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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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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10日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起步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是海淀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的全面突破期,是集中释放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动力活力潜力、引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机遇期。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更高的发展标准,清醒认识近年来城市发展过程中凸显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截污治污、河湖水系生态保护治理等问题,科学谋划和部署新时期治水思路和重要任务,对推进我区治水兴水事业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之一。根据区委和市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我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本区水务发展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水务的新要求,坚持“转观念、抓统筹、补短板、强监管、惠民生”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发展目标,加强节水、大力治水、坚持保水、扩大引水、做好亲水,推动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首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第一章“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主要成效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新两高”战略落地,以提升水务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水务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海淀区“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见海水发〔2017〕54号)。围绕首都中心城区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战略定位,聚焦中关村科学城,以“减人、添秤、服务”重点工作格局为支撑,以水系生态治理为重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和保障供水安全为核心,推进量水发展、生态治水、系统管水、科技兴水4项重点任务建设,主要指标达到预期进度,重点任务进展顺利,有力促进了海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量水发展。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节水,促进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提高重点领域节水水平,通过推进行业节水,我区总用水量达到市级标准,同时用水效率显著提升。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加快供水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自备井置换,限制地下水资源过度开发,涵养地下水资源。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影响评价审批,高效办结涉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生态治水。全面启动水生态治理工作,加强水系生态系统性修复与治理,促进水环境整体改善。推进集雨、截污、节水、水环境提升工程,整体提升区域水环境品质,基本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水清岸绿”生态治水工程建设顺利。消除内源污染,完成宏丰渠、团结渠等7个黑臭水体的清淤任务,南沙河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标准。基本完成南沙河流域污水治理工程,为解决北部污水问题发挥关键作用。持续推进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全面完成50余公里的治理任务。河道、滨河生态工程相继开展,河湖的水系循环连通工程有序推进。加强污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上庄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及翠湖再生水厂升级改造投入运行。建设完成崔家窑雨水湿地一期工程,开展上庄后河老河道湿地设计方案编制,推进稻香湖水质净化湿地及苏家坨蓄滞洪区等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系统管水。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水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河长制工作全面展开。建立各项保障措施,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区、街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水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水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同时,积极宣传河长制工作,不断鼓励公众亲身参与河湖管理工作,提高公众自觉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意识。科技兴水。充分发挥区域科技资源聚集优势,加强与驻区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研究建设河湖精细化管护平台系统,对河湖进行动态管护,问题处置效率显著提高。第一节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一、节水工作全面展开严控用水总量。2020年,通过推进各行业节水,我区新水用水总量为2.9亿立方米,满足规划指标要求;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为50.9%,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为31%,计划用水覆盖率为9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3.43立方米/万元。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在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基础上,开展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及水要素规划的编制,实行精细化用水指标管理方式,为3100余户用水单位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同时,加大节水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建立水量监控系统对用水大户和重点企业进行远程监控,强化用水效益分析。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等节点,开展节水宣传进企业、学校、社区等系列活动,节水科普宣传视频推广至各大主流媒体平台,并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采纳后面向全国推广宣传。完成全国节水型区创建,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水利部全国节水型社会达标区考核,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试点推广灰水回用系统,加大高效节水器具改造换装力度。截至2020年12月,共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601家、区级节水型单位201家、节水型社区(农村)162个总户数175941户,全区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改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371.17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亩均农业用水降低至227立方米。在全市率先印发实施农村供水管理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海淀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严格实施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区的用水指标管理体系,完成全区3000多个单位14875万立方米计划用水指标核定工作,计划用水覆盖率达到98%。对不符合首都发展功能的产业,采用行业定额下限,严格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同时,加大区内用水单位的调查管理工作力度,将环卫、供暖、绿化等行业用水情况纳入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滑雪场、高尔夫球场、洗浴、洗车等特殊用水和高耗水行业用水量。严格用水计划管理和水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科学谋划、强化执法,推进执法效能再提升。截至2020年底,共查处案件642件、罚款金额968.69万元、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65件,所受理的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提前办结,办结率100%。三、供水安全保障程度进一步加强加强供水设施建设,持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永丰加压泵站前期工作,2020年底完成永丰调蓄水厂主体工程建设,推进温泉地表水厂前期工作开展。更换安装消毒设施98套,农村集中供水总表计量达100%,消毒设备100%配备运行,在全市率先实现消毒设施配备运行“双百”目标,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坚持回补和压采并重,本地水资源储量稳步增长。