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谷区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政策文号:京平政发〔2024〕18号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公司:现将《平谷区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14日平谷区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为持续保障平谷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推动城乡供水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工作要求,结合平谷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城乡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水源安全可靠、设施功能完善、水质洁净达标、用水集约节约、运营专业规范、服务优质高效的城乡供水高质量发展方向,着力构建完善的水源保护体系、多水源保障体系、公共供水设施体系、专业化运营服务体系和监管保障体系,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对高品质饮用水需求,为高大尚平谷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北京市水资源保障规划(2020年2035年》,统筹存量提升和增量建设,加快补强城镇供水保障薄弱环节、补齐农村供水安全短板,推动城镇与乡村供水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地形地貌和水资源自然特征,采取城带村、镇带村等方式加速推进平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采取水源置换、标准化改造、扩建增容等方式提升山区供水保障能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落实中央、市级工作要求,建立区政府主责、镇村主体、部门监管、专业机构运营的责任体系;强化跨部门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坚持加大投入、确保长效。加大区政府资金支持力度,细化完善建设和运营支持政策,健全计量付费机制,规范设施维护和服务标准,促进城乡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平谷区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地区供水安全系数在1.3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8%;加快构建和完善城乡供水设施体系,逐步推进供水管网建设;扩大公共供水覆盖范围,采取“镇带村”方式纳入符合条件村庄集中供水;推进山区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农村用水计量收费基本实现全覆盖;专业化的供水运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供水运营服务监管体系全面建立、监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二、加快构建和完善城乡供水设施(一)大力推进供水管网建设逐步推进供水管网建设,通过新建供水管网,持续保障供水能力。2023年新建供水管网3公里;2024年新建供水管网10公里;2025年供水管网建设任务,按照北京市总河长令《2025年平谷区治水管水责任制重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乡镇街道、绿都服务公司)(二)优化提升农村地区供水设施1.平原地区村庄逐步扩大公共供水覆盖范围,采用“镇带村”方式对具备接入乡镇供水厂条件的村庄纳入公共供水范围,2023年平谷区不涉及此项任务;2024年将峪口镇西营村、南营村纳入峪口集中供水厂供水;2025年扩大公共供水覆盖范围任务,按照北京市总河长令《2025年平谷区治水管水责任制重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各相关乡镇、绿都服务公司)2.山区村庄推进山区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对暂不具备纳入公共供水范围条件的山区村庄供水站,2023年完成实施11个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包括大华山镇西牛峪村;镇罗营镇关上村、上营村、桃园村、上镇村、东四道岭村、见子庄村、杨家台村、张家台村;黄松峪乡黄松峪村、大东沟村;2024年完成上年度实施的11处,启动4处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任务;2025年山区村庄供水站标准化改造任务,按照北京市总河长令《2025年平谷区治水管水责任制重点任务》确定。对受原生地质条件影响水质不达标的村庄,采取更换水源、配备净化设备设施等方式解决水质问题;对水源保障不足的村庄,采取更新水源、修建调蓄设施和异地搬迁等方式,提高供水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财政局、各相关乡镇街道)三、完善水源保护制定并动态更新全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目录,全面完成区、乡镇、村三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深入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动态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明确保护责任、内容、标准,建设水源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定期开展水源水质检测。各相关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做好乡镇级水源保护管理,督促指导村级水源保护工作。鼓励支持村民委员会将水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水源保护巡查管护责任。(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各相关乡镇街道)四、加快建立专业化供水运营服务以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维护、标准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深化城乡供水运营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专业化运营服务体系,明确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与服务质量,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应通过委托专业化运营企业或组建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服务机构)方式,实现新城地区公共供水和乡镇集中供水设施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在符合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通过新城地区的运营服务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或委托专业运营服务机构实现农村地区供水设施的专业化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委、各相关乡镇街道、绿都服务公司)五、完善供水监管保障(一)完善供水水质监督各供水运营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展水质日常检测分析,确保供水达到饮用水标准。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原水特点、供水设施和服务范围等情况,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检测制度,每年实现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检测全覆盖。对暂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乡镇、村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方式健全水质日常检测机制。(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各相关乡镇街道、各相关供水单位)(二)加强供水运营服务质量监管依据市级部门建立的服务标准,服务行为规范,将目标任务、供水保障率、水质达标率、管网漏损率、抢修及时率、维修维护效能以及用户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供水运营服务机构监督考核。(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各相关乡镇街道、各相关供水单位)(三)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大力提升供水全过程智能感知水平。规模以上供水厂水量水质水压在线监测率实现全覆盖,新城居民用水智能远传水表安装率提高到9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村同步提升智能远传水表安装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各相关乡镇街道、中关村平谷园管委会、绿都服务公司)(四)强化供水管理制度建设依法核销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行政村和完成水源置换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小区)的取水许可证,对相应地下水取水井实施封存或封填。确有其它合法用途需保留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变更取水许可证手续。(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乡镇街道、各相关供水单位)六、强化组织保障和任务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区政府成立供水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城乡供水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大项目方案、规划选址、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林木伐移等重点工作协调调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专班办公室设置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村农业局、区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二)加强考核评价按照“河长制既是工作机制,也是责任制,要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将本方案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纳入总河长令,强化督查考核。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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