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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2017年11月10日第3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日顺义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推进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各项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4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任务分工(一)健全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1.统一规范市、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精简各类行政职权事项,制定并公开全市统一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实现市、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同步“瘦身”,同一行政职权事项基本要素(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职权类别、事项编码)“五统一”。加强对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统筹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推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瘦身”。依法依规深入开展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大精简力度,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3.编制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深入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部门之间相互开具的证明,编制并公开暂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4.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和顺义区产业项目全要素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严把企业登记、项目审批准入关。(区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探索建立区域或行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事项的内容及范围,进一步明晰政府的管理边界,更好地推动创业创新。(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5.制定各类行政许可证件清单,探索简化许可证审批流程。全面清理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结合实际进行精简调整,编制并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证件清单。承接下放、落实取消一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简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改革试行工作,明确试行产品范围及时间,实施简化企业申报、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推行生产许可电子证书等简化举措。(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6.完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承担。(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二)推进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7.继续清理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精简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编制并公开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8.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9.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10.落实好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深入分析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后研发和技术服务企业的税负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国家级众创空间免税政策,围绕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对税收收入质量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坚决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11.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三)推进审批提速,创新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激发有效投资12.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建立养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建设项目会商机制,协调推动相关环节审批手续办理工作,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更加便利条件。(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民防局、顺义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13.创新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对《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政府部门行使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权,以及与管理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14.建立完善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区商务委、区统计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探索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对区政府各部门在精简审批、压缩时限、优化流程、创新管理和提高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四)深化商事制度等领域改革,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15.全面推进“多证合一”。制定加快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明确证照类型,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市工商局顺义分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16.实现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升级改造企业登记系统和北京市企业信息网。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度,赋予相关部门查询权限,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范围,适时启动变更、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有序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市工商局顺义分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完成)17.持续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建设。创新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推行外资企业“双积分”信用管理、服务业外籍人才出入境改革“十条”等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区商务委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五)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18.推行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对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对符合要求的各类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组织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现场推进会,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统筹协调平台,实行跨层级、跨部门联合监管。(市工商局顺义分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19.健全信用监管。制定本区行政机关归集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办法。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服务,推进信用信息使用。建立完善各部门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系统,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并汇集共享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奖惩业务协同。整合建立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和统一平台建设,探索举报奖励机制;强化失信惩戒,对严重非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探索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度,申请人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顺义分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0.强化责任监管。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划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1.推进综合监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职能和机构整合,实行综合执法。加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强部门内部资源整合,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强化业务培训,建设“一岗多能”的监管队伍。(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2.建立科技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进行关联分析,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学习借鉴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大数据监管经验,在定位巡查、网上联合执法等领域,努力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科技监管全覆盖。(区社会办、区市政市容委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3.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4.加强协同监管。对各行业、各领域行政管理的政策标准、执行标准、解释标准进行统一和细化,着力解决政策标准不清晰、执行标准不具体、解释口径不统一的问题。(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研究解决道路名称管理工作缺位、便利店发展不便利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健全机制,有效防止多头监管、推诿扯皮等问题,切实增强部门监管工作协同性。(区商务委、市规土委顺义规划分局、市规土委顺义国土分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25.严格执法监管。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研究制定政府利用公益诉讼等制度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六)推进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利企便民水平26.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顺义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本区政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制定清理整合方案;编制区级互联互通的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信息中心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7.实现公民、法人基本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涉及的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及重复证明等问题,不断优化流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民政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区信息中心按职责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8.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制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的信息共享方案,解决住建、规划、国土、税务等部门系统不对接、信息不共享的问题。(市规土委顺义国土分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地税局、市规土委顺义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9.实现企业报表信息共享。将商务、科技等部门的相关涉企事项信息整合纳入企业年报公示内容,推行多表合一、多报合一,统一报送平台、统一报送周期,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市工商局顺义分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30.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审批信息共享。依托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一会三函”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纳入“一会三函”工作流程的项目与其他投资项目实行统筹管理。(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七)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31.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贯通、协同联动、一网办理、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区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统一审批系统,实现审批事项一口受理、网上办理、规范透明、限时办结,全过程规范透明。(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32.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实现网上咨询事项比例不低于本部门服务事项总数的50%,网上受理事项比例不低于本部门服务事项总数的30%;加大信息系统开发利用力度,实现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全程办理、一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终端办理、一批相互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模块化、组合式办理。(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务服务办、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区信息中心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33.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并公开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及水、气、热等公用事业服务机构承担的服务事项目录,做到事项要素齐全、格式统一规范。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公用事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区编办〔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本方案,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时间进度清晰。各部门、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落实方案报区政府审改办;并分别于2017年11月20日前和2018年5月18日前,将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报区政府审改办。(二)强化督查考评。区政府督查、绩效和审改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要督促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三)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属各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相应的修改、废止等工作,于2017年底前公布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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