2019、2020年通过北长河泵站取水枢纽向两山公园、北坞砂石坑等地下水源地及河道进行生态补水,补水回灌合计2185万立方米。园外园地区水系得到最大限度恢复,地下水源得到极大涵养。据北坞地下水位观测站数据显示,该区域2020年底地下水埋深为21.34米,较2016年6月的33.07米(近年来最低点)回升11.73米。稳步推进自备井置换。为保障南水北调水进京后水量合理配置,区水务局积极推进自备井置换工作,并做好废弃机井的封填工作。在农村供水自备井方面,截至2020年底,共完成213个单位(小区)自备井置换和224个老旧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惠及人口11万余人,超额完成自备井置换任务。建立应急备用水源井体系。选取已完成置换、水质好、水量大、设施完好、成井工艺高、井深大于100米的自备井,将其改造为应急备用水源井,保障突发事件和极端条件下城市供水安全。第二节“水清岸绿”行动计划进展顺利一、截污治污工程进程加快加快污水治理工程建设。2015年,南沙河流域污水治理工程开始实施。根据海淀北部地区现状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情况,对保留村、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污水排污点开展截污治理,铺设污水管线58公里,解决污水管线无下游问题。管线运行情况良好,为解决北部污水问题发挥关键作用。2017年,针对雨污水管网设施不完善的村庄启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污水配套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加快污水配套管线建设,加强污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完善污水管网布局,确保污水经管网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实现区域内全面截污。完成18个排污口的治理,并配合市排水集团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线30公里。按照分期分批分类实施的原则,改造雨污合流管线45.2公里。完成海淀北部地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19站)整改任务。再生水管线建设速度加快。再生水管线计划完成15公里管线建设,截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16.55公里再生水管线建设,已达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稻香湖再生水厂投入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B级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为解决海淀北部新区规划的上庄组团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问题,新建上庄再生水厂,设计规模1.2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于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2019年已完工并投入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A级排放标准。完成翠湖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现状总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其中0.7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A级排放标准。2020年我区污水处理率为99.4%,已达到规划目标。根据有关统计显示,2020年,再生水总量为2.21亿立方米,再生水配置量(利用量)1.32亿立方米、占比达到60%,已实现规划目标。二、水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17年,基本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水清岸绿”生态治水工程建设实施进程加快。消灭黑臭水体。按照“一河一策”、标本兼治的要求,扎实推进“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在区域内实施截污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清除外来污染源,辖区范围内北沙河、南沙河、宏丰渠、五一渠、团结渠、团结渠支渠和崔家窑水库7个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全部完成,治理长度17.06公里。5个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中长河(含转河)、土城沟、清河上段、京密引水渠断面水质持续达标,并优于水质目标标准,南沙河断面水质已达年度考核标准。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十三五”期间,深入落实“水清岸绿”行动,完成18条中小河道生态修复治理。截至2020年底,周家巷沟已基本完工;温泉沟(水江子段)已完工;金河生态修复工程已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做好开工准备;大寨渠项目中的画眉山雨水湿地公园(渠首段)基本建设完成;南沙河生态修复项目已取得初设概算批复,完成清淤工作,河道内主体工程已完工,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河岸两侧景观提升工程。推进河湖水系循环连通。海淀北部地区基本完成稻香湖片区、翠湖片区循环补水工程建设,为南沙河水系主要支流补给循环流动的生态水源,实现周家巷沟、团结渠等9条沟渠的生态补水,柳林河21年来首次全线有水,改变了南沙河支流常年干涸的状态,结束了南沙河水系多年来有渠无水的历史,有效提升了科学城北区的生态颜值。海淀南部地区结合三山五园规划及园外园周边地区拆迁腾退计划,建设以园外园为核心的水系循环工程,目前园外园周边地区水系恢复范围、基本思路、水系连通循环总体构建基本确定,生态补水网络基本建成,形成了由京密引水渠北长河北长河南支沟金河北旱河南旱河的循环水网,并连通北坞砂石坑、两山公园、中坞公园、影湖楼公园,贯通园外园核心地区水网,结束了自1975年以来玉泉山地区一直干涸的局面,三山五园地区历史水系逐步得到恢复。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实施,完成北安河、前沙涧排洪沟、柳林、沙涧北干渠、前章村排洪沟、大工等6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科学城北区蓝绿空间融合研究,对南沙河两岸的苏家坨雨水调蓄区、崔家窑湿地、西玉河等雨水调蓄区和水质净化湿地进行整体系统性规划设计,打造生态湿地群。利用自然地势条件和区域水文化特性,打造水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玉泉山南支沟林下小溪精品生态景观和画眉山雨水湿地公园(大寨渠渠首段),实现百姓自然亲水目标。落实水土保持“三色”管理,依据扰动土地情况、取土和弃土情况、水土流失保持措施情况及水土流失情况等监测结果,明确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在全市水务系统率先建立水鸟监测点,开展水生态多样性科普宣传活动,推动水体生境多样性修复。三、优化提升城市内涝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综合防洪排涝体系,将防洪排涝同“水清岸绿”项目和海绵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整体上突出统一规划,分流域按照防洪标准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新一轮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和消隐改造。2020年底编制完成《海淀区积水内涝防治工作方案》(见海政发〔2021〕7号)。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海绵化改造计划,将建设项目雨水利用方案审查和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强力抓手。截至2020年底,新建下凹绿地235万平方米、透水铺装215万平方米、蓄水池21万立方米,年雨水综合利用量为650万立方米,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率达20.08%。第三节区域科技聚集优势充分发挥一、智慧水务管理成效显著积极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河湖精细化管护平台系统,通过此系统随时监控河湖健康状况,对河湖进行动态管护。在日常工作中,街镇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推进河湖管护工作,例如,苏家坨镇利用城市管理应急平台工作机制,由平台协调相关负责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河湖水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查看,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形成了问题反馈、协调、解决的工作链,大大加快了问题处置的效率。二、水务投融资机制初步完善完善水务投融资模式。积极研究探索政府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建设,推广“分区授权、企业建厂、政府建网”模式。加大污水处理领域市场化建设与运营力度,探索民间资本参与重要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设和养护。采用BOT模式实施上庄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和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通过PPP模式推动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建设。三、区域科技聚集优势充分发挥稳步推进水务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建设。不断加强与驻区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将水务工程项目基础建设和新基建相结合,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率先启动国内领先的“水务大脑”新平台搭建,聚焦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水行政五个核心业务模块,完成河湖水质监测系统、农村饮水自备井计量考察系统及水情实时监测等系统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测、数据共享,增强水生态建设及管护能力。第一个模块水旱灾害防御系统在2020年汛期试运行,实现了精准预测、智能分析、科学决策、快速响应的应急处理模式,极大提高了应急抢险的效率。