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关于2019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政策文号:朝政办发〔2019〕6号 有效性: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教委制定的《2019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8日图解:转发区教委关于2019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下载:朝政办发2019转发区教委关于2019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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