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产业园区
-
北京昌平小汤山工业园区
北京-昌平区
-
沙河科技孵化器
北京-昌平区
-
胜安国际科技孵化器
北京-昌平区
-
金诚信工业园
北京-昌平区
-
sdf
北京-昌平区
-
北京昌平区百善镇王庄工业园
北京-昌平区
北京昌平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昌平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昌平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11号)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规范昌平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4日关于规范昌平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及环境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全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昌平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实施意见(试行)》(昌政发〔2016〕1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疏解整治促提升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加快昌平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建立“区政府领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委会实施”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二、基本原则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坚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导、村民委员会实施的原则,按照村民自治、民主决策程序,与承租人(承包人)协商解除租赁(承包)关系、收回土地、拆除地上物,实现场清地净,依法有序推进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工作。昌平区域内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需予以补偿补助奖励的,应参照《昌平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实施意见(试行)》(昌政发〔2016〕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未按项目批复内容或合同约定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的,以及用于出租住人的非住宅房屋不予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须报请区政府审定。三、工作流程(一)编制方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腾退人(搬迁人),村委会作为被腾退人(被搬迁人),同时明确腾退范围、腾退时间、腾退方式、补偿补助标准、腾退搬迁完成后用途、资金保障与监管、保障措施等内容,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体研究决策通过后,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查违办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步指导本辖区相关村集体制定村域内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实施细则,确保镇(街道)和村(社区)目标一致、步调一致。采用自主腾退方式实施的,实施细则应由村(社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二)提前告知腾退人(搬迁人)应当在腾退(搬迁)范围内提前告知腾退(搬迁)范围、腾退(搬迁)时限及其他需要提前告知的事项。(三)调查认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调查认定组,由镇(街道)和村(社区)相关人员组成,对纳入年度腾退搬迁计划的非住宅房屋进行深入调查,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协助。对于非住宅房屋应做好“三确认”工作,即确认租赁(承包)合同,确认企业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实际经营面积,确认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时间、建设权属、建设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核定为准)等。非住宅房屋调查认定结果须经调查参与各方确认后在腾退(搬迁)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四)腾退搬迁腾退人(搬迁人)负责约谈须退出非住宅房屋的承租(承包)人,并将相关政策及目前形势进行宣传告知,依据调查认定结果,在腾退(搬迁)时限内与被腾退人(被搬迁人)协商订立解约协议或《搬迁补偿补助协议》并完成腾退(搬迁)。(五)检查验收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根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经由市第三方核验机构核验通过后予以销账。具体销账要求及流程参照市专指办《关于修订《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台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专指办发〔2018〕004号)执行。(六)后续管护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完成及验收合格销账后,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集体对腾退(搬迁)土地实施集中管护,杜绝出现新生违法建设,确保场清地净;如出现新生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将收回腾退搬迁资金,并严格按照《昌平区严控新生违法建设工作办法》(京昌办发〔2015〕18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工作要求(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区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需求,积极协助开展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被腾退人(被搬迁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治违法督促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承租(承包)人主动退出。(二)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和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台账,认真制定资金需求计划,报请区查违办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统一报请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依据区政府批复,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拨付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保障腾退搬迁工作开展;区查违办结合各镇(街道)腾退搬迁工作进度和跟踪审计情况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区财政局根据意见拨付资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腾退搬迁任务完成后,由区查违办组织验收并销账,区财政局依据销账情况和审计结果拨付尾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三)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选聘评估、拆迁、拆除、资产(设备)评估、审计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非住宅房屋腾退搬迁工作,并按照《关于昌平区拆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各中介服务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按照委托内容、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服务机构,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强化惩处,净化中介服务环境。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北京昌平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阳坊镇工业区等69个工业小区和工业大院的决定
2004-03-18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5-01-16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07-15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异常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4-06-03
昌平区关于开展昌平区托育服务行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4-05-15
昌平区关于公布第三批昌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免申即享”“达标即享”政策清单的通知
2024-05-11
昌平区关于开展昌平区托育服务行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4-05-10
昌平区关于征集2024年度昌平区加快独角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4-05-07
昌平区关于征集2024年度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4-04-2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