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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昌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昌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昌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不断巩固上风上水的生态本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首绿办函〔2019〕1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遵循《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围绕打造“两城、一区、百村镇;一屏、一脉、三绿楔”的昌平森林城市建设空间布局,以重点工程为支撑,扩大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持续改善昌平人居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工作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属地政府协同配合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主责机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合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坚持规划引领。以昌平分区规划为引领,严格按照《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年)》推进实施,进一步拓展绿化空间、促进绿化建设、保护绿化成果,提升城市生态品质。3.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系统实施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品质,增强群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和认可,实现城市与森林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4.坚持生态富民。充分结合山区、浅山区和平原区林业产业特点,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增强生态产品供给,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提升产业富民惠民能力,实现昌平森林生态、经济、文化与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惠民作用。(三)工作目标结合推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点工程,重点围绕生态薄弱地区、生态敏感地区、生态服务盲点和生态文化亮点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生态发展布局,拓展城市生态文化内涵,确保2021年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二、重点任务依据昌平区生态资源本底数据,对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重点推进森林城市工程建设、森林支撑能力建设等13项任务,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一)森林城市工程建设1.城区功能组团绿化质量提升工程。新建城市公园51.34公顷、改造城市公园217.48公顷,增加街头绿地建设,加强“回天地区”、未来科学城以及沙河、温榆河沿线绿化建设,实现公园、绿地和湿地景观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开展创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和单位活动,每年创建花园式社区2个、单位3个;改造、提升城区林荫道路绿化15.26公顷,打造具备特色景观的林荫道路;新建绿荫停车场9000平方米,确保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治理城市绿地裸土15000平方米,提升地表生态和景观质量。2.村镇森林景观建设工程。建设沙河镇白各庄村城市休闲公园、马池口镇葛村郊野公园、横桥郊野公园、十三陵镇北新村郊野公园4个城镇公园,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完成各城镇建成区周边生态景观片林建设692公顷。3.山地森林屏障提质工程。重点打造山区重要道路、重要沟峪两侧景观,完成浅山区荒山造林496.1公顷;科学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完成封山育林3000公顷,在道路、沟域等重点地区前山脸区域种植彩叶树种,完成彩叶树种森林景观提升873.4公顷,通过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不断提升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完成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10.24公顷,恢复矿山脆弱区生态系统。4.平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1个近自然生态林型示范区,面积10公顷;加强京新高速、京藏高速、京张高铁、京郊铁路怀密线等道路沿线绿化建设和提升,新建绿色廊道面积363公顷、提升绿化景观面积302公顷;加强对温榆河及其支流绿色廊道的森林质量提升,优化生态廊道功能。5.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河道生态修复、河道生态治理,及沿河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打造集科普教育、游览、生态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湿地生态名片;每年开展区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2次,提高全社会对生物多样性的认知程度。6.山水休闲绿道网络建设工程。依托温榆河、沙河、清河、京密引水渠、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等众多滨水自然资源,打造昌平滨水湿地绿道体系,完成滨水湿地绿道建设30公里;建设南起东小口森林公园,经太平郊野公园、半塔郊野公园、昌平公园、十三陵花海,北至十三陵水库的田园山地绿道20公里,形成连接回天地区、未来科学城地区以及北部山地的多景观、多功能绿道。7.生态休闲旅游基地建设工程。依托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静之湖森林公园等现有森林旅游景区,打造北部山区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平原生态旅游基地,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提升平原森林人气;建设南口沟域居庸关乡村旅游片区等美丽沟域乡村旅游基地;建设小汤山温泉镇等特色生态小镇旅游基地;建设马池口镇、百善镇、小汤山镇都市休闲产品基地。8.生态科普教育建设工程。在十三陵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完成1条研学路线、1个自然课堂;建设完成纪念林参观路线、漫滩花海生态文化展示园;建设完成10个城市公园、5个单位的科普解说设施。9.生态文化活动建设工程。持续开展苹果文化节、草莓文化节、农业嘉年华等特色生态文化节庆活动,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持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年义务植树折合达到100万株以上、开展基地林木抚育30公顷;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设计制作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标志及宣传品,利用媒体与网络加强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10.特色林产基地建设工程。加大特色林果基地更新建设力度,改造特色林果基地40公顷;加强林果采摘基地建设,培育精品采摘基地10处;打造林菌、林药、林菜三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林下经济产业面积15公顷;发展花卉产业基地建设,建设精品花卉种植基地30公顷。(二)森林支撑能力建设11.森林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火知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监测覆盖率达到85%,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善有害生物预防检测系统,提升防治减灾能力,确保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12.森林资源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森林执法与政策法规建设。做好古树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实现古树数字化管理,科学合理抚育管理古树名木。13.科技支撑与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建设城市森林绿地智慧监测系统。建设开发昌平区全域生态旅游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满足公众对森林旅游的多样化需求。三、实施步骤昌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完成准备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分为开展创建、检查验收两个阶段实施。(一)开展创建阶段(2021年5月前)1.宣传动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幕等媒介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力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全面提升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为昌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营造浓厚氛围。2.全面实施。有序推动《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实施,全面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工作,着力实施重点工程,增加全区森林资源总量,提升城市生态品质。3.专家指导。2020年,邀请专家组到昌平区开展实地调研1—2次,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科学健康有序推进。4.工作总结。2021年5月底前,各单位按照总体规划任务,完成全部重点工程,上报创建工作总结。5.督促检查。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创建任务推进情况、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解决问题。(二)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0月)1.组织申报。2021年6月—7月,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组织编制《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报告》《昌平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自查报告》等,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上报材料,申请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2.专家组核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审组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提出评审意见。根据评审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健全组织,完善机构成立昌平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森办),办公室设在区园林绿化局,具体负责各项创建任务的协调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兼任。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组,指定具体负责人牵头,形成全区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各单位要服从指挥调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创建目标实现。(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涉及工作面广、量大、标准高,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阶段任务,协调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保障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固定标识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通过举办摄影比赛等活动,宣传共建共享理念。设立昌平区森林城市建设微信公众平台,举办科普知识与生态文化展示等公益活动,搭建公众交流桥梁,提高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加强统筹,保障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系统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专项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和规范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的建设养护投资标准,强化创森项目资金投入。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市级部门资金支持,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与城市整体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等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要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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