第四节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一、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明确三级河长体系。2017年7月27日印发《海淀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见京海办发〔2017〕33号),正式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各区、街镇、村三级河长及河长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各项保障措施,完善责任体系。后续相继出台7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并落实执行。按照原市委书记蔡奇提出的“河长制既是治水工作机制又是责任制,要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区、街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制定“月检查、月排名、月通报”制度,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模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水务执法力度逐年加大,2020年查处违法案件210件、罚款445.13万元,分别是2015年的23倍和15倍,有力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以河长制为统领,完成36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实施农村地区沟道、坑塘、马路边沟、公园池塘等小微水体整治,完成337处小微水体排查及64条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北沙河、南沙河、宏丰渠、五一渠、团结渠、团结渠支渠和崔家窑水库等7个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并得到逐步巩固;5个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其中南沙河断面水质首次达到了功能区水质标准,实现从2016年劣Ⅴ类到2020年Ⅳ类的跨越式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跻居中心城区首位。二、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各区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着力优化运行机制、明确权责任务,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河湖管理的高位统筹不断增加,水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水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各街镇级河长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主动担责、主动参与、谋划区域内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解决水务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征地、拆迁、补偿等难点问题,协调地区单位支持水务工程建设,在社区(村)中宣传水环境治理,通过河长制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此外,不断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联动,积极与邻近区对接沟通,协调解决跨区河道治理问题,同时在区内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合组织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建立河湖管理保护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各街镇河长制工作人员开展河长制业务培训工作,并在工作中对各街镇河长制工作进行持续指导,同时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三、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各项河长制宣传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区水务局网站和《海淀报》上公示河长制工作进展信息。同时,不断鼓励公众亲身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在巡河过程中,邀请群众代表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巡河,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第二章“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十三五”是我区水务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治水管水实现重大跨越、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就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为新时代水务发展指明了方向。总体来看,“十三五”规划15项指标中,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跨界断面考核水质达标率等12项约束性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其他指标均实现预定目标,我区水务发展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充分总结“十三五”成绩的同时,必须科学审视新时期海淀所处方位。“十四五”时期,我区正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矛盾叠加的特殊时期,处于创新发展、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窗口时期,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更高的发展标准,需深刻认识水务工作面临的诸多挑战。对标全市水务系统,我区在水生态空间管控、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仍有许多问题未能彻底根治,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仍有许多难题亟待破解。围绕“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科学谋划和部署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治水兴水事业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第一节水务发展的形势一、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水务发展指明新方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和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城市发展原则,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新时期治水思路,开展水务工作。在进一步发挥水务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的同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水生态系统治理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农村水利支撑和保障。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科技创新对水务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着力推进水务智能化发展,向水务发展新方向不断迈进。二、治水矛盾转变对治水工作提出新思路落实水务改革发展总基调,科学认识新时期治水主要矛盾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到“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的转变,理清治水工作新思路。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把握节约用水这一前提,处理好水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三、海淀区高质量发展对水务工作提出新要求贯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奋力打造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的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奋进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全面把握海淀水务未来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着力建设“高颜值生态宜居城区、高能级创新引领城区、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区”。为建设高颜值生态宜居城区,以生态为主攻方向,守护绿水青山。实施“水清岸绿”计划,恢复三山五园地区、大运河文化带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水系景观。为建设高能级创新引领城区,提升水务科技创新能级,打造水务科技创新高地。着力提高科技创新成果孵化转化能力,为水生态环境提升、水系循环连通、海绵城市建设和智慧水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为建设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民为根本宗旨,实现水惠民生。增强水务公共服务意识,提升管理能力。构建滨河绿色空间,打造一批滨水慢行走廊,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实施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构建现代水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家园。以生态为基底,以科技为支撑,以文化为引领,落实区域发展对水务工作的新要求。四、城市管理对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出新标准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制度体系和水务监督监管体系,提高水务治理工作标准。