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个城市(镇)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激发发展新动能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确定111个城市(镇)成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试点总数扩大至246个。此举旨在通过试点探索可复制经验,优化城乡发展格局,为各地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一、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与目标要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自2014年启动以来,已逐步形成梯度推进格局。第三批试点地区需按照批复的工作方案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突破城镇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各试点要积极探索创新路径,力争2018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
二、前期试点经验的积累与成效。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地区主动改革创新,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多个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如大幅放宽落户条件、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将住房保障覆盖农业转移人口等。同时,在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作用、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拓展特大镇功能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
三、第三批试点的重点探索方向。新入选的试点地区将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发展路径。在人口市民化方面,将持续优化户籍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将积极探索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增强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将注重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在产业支撑方面,将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城镇的经济活力和就业吸纳能力,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条件。
四、试点工作的保障机制与推广路径。国家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督导支持,建立健全培训交流机制,定期总结提炼试点地区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试点地区之间的相互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于试点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将通过政策文件、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各试点地区也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试点任务有序推进,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