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以自我革命提升城市竞争力

深化改革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近期,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聚焦进一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事项,强调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会议指出,营商环境事关首都形象、城市竞争力及企业群众获得感,需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提升服务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改革核心方向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作为首都,北京市营商环境不仅是城市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更是吸引投资、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抓手。近年来,北京市各区、各部门通过系列举措,在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企业实际需求,仍存在政策落地不彻底、部门协同不够顺畅等问题。下一步,需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改革,将营商环境优化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重点任务,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督查整改落实
针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调研及本市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会议明确要求建立“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整改机制。重点聚焦政策执行“中梗阻”、服务流程“繁难慢”、部门协同“碎片化”等突出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整改成效“回头看”制度,通过企业回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坚决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一线服务水平
窗口单位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前沿阵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直接影响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会议要求,对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审批岗位等一线办事人员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包括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优化后的办事流程、数字化服务平台操作等,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准确解答企业疑问。同时,建立“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将培训效果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切实解决部分人员“培训不到位、在岗不在责”问题,推动服务态度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
四、深化政策解读,确保企业精准受益
为让企业充分了解、用足用好各项惠企政策,会议提出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分众化”的政策解读体系。依托政务服务网、官方新媒体平台等线上渠道,设立“营商环境政策专栏”,发布政策原文、解读手册、办事指南等;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策咨询专窗,配备专业人员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特点,开展“政策进园区”“服务进企业”等定向宣讲活动,用案例说话、用数据支撑,让企业清晰知晓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同时,建立企业政策需求反馈机制,定期收集企业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动态调整优化政策内容,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推动政府改革,以营商环境优化促效能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是政府自身的一场“自我革命”。会议指出,要以营商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作风改进和效率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扩大“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减少企业办事跑动次数和材料提交数量。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健全“互联网+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技术对市场主体进行精准监管、信用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完善法治保障,构建协同治理体系
会议研究了关于修改《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的决定(草案),强调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构建行政、司法、监察三位一体的预防打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增强责任意识,围绕行政、司法、监察协同协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线索移送、证据衔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以行政处罚代替监察追究”现象发生。通过完善法治保障,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让企业在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中安心经营、大胆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本市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状况及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进展等其他事项,强调要以同样的决心和力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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