第二节水务发展的挑战一、新形势下水务工作全面提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把握治水主要矛盾的转变,全面提升水务工作要求,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健康稳定、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务管理精细有效等五个方面提高标准、实现升级。二、水务基础设施仍有薄弱环节西山洪水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河道仍未达到规划行洪标准,规划雨水调蓄区尚未建成;规划污水处理厂未实现规划处理规模,再生水厂配套出水干线建设不足;部分区域雨污合流未彻底解决;供水格局的系统性还不够完善、灵活性还不够突出,水务基础设施仍有薄弱环节。第三章规划总体思路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扬生态文明旗帜,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海淀区域功能定位,深化“两高两新”战略,着眼京津冀协同发展,聚焦“一村三山五园”,按照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主线,以保障首都水安全为重点,坚持“转观念、抓统筹、补短板、强监管、惠民生”工作思路,以“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为发展目标,科学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突出流域共治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同步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加快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一河一策精准施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为海淀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首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第二节规划原则一、坚持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并重统筹考虑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滨水空间开发等工作,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问题。二、坚持长期目标与近期谋划并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标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淀分区规划提出的中长期目标要求,结合海淀水务发展现状,提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近期目标及重点任务。三、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既要对照党中央绘就的新时代宏伟蓝图,也要聚焦海淀水务现在所面临攻坚克难、不进则退的巨大挑战,厘清“十四五”时期海淀水务的阶段性目标和谋划破解事关海淀水务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四、坚持深化落实与衔接协调并重水务发展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在水务领域的延伸和细化,要着眼于全市规划对水务发展的要求,落实水务战略任务安排,同时也要和市级水务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做好沟通衔接,保证形成规划合力。第三节规划目标与指标一、总体目标(一)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总体目标:人水和谐,水城共融。节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全面建成,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占比达80%以上,城镇供水体系更加安全高效,城镇污水实现全处理;水生态功能有效修复,水生态健康水平全面提高,宜业、宜居、宜乐、宜游城市水景观体系全面建成;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水务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二)二〇二五年规划目标“十四五”时期全区水务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打造水资源集约利用、供水服务均衡优质、水灾害防御坚实稳固、河湖水体长治久清、滨水空间开放共享、水务文化魅力彰显、监管体系高效智慧的全周期全要素治水体系,水务公共服务水平和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亲水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水清岸绿,宜城宜居。水务建设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示范区的功能定位相适应,现代水务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并为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发展目标提供支撑。安全方面。水资源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地下水资源得到有效涵养和保护,用水综合能效不断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向纵深推进,用水总量达到市级要求,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比2020年下降10%;节水型单位(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达到50%;城市供水安全系数稳定在1.3及以上,农村供水计量收费率达到100%;用水单位水源置换量不低于40处,24个保留村接入市政供水管网,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北部地区再生水管网覆盖长度达到241公里,北部地区市政杂用水利用量达到1100万立方米;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78%,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占比40%以上。洁净方面。水环境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7%以上,全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生态方面。建立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水生态发展理念和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完善的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逐步恢复重点河流生态水量或生态水面,综合施策,切实提升水生态健康水平,为老百姓展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清新画卷;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力度显著加强,再现山清水秀的良好环境。水域空间面积达到1200公顷以上,河湖调蓄容积达到550万立方米以上,水网建成率达到100%。优美方面。滨水公共空间品质进一步提升,水陆栖息地的活力不断得到复苏,重点区域河湖基本实现“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管养维护能力更加专业,基本建成完善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体系。滨水步道长度达到312公里。为民方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河湖的亲水性进一步提高,初步建成功能复合、开合有致的滨水空间,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二、规划指标体系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分为八类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详见表1。表1海淀区“十四五”时期水务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序号指标目标属性一级二级单位2025年2035年1用水总量地区用水总量亿立方米达到市级要求(用水总量3.36)达到市级要求约束性2节水效能水平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率%10(较2020年)达到市级要求约束性3节水型单位(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覆盖率%100达到市级要求约束性4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50达到市级要求约束性5供水保障水平城镇供水安全系数—1.31.3预期性6农村供水计量收费率%100100约束性7用水单位水源置换量处≥40预期性8接入市政供水管网的保留村数量个24预期性9再生水利用水平北部地区再生水管网覆盖长度公里241预期性10北部地区市政杂用水利用量万立方米1100预期性11防洪安全水平城市防洪达标率%7885约束性12海绵城市建设水平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4080预期性13污水治理水平城镇污水处理率%99.799.9预期性14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100约束性15水生态系统提升水平水域空间面积公顷1200预期性16河湖调蓄容积万立方米550预期性17水网建成率%100100预期性18滨水步道长度公里312预期性注:“”随区域发展情况而定。第四节规划布局我区按照“南部有机更新、提质增效,北部完善功能、全面提升”的思路进行“十四五”时期水务工程项目规划布局。南部地区城市建成区结合城市双修、城市更新,协调自来水集团、北排集团补齐水务基础设施短板,逐步进行雨污分流、合流制溢流污染、雨水管道泵站提标改造。加快市政供水管线建设、逐步封填自备井。企事业单位实施用水总量和定额水量控制,推进节水工作。重点恢复并提高三山五园地区历史水系格局、构建水生态系统、涵养水源、提升水文化。塑造一区两轴三循环的慢行空间和亲水岸线,打造亲水宜人的慢行走廊。北部地区以水生态构建为核心,控制山洪水、推进河湖生态治理工程,重点建设一轴四核多河渠的循环水网和生态湿地,实现生态补水、构建北部优质水生态系统。推进水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供水厂建设,修筑稳定安全的供水体系,保障中关村科学城北区供水需求,营造一碧万顷、人水共融的海淀水生态。