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 赋能乡村振兴

农业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北京市近日部署民族宗教领域年度工作,明确将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扶持及深化招商引资等举措,推动民族乡村加快发展,计划在全市选择有条件的民族村及乡镇重点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落地见效。
一、政策引领:民族乡村发展纳入战略规划
北京将民族乡村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要求各区提前将更多民族村纳入相关规划,系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优化和特色产业培育。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方向,确保民族乡村建设与区域整体发展同频共振,形成“规划先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工作格局。
二、成效回顾:民族乡村建设成果显著
此前一年,北京大力推动民族乡村发展,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产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通过完善资金扶持机制,引导资源向低收入民族村、山区民族村倾斜,一批民族村获得国家级特色村寨认定,多个村庄通过美丽乡村建设验收,民族村农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重点任务:特色村镇建设路径明晰
2018年,北京计划在全市选择有意愿、有基础、有条件的民族村及民族村相对集中的乡镇,重点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建设过程中将聚焦产业品质提升与融合发展,打造示范基地,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推动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特”的发展模式。
四、资金保障:创新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倾斜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经济专项资金作用,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机制,引导政策、资金、项目向低收入民族村、山区民族村及特色村镇倾斜。通过优化“以奖代补”考评机制,激发民族村发展内生动力,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切实支持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落地。
五、招商引资: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等领域。通过政策激励、市场引导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破解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六、产业融合:多业态协同促进增收
围绕特色村镇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农业领域,发展民族特色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在服务业领域,挖掘民族文化内涵,开发民俗体验、非遗展示、乡村旅游等项目,打造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特色产业体系,带动民族村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增收。
七、人才支撑:培养新型农民强化就业帮扶
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着力培养民族乡村新型职业农民、农民科技特派员和技术骨干,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帮扶,通过技能培训、岗位对接等措施,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民族乡村低收入户稳定增收,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八、生态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家园
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民族乡村建设全过程,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美化,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改善民族村住房条件、道路通行、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打造生态优美、环境整洁、特色鲜明的宜居乡村。
九、文化传承:守护民族特色文化根脉
在特色村镇建设中注重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修缮民族特色建筑,整理民族民俗资料,支持民族文化活动开展。通过建设民族文化展示馆、非遗工坊等载体,让民族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焕发新活力,增强民族群众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十、协同推进:形成多方联动工作合力
建立市、区、乡镇三级联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民族村发挥主观能动性,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确保特色村镇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通过系列举措,北京将进一步推动民族乡村实现高质量发展,让少数民族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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