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政策文号:昌政发〔2013〕6号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并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3年3月12日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调〔2013〕34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住房建设专项规划、市政府下达昌平区“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指标,特制定本计划。一、计划指标(一)总量。2013年昌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落实总量122公顷,其中计划新增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81公顷;收购、趸租、租金补贴、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0公顷;历年已供未开工等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1公顷。(二)用地结构。2013年昌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新增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46.51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5.89公顷,定向安置房用地28.79公顷;收购、趸租、租金补贴、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0公顷,定向安置房用地0公顷;历年已供未开工等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2.78公顷,定向安置房用地38.46公顷。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单位:公顷)新增用地收购、趸租、租金补贴、集体土地建租赁房历年已供未开工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46.5100限价商品房用地5.8902.78经济适用房用地00定向安置房用地28.7938.46计划总量用地81.19041.24二、落实方式1.计划新增供应81公顷。2.收购、趸租、租金补贴、集体土地建租赁房0公顷。3.历年已供未开工等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1公顷。三、执行措施(一)加强用地项目协调管理。严格落实供应计划,定期召开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解决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二)坚持计划定期调整机制。根据项目供地手续办理进度,对计划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计划的全面落实。四、执行时间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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