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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沟通互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沟通互动的实施意见》已经2014年7月30日第2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沟通互动的实施意见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和交流沟通方式的显著变化,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扩大共识,凝聚力量,切实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施政水平,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强化主动发声,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权威发布(一)建立政府信息定期发布披露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社会公众关切,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持续、协同、权威发布信息。特别是涉及政府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要民生服务措施、重大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应对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公开,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做好重大政策措施发布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公布政府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督查室要督促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府网站发布等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本部门、本单位承办的区政府实事工程、折子工程、重点工程等区政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重要会议精神落实、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重要活动安排落实、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及完成情况。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在应对重大事件或社会热点问题时,区委宣传部要区分日常、重大和突发情况等不同类型,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续报进展、及时准确”的原则发布权威信息,在与公众互动的基础上,关注舆论走向,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接公众知情需求,消除流言,回应质疑,稳定人心,凝聚力量,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事件妥善解决营造良好氛围。(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信息中心牵头落实)(二)建立政府工作向社会公众报告制度。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要围绕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每季度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报告工作情况。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社保、国土、环保、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交通、卫生、人口计生、安全监管、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经济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应参加一次区政府信息发布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与经济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的频次,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报刊等多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探索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讨论的关系民生的重要议题、重大项目等通过电台、电视台、《顺义时讯》、“顺义网城”予以宣传报道,策划各部门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回应社会关切。(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牵头落实)(三)发挥新媒体信息传播优势。区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微博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完善本区政务微博工作实施办法,建好用好由部门官方微博组成的政务微博群,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建立健全微博发布厅成员沟通协调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整体联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政府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推送机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明确政府信息是政务微博发布的主要内容,不少于日发布量的60%。(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牵头落实)(四)提升网络信息服务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顺义网城”网站群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有效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将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顺义网城”要增加新闻发布会专栏,所有新闻发布会信息通过该专栏发布或在线直播。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和信息资源管理,通过“顺义网城”网站群逐步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查询。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信息中心牵头落实)二、加强有效沟通,多角度推进政民交流互动(五)推进重大政策措施专家解读。聘请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中关村科技园等部门和单位专业人员,充实区政府专家顾问团,进一步扩大专家专业领域来源,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组织专家解读重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六)推进政民互动。本着问需、问计、问效于群众的工作理念,以群众需要作为公开内容深化的主要方向,以群众便利作为公开服务方式的重要标准,以群众满意作为公开工作考核的目标导向,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工作机制,逐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求调查、公开方式建议征集和公开效果社会评议等工作。推进政务民生对话,围绕交通、环境等话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以“走进直播间”、网络在线访谈等形式与百姓对话;建立与市民、企业恳谈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恳谈会,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与市民对话交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搭建行政机关与市民群众双向沟通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实效,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功能。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有序引导公众参与。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网络渠道建设,实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的有机衔接,推动全区政府网站受理咨询和投诉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形成统一的网络咨询、投诉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在线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无需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事项要通过政府网站一站办结,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便捷获得在线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要将“顺义网城”作为在线服务统一窗口,提供网上办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在线咨询等服务。完善区政府网站身份认证系统,方便个人和企业用户在“顺义网城”网站群在线办事。加强热线电话建设与管理,确保有人接听、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加强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流程和公共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数据库建设,不断满足公众需求。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建立政务微博舆情收集、问题处理、协调处置、回复回访工作机制,适应新媒体的语言特点,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手机客户端软件建设,面向市民提供个性化、主动式在线服务,实现互动沟通功能。通过手机客户端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提示信息和生活服务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信息中心、区政务中心筹备办牵头落实)(七)完善公开承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对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新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回迁安置房周期等进行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确保在阳光下开展工作。(相关单位分别落实)(八)公开征求意见。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民意调查、建议征集等形式,在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和部署重点工作前,多方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区政府重要会议,倡导社会多方参与决策,真正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九)收集回应舆情。进一步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发现早、反应快、效果好。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要借助客观专业的新闻媒体力量,报道客观情况,呈现事件事实真相,加强正面引导。要借助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善于使用适应网络信息传播特点规律的网络语言,贴近网民感受、重视网络民意。要以事实说话,发布用语要“短、实、新”,避免“假、长、空”,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信息中心牵头落实)三、明确工作重点,多方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十)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方面。一是推进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定期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企业、市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式和途径。加大自来水出厂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环保处罚、环保核查等环境监管信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效果等环境信息。