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产业园区

北京石景山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石景山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地下管线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为加强我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城区公共安全,在严格执行现行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区地下管线安全防护机制,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地下管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在预防、综合管控,着力在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本着优化、高效、集约的工作原则,以统筹计划监管、健全巡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应急管理为主要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统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二、工作目标按照北京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形成责任明确、层次清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全区地下管线按规划依法建设,行业、属地监管到位,运行管理单位全力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平稳运行。三、职责任务按照“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分工负责、行业监管分工、属地区域监管、权属主体履责”管理模式,实现对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全面管控。(一)综合协调管理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地下管线综合协调管理;负责会同相关地下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协调管线权属单位与实施挖掘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建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机制;定期向各相关单位通报地下管线监督管理运行情况。区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部门分工负责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依据相关规划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制定的市政工程规划核验有关规定及程序,开展规划核验备案工作。负责给水、污水、雨水、再生水、热力、燃气、供电、通信等市政管线以及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方案的研究及审批工作。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规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挖掘施工信息的报送,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含施工许可证、施工登记意见函或施工准备函)工程的管线改移、保护作业的施工现场强化监管力度。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管道权属单位(联通、电信、移动、歌华等)通过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方式,加强对信息管道管井的管理和防护,杜绝线缆私穿管道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区应急局负责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执法队依法对危害地下管线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交通支队负责建设工程占道掘路施工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区属道路建设工程占道掘路施工监督管理。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占用绿地施工作业监督管理。区公园管理中心负责所属公园和所属单位范围内施工作业监督管理。(三)行业监管分工明确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委为供热、燃气、电力、供水、雨水、污水、再生水、长输天然气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照明管线的信息沟通。区园林绿化局为全区公园绿地内自有地下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交通支队为全区交通设施地下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分局为全区公安设施地下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以及街道自建项目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与通信信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信息沟通。区退役军人局负责部队管线的信息沟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和所属管线权属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界定地下管线从源头到终端用户各环节的管理责任;掌握本行业地下管线基础信息,配合相关部门构建非涉密地下管线电子信息系统;统筹管线权属单位年度施工计划,协调相关单位推动有关工作;明确排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标准,建立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本行业地下管线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制度,督促管线权属单位落实相关工作。(四)属地区域监管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小区内路及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督促本辖区地下管线权属和维护单位、社区物业单位开展地下管线巡护工作,发现管线异常应做好防护措施,及时通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或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进行处理。(五)权属主体履责土地使用单位负责监管用地范围内的挖掘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建设单位承担防止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主要责任。负责调查并向施工单位移交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建立与施工单位、管线权属单位的联络对接机制;审定既有管线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影响区域内的管线改移、保护工作。施工单位承担防止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在实施机械开挖土方前进行人工坑探,并设置现场管线标识;将施工前期准备情况报监理单位进行动土作业审批认可;遇到坑探范围内未找到标注管线或与管线资料存在差异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经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核实确认,完成复核并补充相关资料后方可继续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管线防护措施。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动土作业审批认可;在相关工程施工时开展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承担各自管线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专业管线安全防护标准和管线改移、保护具体技术方案;加强对施工地点及其周边权属管线巡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在地下管线区域实施挖掘作业时,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现场旁站,对施工单位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危害地下管线运行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四、完善机制(一)建立施工信息共享反馈机制涉及挖掘作业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本行业挖掘施工工程信息,于挖掘作业施工前报区城市管理委备案,区城市管理委定期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施工信息。施工区域内有地下管线的,各管线权属单位应及时反馈管线现况信息并加强巡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与各管线权属单位建立联系并完成交底,明确施工区域涉及的地下管网情况,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对已建成未移交管线的情况由其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反馈。(二)落实巡查发现机制区内市属道路、区属道路及背街小巷由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日常巡查,街巷长和小巷管家负责背街小巷补充巡查。小区内路及小区内公共区域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巡查。土地使用单位负责用地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巡查单位要建立完善巡查发现机制,对道路及周边施工挖掘作业开展日常巡查,市属道路、区属道路做到一日一巡,背街小巷、小区内路及小区公共区域做到两日一巡。巡查单位要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汇总、整理区内市属道路、区属道路及背街小巷的巡查信息。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整理小区内路、小区内公共区域及辖区内各土地使用单位报送的巡查信息。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整合区内巡查信息,定期将挖掘情况通报各相关单位。巡查单位发现未办理手续或未完成挖掘范围内现况管线信息确认的挖掘施工、私接或私掘管线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区城市管理委报告,由区城市管理委统筹协调涉及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各单位在接到私接、私掘管线投诉或巡查中发现此类情况,经现场核实后及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三)建立管线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线台账。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建设地下管线电子信息系统,逐步推进供热、燃气、电力、照明、供水、雨水、污水、再生水、通讯、广播电视及交通设施等地下管网资源数字化处理。(四)完善地下管网应急管理、风险评估机制各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及管线权属单位要制定完善地下管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抢险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收集历年地下管网事故信息,建立台账,对事故发生原因、具体情况、处置方式及结果进行汇总,形成石景山区地下管网事故台账,便于后期开展分析、决策及风险评估等工作。

北京石景山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