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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一、入学条件(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平谷区户籍;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平谷区房产证明;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平谷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平谷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2.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入学审核申请,通过审核后,可在我区就读。二、入学流程(一)信息采集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2023年5月5日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平谷区”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应的服务入口进行注册、完成信息采集。监护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提交信息后,系统将对户籍信息联网验证。由于未按规定参加信息采集而对入学产生的影响由监护人承担。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参加信息采集,不足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能采集入学信息。超龄儿童家长持儿童户口簿到考试中心幼小初招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2.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入学材料,于5月10日至20日电话联系考试中心预约初审。初审合格后,“入学服务平台”向家长推送短信告知登录账号和密码,由家长完成信息采集。户籍信息验证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完成信息采集后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台胞子女需要到区台办审核确认,华侨子女需要到区侨务部门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完成后,须于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电话联系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预约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信息采集表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二)审核入学材料6月12日16日,家长拨打服务片所属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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