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牛栏山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机关各副职,各相关科室:经镇政府研究讨论通过,现将《牛栏山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3日牛栏山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办法为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提高我镇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镇城乡居民整体健康质量。同时,尽可能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缓解因大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因大病、重病返贫现象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牛栏山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办法。一、补贴原则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坚持首善标准,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突出改善和保障民生,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险权益,保障我镇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切实提升城乡医保待遇水平。二、人员范围牛栏山镇户籍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在外镇参保、学校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了大病医疗,享受市级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三、补贴办法以北京市医保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对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发生的个人自付金额部分进行补贴,比例为10%。四、补贴时限牛栏山镇城乡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了大病医疗,市医保中心进行系统结算后,统计出市级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单,牛栏山镇依据此名单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核实后予以补贴。五、补贴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农商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继承人领取的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学校参保、外镇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支付明细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或参保地社保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