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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2014年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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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2014年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2日昌平区2014年环境建设工作要点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首都环境建设进入啃“硬骨头”阶段,推动全区城乡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标准要求更严、任务更加艰巨、各方面的关注度更高。为贯彻落实2014年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提升全区城乡环境建设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满足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新期待,现提出昌平区2014年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坚持“全区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整体推进、区域提升、精细管理、服务群众”的原则,继续推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昌办发〔2013〕8号)各项任务落实,紧扣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以下简称APEC会议)、国庆65周年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要求,集中治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环境精品工程,提高市容、生态、设施和秩序环境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二、工作目标逐步构建统筹协调、运行高效的环境建设工作体制;完善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完成一批重点环境整治项目;围绕做好重大活动环境保障、集中治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抓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等,提升全区城乡环境建设水平,实现市容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设施环境配套合理、秩序环境和谐有序。三、主要任务2014年全区环境建设工作重点是“做好一个保障、强化两项治理、开展三大工程”,即做好APEC会议相关区域环境保障、强化集中治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和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开展薄弱地区环境整治工程、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一)全力做好APEC会议相关区域环境保障。1.开展综合治理。APEC会议和世界葡萄大会相关区域涉及昌平区主要包括京承高速公路、京藏高速公路和北六环路沿线。按照高于奥运的标准,针对APEC会议和世界葡萄大会相关区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努力达到无违法建设、无环境死角、无暴露垃圾、无堆物堆料、无违规经营、无乱设户外广告和牌匾的“六无”标准。2.加强景观建设。加强APEC会议相关区域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实现无破损、无缺失、无脏旧“三无”标准。有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等景观提升工程,对沿线实施增绿添彩、增密加厚,进一步提升沿线景观品质。确保APEC会议相关区域街面建筑物清洗粉饰率达100%,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结合国庆65周年,高标准实施花卉、旗帜、硬质横幅、户外广告等环境布置,营造良好氛围。3.做好应急保障。做好APEC会议相关区域环境应急保障工作,即有环境应急保障队伍、有环境管理应急工作体系、有环境应急保障方案及必要人力、物资准备,确保各项环境保障万无一失。(二)着力集中治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着力解决居住小区、街巷胡同、公共厕所、“门前三包”区域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的满意度。1.继续改善居住小区和街巷胡同环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水平为目标,对昌平城区御路园小区、东关北里小区、介山小区等31栋居民楼和通福桥胡同、东关一条胡同、太安胡同等11条胡同进行改造,通过更换单元门窗、翻新路面、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安装路灯和座椅、实施绿化补植等,彻底改变居民小区和街巷胡同设施陈旧、环境脏乱的状况。加强环境优美小区、街巷胡同创建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为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2.继续加强公共厕所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标准化,新建公共厕所9座,改造公共厕所21座、旱厕5座,做到设施完备、管理规范。3.不断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社会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临街单位、商户管理责任,使“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责任制落实率达到90%以上。(三)着力集中治理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围绕满足城乡居民对公共环境和公共服务的综合需求,加强市容、市场、交通、旅游等环境秩序的管理控制,重点抓好集贸市场、繁华商业区、旅游景区、城市主要道路和公路沿线的游商摊贩、非法小广告、路边违章停车等环境秩序治理。1.加强市容秩序整治。重拳治理非法小广告、游商摊贩等城市“痼疾顽症”;加大对无照摊群、店外经营、乱贴乱挂、暴露垃圾、废弃车辆等问题的管控力度;清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和城市家具;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治理行动,杜绝道路遗撒,规范施工围挡,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及乱倒乱卸等突出问题;高标准完成市级、区级挂账环境脏乱点治理任务,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提高环卫专业作业水平和社会评价指标,确保市容干净指数指标达到政府绩效管理目标。2.加强经营秩序整治。重点治理店外经营,严格规范道路街巷沿街商户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邮政报刊亭、早餐车、再生资源回收站等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有序清退废品回收、家具、建材、小商品等低端市场,加强居民小区便民网点建设;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任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3.