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商】国务院深化用地审批改革 赋予省级政府更大自主权

深化改革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地方发展活力,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此举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助力地方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决定》明确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具体包括两类情形:一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年度计划分批次实施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二是在规划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政策强调,审批权限下放不放松监管要求,各地需严守耕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边界。
二、改革目标与政策意义
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赋予省级政府更大自主权,可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缓解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同时,政策要求地方强化主体责任,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避免盲目扩张用地规模,确保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
三、地方实施与监管要求
各省份需依法依规开展审查,重点核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等情形。政策明确要求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例如,广东省已同步修订配套细则,将审批与耕地占补平衡、存量土地盘活挂钩;浙江省探索“标准地”改革,将用地审批与亩均效益评价结合。
四、社会影响与长远展望
政策实施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融合。中西部地区可依托审批效率提升,加速承接产业转移;东部发达地区则能更灵活盘活低效用地。专家指出,未来需进一步完善省级监管能力建设,防范“一放就乱”风险,确保改革红利精准释放。
此次用地审批权下放,标志着土地管理向“中央统筹、省级负责”模式转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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