按相关规定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牵头落实)二是推进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信息公开。做好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措施、进展和效果信息公开,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宣传先进典型事例。对照环境建设目标和标准,定期发布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市政市容环境和重点区域整治、检查和改善情况。加大垃圾处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审批、建设和使用情况,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境建设办牵头落实)三是推进违法建设治理信息公开。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主体、认定部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信息公开。建立违法建设拆除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相关管理主体、查处主体、法律依据、法律程序、违法建设情况和实施拆除措施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对相关举报进行登记、调查、处理,为举报人保密,并按规定程序向举报人反馈。充分利用多种公开渠道,及时公开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展情况,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落实)四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信息公开。做好节能政策、规划和标准的信息公开,加大对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示范工程项目、基础能力建设、全民参与等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减排政策信息公开,加强全区重点污染源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牵头落实)五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主动公开。(区环保局牵头落实)(十一)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便民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许可条件的网上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工作、专项执法和重大案件处理等信息,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加大区政府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落实)四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征地公示、依申请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及安置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等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拆迁公告及补偿、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公布征收、拆迁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实行阳光征收、拆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顺义分局牵头落实)(十二)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方面。一是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围绕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认定、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为重点,做好取消、承接、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的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对象和办理的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推进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围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政违法案件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对象信息,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区编办牵头落实)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区级部门“三公”经费,其中“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区级部门,要细化说明经费增长原因,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全面公开。有序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在继续做好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和全面性。(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牵头落实)三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督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四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强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应全面公开。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有关政府信息,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加快推动招投标信息共享。(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分别落实)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信用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相关单位分别落实)四、完善保障措施,多环节推进信息公开管理(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管新闻宣传”的工作原则,按照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新闻发布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有关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制度,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财政资金使用透明、行政权力运行透明、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备,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特别是要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做好政府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管理负责人、政务微博管理负责人应参加本单位重要会议,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落实)(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新闻、网信、网监、保密、政务信息化、监察、法制、信访等部门协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格局。新闻、网信、政务信息化、信访等部门应定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沟通相关工作情况。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公开内容,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抓手,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职责,规范程序标准,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开时效。(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十五)加强发布审核。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发布的文字、图像等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安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批准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批准或审定工作职责。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严禁越权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落实)(十六)加强渠道整合。要统筹运用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其在信息传播方面的不同特点和定位,各有侧重地发挥好信息公开渠道服务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新闻发布会、“走进直播间”访谈等侧重于政策法规出台、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应对等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侧重于政府信息的集中管理、日常公开、专题解读和统一展现。政务微博、手机客户端软件等侧重于新生成政府信息的公开和解读,以及与市民群众的实时互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侧重于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和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热线电话侧重于回应市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根据信息公开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提供点对点的公开咨询和解答。听证会、论证会等侧重于通过信息公开,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凝聚扩大共识,提高行政决策效能。同时,要推动各信息公开渠道资源共享,推动线上线下公开形式整合,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广电中心、区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十七)加强工作沟通。要加强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年度或季度重要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区委宣传部要加强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的指导协调,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时机选择、口径制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牵头落实)(十八)加强信息化保障。制定政府网站管理配套制度和规范标准,指导政府网站建设、运行、维护。统筹建设和提供网站基础软件平台和通用应用系统,定期公布政府网站公用资源目录。加强政府网站运行和服务状况分析,深入了解公众需求。重视政府网站栏目及服务功能设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利用“顺义网城”政民互动平台,将公众意见建议作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实施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网站信息安全和系统安全工作,建立网络突发事件应对保障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十九)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组织、人事、新闻发布等部门建立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培训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管理负责人、政务微博管理负责人等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列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落实)(二十)加强督查指导。区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协同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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