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央企科创激励新政:股权分红机制升级打造人才高地

科技创新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出台专项政策,推动科技型中央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改革。通过创新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增强科技创新内生动力,为北京、上海等科创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科技创新招商引资提供制度保障。
一、政策核心聚焦国家战略需求
本次改革要求央企立足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将创新资源向战略领域倾斜。重点支持承担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团队,强化对国产大飞机、深海探测、量子通信等重大专项的激励保障。政策明确要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反哺研发的可持续机制,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等优势领域形成示范效应。深圳、西安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率先探索差异化实施细则,建立项目评估动态调整机制。
二、分层分类构建激励体系
企业需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四维评价模型,科学量化岗位责任、研发难度、产出效能和成果转化贡献。对承担国防科工等特殊领域任务的科研团队采用项目分红模式,实现风险与收益动态匹配;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信息技术领域推行岗位分红,深圳前海、上海浦东等区域试点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针对基础研究周期长特点,允许科研院所探索递延式激励设计,在武汉光谷、杭州未来科技城建立长周期考核标准。
三、实施路径强化风险管控
国资委明确"先试点后推广"实施原则,要求企业制定激励总额度阶梯管控方案。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重点院所,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等平台将建立专项审计机制,实行科技成果转化备案制度。政策严格限定个人激励上限,明确科技成果二次转化的收益分配规则,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在成都、苏州工业园等区域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对上市公司实施窗口期限制,规范股权流转程序。
四、制度创新引才聚智效应
通过收益分配机制变革,北上广深等重点城市形成"创新人才磁场效应"。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深圳科创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后关键人才留任率提升23个百分点。西安交通大学科研团队应用此机制,实现新型储能材料研发周期缩短40%。政策引导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合肥量子实验室、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对接资本市场。青岛、厦门等沿海城市依托激励新政打造海归人才特区,完善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创新生态链。
五、体系建设激发乘数效应
央企需建立"三级联审"制度规范:专业机构进行科技成果估值定价,合规部门审核激励方案,职代会审议分配细则。南京、长沙等城市建立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完善作价入股操作指引。针对科研人员流动情形,政策创设"项目跟投权"制度,允许核心人员跨单位承接产业化项目。在沈阳装备制造基地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评估平台,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新旧动能转换。
六、改革深化方向与实施挑战
当前仍存在三大实施瓶颈:军工院所科技成果确权机制尚未贯通,大湾区跨区域税收政策衔接有待突破,西部地区的专业中介服务力量薄弱。政策下一步将推动长三角区域建立一体化要素市场,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科研设备使用权入股。专家建议建立国家层面科技成果池,探索跨境技术交易特区建设,为雄安新区等新兴科创中心提供制度供给。
全文通过机制创新破除科研领域"大锅饭"现象,使知识价值在青岛海洋实验室、长春光学基地等重大平台实现资本化转化。随着政策在成都天府新区、南京江北新区纵深推进,将有效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持久动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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