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创新园区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
科技成果转化
所属地区:北京-海淀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
近年来,中关村创新园区通过系列举措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优化市场配置资源机制,有效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区域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法律政策为企业主体地位筑牢制度根基
国家层面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坚实保障。相关法律修订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需遵循市场规律,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企业依法享有成果转化权益并承担相应风险。这一制度设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企业在成果转化链条中的核心角色,为企业参与科技研发、成果应用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国家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内容,强调通过制度创新破除科技与经济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市场。
二、市场机制驱动企业主导成果转化全链条
企业作为市场需求的直接感知者,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展现出强大的主导能力。法律明确企业可根据生产需求,自行发布信息或委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征集所需科技成果,或主动寻找到成果转化合作者。这种市场化的需求导向机制,使科技研发更贴近产业实际,避免了科研与市场脱节的问题。在成果转化实施环节,企业依法有权独立或联合境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合作者开展转化活动,通过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加速成果落地。此外,企业可通过公平竞争独立或联合承担政府组织的科技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既提升了政府科研投入的市场效率,也增强了企业的创新主体意识。
三、产学研协同破解科技经济融合瓶颈
为打破传统科研体系中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的壁垒,法律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科技人员双向交流。根据专业特点和行业技术发展需要,高校和科研单位可聘请企业科技人员兼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将产业实践经验带入科研环节;同时支持本单位科技人员到企业从事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这种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了知识、技术、经验的跨领域共享,使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研发方向更契合市场需求,企业则获得了前沿技术支撑,有效缓解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
四、地方园区优化环境强化招商引资效能
中关村创新园区作为科技创新高地,积极落实国家政策,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配套服务,为企业发挥成果转化主体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园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重点吸引掌握核心技术、具备成果转化能力的科技型企业,通过提供政策支持、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举措,降低企业成果转化成本。园区内设立的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从技术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到市场推广的全流程服务,帮助企业高效整合创新资源。同时,园区通过举办技术对接会、创新成果展等活动,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常态化合作,形成“研发-转化-产业化”的良性循环,使园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枢纽,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