第四章“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第一节以安全为水务底线,保障城市发展一、完善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水资源约束引导作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实施用水管控,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城市发展原则,立足产业转型升级、疏解提升和人口调控,按照《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到2025年用水总量达到市级要求。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节水“三同时”、取水许可等制度。开展精细化用水管理,逐步实现法人用水计量,对计划用水户实施单月预警、双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开展节水型区复验,在完成节水型区创建的基础上,建立“一年一评估、三年一复验”的动态管理机制,科学优化节水型区建设指标,抓好节水型区复验监管工作。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进一步加强节水载体创建。我区已经完成学校、医院、直属机关单位及下属单位、大企业等单位的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十四五期间将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为重点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新建项目按照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标准进行节水设施施工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节水型村庄(社区)建设。到2025年,节水型单位(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达到50%。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结合南水北调进京后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方案以及供水配套工程进度,加快建设温泉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构建城镇统筹、三水联调的供水新格局,促进城镇供水均衡发展,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供水规范化建设。推进建设北部四镇供水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推动农村供水全计量、全收费,安装智能用水计量设备,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循环,推动农村饮水自备井“一户一表”计量改造,重点加强管网漏损智能化监测、智能用水计量、智能用水管控等先进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到2025年,实现所有农户安装智能用水计量设备,农村供水计量收费率达到100%。严控地下水开采量。采取水源井改造、升级、联网等综合措施,杜绝水源地超采;落实水源井周边30米范围内无污水、无垃圾、无厕所、无养殖粪污的“四无”要求。推进自备井置换。稳步推进自备井置换,限制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涵养地下水资源。到2025年,随着供水管线的修建完善,完成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用水单位水源置换量不少于40处。实施智能水表改造、消毒设施维护、水质化验以及供水动态监督。建立应急备用水源井体系。选取已完成置换、水质好、水量大、设施完好、成井工艺高、井深大于100米的自备井改造为应急备用水源井,保障突发事件和极端条件下城市供水安全。推进城镇供水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乡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指标满足市级要求。推进24个保留村接入市政供水管网,持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保留村供水管线与市政供水管网之间的连接工程建设,改造现状供水管线(大西山旅游路等),完成上庄路、安阳西路等市政道路供水管线随路建设,加快推进永丰路北延、翠湖南路西延、翠湖北路东延等市政道路管网建设,推动道路沿线保留村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加快北部地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加快再生水市政管网建设,继续推动工业、市政杂用、绿化灌溉的再生水利用量增长,替代清洁水资源。分批开展翠湖北路东延、稻香湖路、温泉路等19条再生水主干管网工程建设(随路建设),总长约45.3公里,完善再生水干线;推进建设6处再生水断头管道连通工程,提高现状管网通水率;开展18处加水点建设,满足北部地区道路浇洒取水需求;建立再生水管线建设、移交、管理、收费制度体系。到2025年,北部地区再生水管网覆盖长度达到241公里,北部地区市政杂用水利用量达到1100万立方米。二、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提升防御能力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针对现状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存在的问题,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全面实施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强化流域防洪调度,整体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重点完善北部地区骨干河道及中小河道治理、蓄洪区建设、水闸消隐改造以及山洪沟治理,提高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完善雨水管网、排涝河道和蓄涝区为主体的涝水排泄和承纳体系,提高城市防涝能力;建设应急抗旱工程,提高干旱时期供水保障能力;建设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及管理措施,逐步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强化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统筹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加强城市防洪与排水防涝工程布局、规模和标准的协调衔接,充分考虑强降雨、流域性洪水和城市积水内涝叠加等不利情形,整体提升防御洪涝能力,实现“洪涝兼治”。继续推进五一渠、周家巷沟(北清路南沙河)及东埠头沟(北清路周家巷沟段)河道治理工程,完善河道防洪能力;实施冷泉北沟、北辛庄排洪沟、前章村沟、草厂沟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河道进行疏挖护砌、新改建河道水工建筑物,提升河道防洪能力,确保城市防洪安全。新建西玉河雨水调蓄湿地并推进崔家窑湿地生态治理工程(二期)建设,增加蓄滞能力约189万立方米,蓄滞永丰组团雨洪水,保护故宫博物院北院区防洪安全,减轻南沙河防洪压力。推进凤凰岭地块河道、草厂沟、台头沟、冷泉沟等山洪沟治理,提高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到2025年,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78%。消除积滞水点,加强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划分排涝基础设施薄弱、重点区域,采取推进规划落实、提标改造雨水管网等综合措施,对内涝风险隐患较大区域进行治理。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采取提高雨水收水能力、完善雨水管网系统、升级改建雨水泵站等措施,系统化治理现存积滞水点,每年滚动治理新增积滞水点,推进清河片区内涝积水点治理。重点道路达到小时降雨65毫米不发生积水,其他道路达到小时降雨54毫米不发生积水。新建改造雨水箅子(支管),新建改造雨水管道、道路边沟,升级改建雨水泵站、调蓄池。市政雨水管道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加大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力度。针对我区自然地理特征、规划建设条件,统筹考虑“渗、滞、蓄、净、用、排”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加强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及公园绿地改造,实施浅山区雨水利用工程,构建高标准现代化的雨水利用工程体系。新建工程项目全部按照海绵城市理念进行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规划、建设、验收、监管全过程,明确海绵城市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运维机制,保障长期有效运行。到2025年,全区40%以上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应急调度水平。以水旱灾害防御场景为主体,形成多级互动管理体系,在重点易涝区域的汇水管网节点、排水口等重点部位安装实时监测设施,获取实时水情,建立雨水排除分析模型、形成并强化多级互动管理体系。继续完善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为有效应对超标洪水提供依据。周密安排应急保障措施,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升预报精度;组织强化闸坝(堤防)巡查和防守,细化巡查、抢险、防护的安排和职责;优化水利工程调度方案,提升防洪排涝精细化调度水平;加强人员转移安置演练,制定群众安全避险预案及危险地区群众避险转移计划;积极筹备应急救援物资,加强物资保障水平。第二节以洁净为关键抓手,提升生活品质一、全面推进“水清岸绿”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水环境治理全面截污治污,建设配套污水管线。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线覆盖范围,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7%,农村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成稻香湖再生水厂,处理能力由现状的8万立方米/日提升至16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的B级标准。推进上庄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建设,扩建规模为10.8万立方米/日。