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顺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区民政局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2005年第六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关于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民间组织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外部条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民间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认清形势,深刻认识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民间组织是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总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当前,随着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组织迅速发展,已成为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发挥民间组织作用,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民间组织具备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优势,在科技、卫生、教育等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大量政府无暇做,企业和公民、个体无力做,社会又需要的公益事业、中介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都亟需民间组织来承担,培育起适度规模、运转良好的民间组织,既可以从各方面弥补政府管理的不足,又能与政府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发挥民间组织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区面临诸多发展机遇,正处在“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民间组织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间组织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发挥民间组织作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党和政府通过民间组织可以与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许多群众是民间组织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民间组织已成为我国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二、加强培育引导,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深入调研,制定民间组织发展规划。近年来,我区民间组织发展迅速,已由1999年清理整顿后的22家发展到现在的176家。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今后一段时期,民间组织将进入蓬勃发展期。民政部门要以制定“十一五”规划为契机,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分析问题,并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全区民间组织发展规划,提出总体目标,明确发展方向,搭建合理框架,形成合理布局,促其健康有序发展。(二)突出重点,加快培育发展适合我区特点的民间组织。根据我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实际,加快培育发展符合我区特点的民间组织,重点培育发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农经类协会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特别是发展农经类社团组织,要将其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办事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扎实推进,尽快扶持培育一批农村专业协会,建立形成农经类社团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增强其协调自律能力和发展活力,使其在经济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积极扶持,营造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1.加强指导与服务,促进民间组织发展壮大。民政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民间组织在开展业务、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等方面积极给予帮助指导,提供优质的服务,促其发展壮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将某些领域的培训、行业管理、评选先进等部分职能逐渐转移给民间组织承担,使它们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工作激励机制。为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公益性和福利性,从今年起,区政府将对贡献较大的民间组织予以扶持和奖励。民政、财政部门要对扶持奖励资金制订相应的使用办法,确保其合理使用,发挥激励机制作用。民政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完善措施;年底要召开总结表彰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工作。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民间组织整体质量(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监督管理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协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精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环节,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二)转变管理模式,提高监督管理效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管理服务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职能完善、综合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继续完善双重负责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所辖地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属地管理。切实负起对所辖民间组织的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民间组织朝着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发展。民政部门要严把登记关,严格审定民间组织的章程和宗旨,使之成为全面规范民间组织各项活动的有效依据。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民间组织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起严格运用法律法规管理民间组织的工作机制。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对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促进业务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民间组织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加快建立民间组织信息化平台,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民政部门要积极建立民间组织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化优势,做好民间组织网上审批、网上年检等工作,并利用民间组织网站积极宣传民间组织的政策法规,为民间组织营造良好氛围,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通过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信息数据化,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管理服务体系,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民间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现代新闻媒体加大对民间组织的宣传,颂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加强对相关单位和民间组织的培训,使民间组织提高依法登记意识,保障其合法权益。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