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丰台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2021—2023年丰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2021—2023年丰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实施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二、实施重点(一)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提升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机械化水平,保障首都主要农产品供应。将温室大棚骨架及配套设备、粮食烘干、畜禽养殖等方面的成套设施装备按规定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二)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通过开展农机专项鉴定,重点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三)补贴标准“有升有降”一是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包括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智能、复式、高端农机产品。二是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到2023年将其中央财政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继续推广应用手机APP、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三合一”系统,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探索补贴额较低的机具免于现场核验,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从严整治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四是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京财监督〔2021〕378号)要求,对于直接兑付到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待条件成熟后推进相关工作。三、资金分配与使用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方面。购机者将申请录入“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后,经区农业农村局形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予以补贴,不足部分(包括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由区级资金先行垫付,市级财政于当年年底清算后足额补齐。在资金使用方面着力探索创新方式。组织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探索创新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包括作业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补贴方式,提升农民购机用机能力。探索利用市级资金加强农机信息化建设,结合5G、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强化补贴机具使用效果追踪。四、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一)补贴对象本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机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生产经营地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为保障首都主要农产品供应,在本区登记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固定安装类设备补贴,在自有外埠基地使用的,需提供该外埠基地所属情况、在外埠从事农业生产和年供应本市农产品数量的证明材料。(二)补贴范围及标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和市级财政单独补贴范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度以正式发布的“年度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为准。1.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标准。根据我市实际,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选取15大类39小类142个品目,利用中央补贴资金进行补贴。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规定标准执行,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中央资金补贴额度,其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5%。2.市级财政单独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标准。在“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外,选取我市农业生产和产业化发展急需的6大类12小类67个品目机具,利用市级资金进行补贴,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50%。主要包括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急需的成套设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和适用性强的农业装备。原则上,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上限累计不超过5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上限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确有需求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如需突破上限规定,需由区级农机主管部门正式出台规则进行审定。五、实施要求(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延续2018年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期间的原有模式,在丰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补贴政策。(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1.区农业农村局职责。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本区补贴实施方案,细化风险防控和机具核验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控制规程,开展绩效评价、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材料形式审核、提交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补贴机具监管等工作。2.区财政局职责。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本区补贴实施方案,完善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按照市级要求,组织实施年度预算编制,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保障本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经费,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及监管。(三)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依托办理服务系统,严格办理时限,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机试验鉴定、补贴机具投档、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综合运用宣传材料、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布近三年本地区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本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农发〔2019〕162号)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

北京丰台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