作用。2020年起,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为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提供语言支撑;积极开展中外标准比对分析,加快提升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推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标准与国际接轨,增强“中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四、完善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放活市场自主标准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公开标准的合规性、先进性进行抽查评估,确保企业标准真实有效。2021年,相关部门搭建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标准公开、查询、比对等功能一体化,提升标准监督的便捷性和透明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承诺,形成“企业公开、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
五、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支撑产业转型升级。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改革措施提出加快制定一批填补空白、引领创新的标准。2022年,围绕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组织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六、夯实标准化基础能力,培育专业人才队伍。标准化改革离不开人才支撑,措施明确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标准化相关专业,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培训,2023年起,定期组织企业标准化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熟悉标准规则的复合型人才,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保障。
通过12项措施的系统推进,北京市企业标准化工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不仅提升了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更以标准为纽带,增强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