同步推进上庄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推进规划污水管线建设,确保污水经管网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加快推进上庄路、邓庄南路西延以及翠湖北路等3条规划污水管线建设,新建污水管线14.1公里;针对近期无法实施的规划污水管线,按多规合一的方式选取可实施路由,建设替代性污水管线7条,合计约4.58公里,补足污水管线短板。升级改造上庄小区北、上庄小区南、管家岭、西小营、周家巷等5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必要的设备更新改造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分散式的农村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开展保留村供排水工程,针对上庄镇及苏家坨镇保留村,分批建设保留村供水、污水、雨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村庄雨污分流。推进雨污合流口排污治理,由属地政府负责属地内村庄雨污合流口排污的清理整治。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对于城镇再生水厂,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系统化监督管理方案,实现再生水厂的全流程监管及污染溯源;农村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单位。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二、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源头治理、末端拦截、分散调蓄、就地处理等方式,消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推动水污染防治,实施雨污混接错接治理及排河口垃圾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问题;推进初期雨水、合流制溢流污水的调蓄及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对下游河道的污染;开展农业污染治理,消减面源污染。第三节以生态为主攻方向,守护绿水青山一、加强河湖生态修复,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完成《海淀区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建立完善的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促进水与生态空间要素相协调,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统一衔接国家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划定水生态空间范围,分析梳理空间用地、建设等基础信息及存在问题,科学制定管控要求,加强水域其他生态空间要素一体化统筹治理,针对不同空间的不同属性,分区科学制定管控要求,加强涉水空间的目标管控、过程管控。到2025年,水域空间面积达到1200公顷,河湖调蓄容积达到550万立方米。推进重点河道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实现六大片区水系循环工程,进一步增加河湖补水量,改善水动力条件,提升河湖水环境。构建南沙河以北循环水网,串联北沙河和南沙河,补水河道沟渠约13条,湿地4处,改善北部水生态环境。海淀南部地区实施东小口沟及八家郊野公园补水及循环工程,实现再生水和雨洪水的联合利用。新建河湖补水管线12公里以上,构建河湖连通水网。到2025年,水网建成率达到100%。实施水系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实施水网工程建设,实现水系循环连通。继续推进清河、五一渠、周家巷沟(北清路南沙河)等河道的生态治理工程;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金河、北旱河、万泉河、风格渠等河道的生态治理工程,推进硬质护岸生态修复、河滨缓冲带建设及河道水生态系统构建等措施实施;结合雨水调蓄区建设,实施上庄后河老河道雨水湿地、西玉河雨水调蓄湿地、崔家窑湿地生态治理工程(二期)等生态湿地工程,滞蓄雨洪、净化水质。依照监测评价地方标准,开展全区水生态健康评价;构建“水生态”修复新体系。落实“两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用生态的办法解决生态的问题。全面开展水生态健康监测评价,推动水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水平持续提高。强化水生态修复运行监管,将评价结果作为区域水生态修复构建和运行维护考核的重要内容。二、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保障水源清澈洁净构建水土保持绿色生态屏障。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林、村庄美化、“裸露伤疤”修复等工程的建设,采取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等各种修复和保护模式,避免过多的人工干预,构建水土保持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浅山区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作用。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严格落实《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建立生产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充分应用高科技技术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监督管理。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行政综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行为。第四节以优美为追求目标,构建水城共融一、提升水系景观和文化品质,打造优美亲水空间实施河湖水系生态治理和景观提升工程。推进前章村沟、金河、北旱河等河道生态治理和景观提升工程,强化生态治河理念,提高滨河步道的通达性和开放性,提高滨水空间品质,提高水工建筑物的景观设计品位,促进河湖面貌和滨河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营造安全、优美、便民的亲水空间。到2025年,实现滨水步道长度达到312公里。加强重要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加强水务、园林、旅游、文物、规划、住建等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探索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水文化遗存保护。构造三山五园地区的自然生态格局,逐步恢复玉泉山历史水系,与圆明园、颐和园内湖面交相辉映,彰显三山五园地区水文化魅力;丰富滨水休闲景观带文化内涵,展现大运河文化景观带风貌;维护和修缮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水文化遗产,恢复古香道、古井、古桥等历史风貌。推进水文化遗存保护和宣传。利用多种信息传播载体向公众进行水文化的讲解与宣传,宣传内容既要包括历史水文化遗存也要包括现代治水、节水的理念。加大博物馆、展览馆等场馆载体的宣传展示力度,定期开展水文化展;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向公众广泛传播;开展水文化进课堂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园进行讲座并建设特色课程,同时推动旅游和教育相结合,面向市民推广水文化旅游等。二、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巩固河湖整治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合作,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长制考核机制,督促各级河长落实巡水治水责任。加强各级河长持续开展巡视督查,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监督考核,强化问责问效,细化各项工作落实;理顺河道分级管理模式,推动河湖管护向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模式转变;多渠道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激发全民治水热情;认真落实“三查三清三治三管”工作要求,协调处置各类水环境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能效,持续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三、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积极营造优美环境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推进水利工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及配套设施、机电设备运行正常,满足规范要求,加强工程安全监控,定期进行管理范围内环境整治;按规定开展工程安全鉴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防汛组织体系,落实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完善管护工作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严格遵守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岗位职责,保证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平台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通,在线监管工程信息,实现自动化控制,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及预警能力,并完善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第五节以为民为根本宗旨,实现水惠民生一、增强水务公共服务意识,提升管理能力水平扩大亲水区域,满足市民需求。进一步扩大河湖亲水区域,修建亲水平台,提高滨河区域的通达性和开放性,提升滨水空间品质,扩大推荐适宜垂钓区域,丰富群众亲水的休闲游憩生活,满足市民对亲水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扩大水务设施向公众开放范围,增加开放频次,接受公众参观,在现场以讲解知识、趣味问答、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势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水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响应群众呼声,解决市民身边的水问题。