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顺义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日顺义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1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与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管理、服务事项。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国务院及北京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工作原则,利用“互联网+公共服务”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信息互联互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二、主要任务(一)着力打造便民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1.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区政府各部门要在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本部门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对所有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通过顺义网城、单位门户网站及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提升综合服务管理功能。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优势,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等工作模式,健全完善首席代表制、限时审批制、并联办理制、审批时限预警制、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制等工作机制,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务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以社会满意度为重要评判标准,督促各进驻部门、单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区政务中心筹备办、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3.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做好我区与全市统一审批信息化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市与区政务服务大厅之间、区政务服务大厅与区政府审批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互通;扎实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网上咨询、预约、申报、预审、审批、进展查询、违规预警和结果反馈等功能。(区政务中心筹备办、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4.强化区、镇(街道)政务服务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区镇(街道)联动、就近办理、全城通办等工作机制,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着力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务中心筹备办、区信息中心和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二)切实强化公共服务规范管理工作1.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清理规范各类证件、执照及证明的工作方案。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进一步精简证明事项,凡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件、执照和证明,原则上要予以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件、执照和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基层管理。对于清理规范后保留的各类证照,实行目录化管理,明确证照名称、设置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要件等内容,并通过顺义网城、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加强证照信息共享。积极运用“证照库”、“法人一证通”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报送和“循环证明”。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其他部门办理的相关证件、文件可说明或证明相关情况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3.规范中介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3号),以减轻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负担为目标,严格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建立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内容,并通过顺义网城、单位门户网站及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4.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投资经营和便民利民服务,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探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并结合实际探索推行申请人书面承诺和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务中心筹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区政府审改办、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加快优化完善重点民生领域公共服务管理1.建立健全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一体化”运行模式。推动人才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一点登记、多点服务”,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区人力社保局负责)2.进一步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服务管理工作。按时公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情况等信息;使用北京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名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并做好相关监控工作;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的联合审核机制。(区教委负责)3.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区政府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了解基层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主动回应,一事一结,努力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区信访办、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责任科室和人员,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报区政府审改办。(二)加强改革创新区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及时了解群众需求,汲取群众智慧,大胆探索创新,尽快推出相关举措;同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优化服务。(三)加强监督考评将各有关部门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