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下大力气整治“黑摩的”、“黑出租”、残疾人三轮车等非法运营行为,全面清理规范电动燃油三轮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行驶各个环节;综合治理昌平城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大货车闯禁行、严重超载、遮挡污损号牌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机动车停车乱象,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大力整治自行车步道环境,严查机动车侵占自行车道行为;深入推进交通排堵保畅第十一阶段各项工作,大力整治交通乱点、堵点,完善交通服务设施,逐步改善交通秩序。4.加强旅游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黑旅游车”、“黑导游”,规范旅游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行为;强化景区内外环境卫生和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取缔无照经营,杜绝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现象,治理“招手揽客”、欺客宰客,打造十三陵—居庸关旅游黄金线,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秩序。(四)大力开展环境薄弱地区整治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开展镇街主要道路、村庄、轨道交通沿线等环境薄弱地区整治工程,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环境专业化管理水平。1.扎实开展镇街主要道路环境整治工程。抓好马池口镇昌土路、南口镇南雁路、霍营街道黄平路、崔村镇西西路环境整治项目,采取清除垃圾、拆除违法建设、平整土地、整修便道、实施绿化美化等措施,实现环境整洁、道路畅通、设施完备的整治目标,使重点部位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开展“市级文明生态村—环境升级达标村—国家级生态村”三级联创,在已达标206个村庄基础上,选择18个村庄继续进行整治,从清理堆物堆料、拆除私搭乱建、实施绿化美化、加强日常管理、落实规范制度等方面入手,按照干净、整洁、村绿、路畅、建制的标准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力争16个以上村庄达到环境升级达标村标准,实现全区80%的村庄达到市级文明生态村目标。3.稳步实施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工程。重点开展昌8联络线“三站一线”(“三站”即平西府站、育知路站、朱辛庄站;“一线”即昌8联络线朱辛庄站向南至回南北路)环境整治,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出行环境。(五)大力开展城市景观提升工程。按照“网格化管理、板块式推进”的思路,加快实施重点区域、主要道路环境达标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环境精品区域和精品大街,满足居民群众对出行、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的环境需求。1.抓好重点区域景观提升工程。下大力气抓好天通苑南街道陈营地区环境提升工程,实施过街天桥景观改造、设置区界标识物、更新人行步道、道路中央隔离带绿化改造、围墙粉饰、秩序治理等,实现昌平与朝阳区界环境相融合,改善进入昌平的第一印象。突出抓好回龙观镇十里长街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楼体改造、设施完善、绿化补植等,努力打造城市环境精品区域。2.抓好重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按照市级达标大街验收标准,抓好政府街西延精品街打造工程;抓好昌金路昌平与顺义区界交界路段环境整治,提升该路段环境水平;抓好立汤路北七家段两侧环境整治,解决渣土乱倒、乱停车、侵占绿化带等问题。抓好23条重点道路两侧围墙和栏杆粉饰工作,改善道路环境。3.抓好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私设、滥设、乱设等现象,建立健全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和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确保设置规范、管理有序;加强重点地区、主要街道和高速公路进出口违规广告牌匾整治,着力治理违章单立柱式广告牌和楼顶广告;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做好公用电话亭、邮政信筒、公交车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4.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着力治理交通拥堵,加强交通信号灯、闯红灯监控设施建设;按照昌平区停车管理规划,在轨道交通13号线回龙观站、轨道交通昌平线沙河站和高教园站建设3座P+R停车场,在具备条件的道路两侧增设路侧公共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积极推进公租自行车运营服务系统建设,完成100个站点、4500辆公租自行车示范运营,倡导绿色出行;开展道路改造工程,稳步推进胡同步道改造、乡村公路大修和道路亮化改造项目,提高交通通行质量。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实施新建移改候车亭49个、站牌架90个,更换公交设施公益广告4.97万平方米,不断优化居民公交换乘环境。(六)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按照建设“美丽昌平”的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治理、再生水利用等工作部署,结合平原地区造林工程,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使昌平环境更优美、市民生活更舒适。1.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昌平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4年工作措施》,突出抓好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工作,完成28家高污染企业退出任务,净削减燃煤总量20万吨,完成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796万平方米,淘汰老旧机动车1.4万辆,完成4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力争辖区降尘量比2012年下降10%左右。新建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完善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节能目标管理等措施,努力实现空气改善与节能减排协调推进,争取PM2.5年均浓度下降6%左右。2.抓好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昌平城北街道早市、南口镇交通街、北七家镇燕丹村等8处雨污水设施进行改造,扩建天通苑西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沙河再生水厂二期、昌平再生水厂二期及“6+4”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小汤山镇、流村镇、十三陵镇定陵、长陵、居庸关、延寿镇下庄等6座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百善镇、马池口镇、阳坊镇、十三陵镇胡庄4座污水处理厂完成委托运营),研究解决中水利用、特许经营等问题,力争全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60%左右。