进一步深入落实“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要求,通过水务部门和涉及街镇共同参与河道治理及管理,共享治理成果,协调推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构建河湖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生活、生态需求。充分发挥“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的机制优势,推动水务“接诉即办”,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转变,从治标向治本、提升水务基层共建、共治、共享转变。深入推动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不同事项的深入融合,简化水影响评价等审批服务事项的要点,优化审批流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广泛开展水务新政宣传,扩展延伸服务改革成果。深化机构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聚焦重点业务支撑和公共服务保障,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加大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青年人才培养的力度,优化人才结构,强化专业精神,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水务目标任务提供坚实保障。二、提升建设管理能力,保障水务市场秩序提高水务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与指导,对各类工程市场主体和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督导与检查,实现对工程建设检查全覆盖;加大对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标准宣贯、技术培训、业务讲授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完善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细化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计分标准,加大信用处理和信用结果应用力度,实现对水务建设市场各类主体的动态化、精准化、科学化监管。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整合水务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运行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监管各项水事活动,查处各类违法水事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进一步完善水务执法协调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健全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三、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水务改革发展加强水务科技创新。发挥人才和科技聚集优势,针对水务改革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公司,加强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在水务建设管理领域的转化应用,提升水务科技水平。开展水务大脑建设。建成完善的水务信息化构架,基本建立满足多方场景需求的高效协同应用体系,以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工程、水行政管理为核心完成业务系统整体提升,实现智慧水务共建、共用、共享、共管。以水旱灾害防御场景为主体,形成多级互动管理体系;以水资源的社会水循环的“取供用排”四个环节场景为主体,形成水资源管理的核心能力;以污染溯源场景为主体,形成对海淀北部地区、重点区域的污水厂网监管溯源能力;以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管场景为主体,实现施工现场可视化、全过程、智慧化监管;以水行政的审批、执法管理场景为主体,实现水政执法的智慧事件管理、公共服务内容。实现管理方式由无序化向顶端统筹转变、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由单点管理向区域协同转变、由被动扑火式向主动预防式转变,提升整体水旱灾害防治能力、水资源节约水平、现有水生态环境工程运维保障效能,促进工程建设有序实施,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大脑建设的支撑。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节规划协调性本规划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见海政发〔2021〕8号)、《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见京政发〔2015〕66号)、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关于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5〕8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2022年)>的通知》(京政发〔2019〕19号)、《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见京环发〔2006〕195号)、《北京市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见京政办发〔2021〕6号)、《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见京水务资〔2019〕4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49号)、《北京市海淀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见海政发〔2021〕5号)、《海淀区“水清岸绿”行动计划(2020—2025年)》(见海政办发〔2020〕13号)、《海淀区再生水专项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北区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见海政办发〔2020〕8号)中关于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质量改善、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内容的相关要求协调一致。本规划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安排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河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雨水调蓄区建设、河道补水及循环工程、污水治理、供水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水务大脑建设、积水内涝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9类。规划理念、治水思路先进,进一步优化与完善了现有水务基础设施,对环境破坏的影响较小。本规划实施后,全区水资源保护能力全面提升,供水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节水水平进一步提高,供排水等水务设施布局更完备,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推进,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水务智能化建设全面推进,向水务发展新方向不断迈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二节主要环境效益“十三五”期间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力改善。为巩固地表水环境质量治理效果,促进河湖面貌和滨河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营造安全、优美、便民的亲水空间,激活河湖生态修复活力需求迫切。本规划安排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雨水调蓄区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78%,河湖调蓄容积达到550万立方米,滨水步道长度增加至312公里。本规划安排河道补水及循环工程,加强河湖生态修复,水网建成率达到100%,水域空间面积达到1200公顷。本规划安排污水治理类项目,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7%、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本规划安排供水及再生水利用工程,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城镇供水安全系数不低于1.3,农村供水计量收费率100%,推进自备井置换。北部地区再生水管网覆盖长度增加至241公里,市政杂用水利用量提升至1100万立方米。本规划安排海绵城市建设、积水内涝治理工程,提升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至40%,有序调控径流量,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本规划安排水务大脑建设任务,提升资源集约化能力,提高资源应用的综合效益,提升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投资效益,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水务信息化资源共享整合平台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第三节不利环境影响一、规划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雨水调蓄区建设工程对河道的土方开挖、疏浚、回填及水工建(构)筑物(包括泵站、闸坝等)建设,将改变河流原有的自然特性和天然水流状态,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对原有地貌及自然景观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减少不利影响。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工程占地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规划工程建设期间将涉及永久和临时占地,并需拆迁各类建筑物。对植被造成破坏的,可通过场地植被恢复、绿化荒坡等措施加以补偿;对占用耕地的,可通过采取占用期补偿、竣工后复耕还田措施减少不利影响。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期间对居民的影响规划建设项目施工期将产生“三废”及噪声的污染,将对当地的交通、居民生活、工厂企业的生产和农作物生长等带来不同程度的干扰和暂时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减少不利影响。第四节规划实施建议为了更好体现本规划实施对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减缓规划实施后和实施过程中的不利影响。一、减小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加快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在规划实施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中,建议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现有再生水厂升级改造等污水治理工程。针对我区所有现有、新建和扩建的再生水厂,均在臭味散失严重的构筑物中设置除臭装置;针对稻香湖再生水厂和上庄再生水厂,将污水处理区全部设置于地下,从而消除臭味影响,使臭气对厂内及厂区周围居民区的空气质量影响降至最低,并为运行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厂外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再生水厂内工作人员和周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二、减小建设工程产生不利影响的防治对策河道治理、雨水调蓄区建设等建设工程的影响存在不确定因素较多,需在项目立项之初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经多专业、多部门沟通协调后,完善优化各项方案,减少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三、减小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和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减轻对当地交通、居民生活、工厂企业的生产和农作物等的影响和干扰;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应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完建后,应做好水土保持和复耕,尽可能将施工弃土运至渣土消纳场,并结合再生骨料等无害化资源将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渣土进行再利用。第五节主要结论和建议一、主要结论(1)本规划各项工程实施后,可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全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2)规划项目可能产生主要不利影响包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水土流失,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经各有关部门、行业及地方政府相互配合协调,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管理等手段后,可使不利影响得以减轻或避免。经综合评价认为,规划实施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二、建议本规划影响范围广,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均有一定影响,建议在规划实施中的项目立项阶段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开展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机制形成由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多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各委、办、局的沟通,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推动水务建设。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确保区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及长远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定期组织对“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检查评估,保证规划实施落地。第二节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程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投入,保障水务建设区级财政投入;促进多元融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稳定的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健全公平安全的投资环境,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模式;加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抓住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机遇,将建设资金投入纳入规划予以落实,对规划的重点工程尤其是北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投资使用情况进行督办。通过实施相关项目来保障规划指标顺利实现,通过温泉供水厂工程、香山供水工程等5项供水工程实现用水总量、节水效能水平、供水保障水平三类指标达标,通过再生水管道连通建设工程、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等8项再生水利用工程实现再生水利用水平提升,通过五一渠生态治理工程、金河生态治理工程等22项河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崔家窑湿地生态治理工程(二期)等3项雨水调蓄区建设、上庄片区循环补水工程等2项河道补水及循环工程实现防洪安全水平、水生态系统品质提升,通过市政污水管线建设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等6项污水治理项目实现污水治理水平提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清河片区积水治理等6项积水内涝治理项目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水平提升,通过有序调控径流量、完善排水体系降低城市内涝风险,通过水务大脑建设提高资源应用的综合效益,提升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第三节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河道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制度落实。整合水务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运行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完善水务执法协调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健全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同时,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维护水事秩序,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目标。第四节加强公众宣传,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水务规划内容的具体实施离不开公众的认同和支持。尤其是在水资源、节水等相关内容方面,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是顺利实施规划的关键。因此,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至关重要。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公众了解相关工程措施的必要性和意义,并尽可能推动公众参与其中,促进各项措施顺利完成。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内容和范围等,进一步提高水务信息公开的水平,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建管并重、全民参与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水务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加大水务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引导公众监督违法排水、偷水、污染水源地等行为。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以网络、热线电话等多方面渠道为媒介,保障群众意见畅通、及时向水务部门反馈,同时水务部门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从而保证信息的双向交流。第五节注重科技创新,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水务科技投入,积极健全和营造有利于水务人才培养的机制和环境。发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优势,充分利用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发挥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优势,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参与水务建设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密切关注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单位的重大科技成果,完善项目发现、跟踪和筛选等机制,鼓励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大力培育水务科技人才,建设一支稳定、高水平的水务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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