完成清河昌平段陈营、白坊、天通河3个排污口临时应急治理工程。全面启动9条中小河道整治,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河道清淤清障力度,集中建设花果山、下庄生态清洁小流域。3.抓好垃圾处理整治工作。落实《昌平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抓好马池口镇、天通苑南街道、南邵镇3座垃圾中转站和回龙观镇、北七家镇果蔬垃圾处理站建设;完成15个小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配备和完善工作;实施北七家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加强建筑渣土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1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任务。实施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全区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在58.56万吨以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4.抓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创建工作。制定落实《昌平区2014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国家级生态镇、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集中解决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环保能力建设、群众满意率等未达标方面的突出问题。5.抓好绿化美化工程。编制实施美丽昌平综合建设规划、城乡风貌和大地景观专项规划。高标准完成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景观提升、未来科技城滨水公园、温榆河绿道(昌平段)、霍营生态公园等一批绿化美化重点项目。按照“一楔、两带、三廊、多组团”的空间布局,抓好土地租赁、拆迁、腾退、平整等关键环节工作,确保完成3万亩平原地区造林工程任务。持续开展沙坑治理、矿山复绿、森林健康经营等工作,实施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快代征绿地收缴和建设节奏。适应大规模造林的新形势,健全林地绿地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营造高品质生态风貌。四、工作安排2014年全区环境建设工作分为筹备部署、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筹备部署(2014年4月前)。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前期调研,制定2014年昌平区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书;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三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对照2014年昌平区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书,研究制定2014年本镇(街道)、本部门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4年4月—2014年10月底)。重点工作:一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全面启动各项重点任务并有序推进,全面遏制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完成薄弱地区环境整治工程、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二是做好APEC会议相关区域环境保障与环境布置工作。第三阶段:考核验收(2014年11月—2014年12月)。重点工作:一是成立区环境建设联合督查考核工作组,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二是总结2014年全区环境建设工作,研究2015年工作计划。五、工作措施(一)强化统筹协调。环境建设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必须充分发挥区环境建设办统筹协调职能,明确各镇(街道)、各部门责任分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和社会单位环境建设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统筹安排、协同配合、步调一致。(二)强化责任落实。区环境建设办要依据2014年全区环境建设工作任务,梳理汇总各镇(街道)、各部门具体项目,形成年度任务书,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施检查考评。牵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具体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将环境建设任务和项目分解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环境建设年度任务和项目落到实处。(三)强化考核评价。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完善并落实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联动、环境问题挂销账、环卫保洁市场化、城市管理信息化、公众参与、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区环境建设办要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环境建设专项月检查和环境卫生季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4〕6号)要求,坚持“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组织实施月检查和季考核评价工作,并将结果每月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每季度在区委常委会上通报。(四)强化资金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环境建设与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发展生态文明、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等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投入,优先保障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要加强环境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确保环境建设资金依法、合规、安全使用。(五)强化宣传动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专刊、专版、专栏、同步播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正面舆论和文明行为。要以环境优美街巷胡同、居住小区评选、周四垃圾减量日和“城市清洁日”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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