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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丰台区“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丰台区“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0一六年六月目录第一分部分发展回顾一、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有了新突破(一)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二)城乡发展更加均衡(三)就业援助更加有效(四)职业培训更加深入(五)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一)社会保险改革深入推进(二)社会保险覆盖不断扩大(三)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五)社保经办能力显著提升三、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有了新成效(一)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二)劳动监察水平大幅提升(三)劳动仲裁建设更加规范第二部分面临的形势一、城乡就业面临的形势(一)就业创业环境利好(二)提升质量机遇难得(三)转移就业压力增大(四)结构矛盾日益突出二、社会保障面临的形势(一)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具备新时机(二)社会保险待遇提升有了新机遇(三)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面临新挑战三、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一)中央为构建劳动关系明确方向(二)疏解会引起劳资纠纷易发多发(三)建筑领域拖欠工资仍易发多发第三部分发展目标一、城乡就业持续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二、社保经办体系健全,实现更高效率的服务三、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更有尊严的劳动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一、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全面提升就业质量(一)政策调控就业(二)创业带动就业(三)培训促进就业(四)服务保障就业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建设高效服务体系(一)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改革任务(二)强化社会保障基础建设(三)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效能(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三、完善劳动关系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健全劳资关系预警机制(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三)健全劳资矛盾调处机第五部分主要措施一、强化规划实施二、加大财政投入三、加强队伍建设四、开展区域附件“十三五”时期,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作为首都中心城区的新定位,丰台已经跨入了新的历史方位。空间上,处于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前沿阵地;时间上,步入了农村城市化的攻坚时期。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大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核心引领、双轮驱动、两翼并举、统筹融合”的发展战略,在疏解中求发展、在调整中求突破,努力实现城乡就业持续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社保经办体系健全、实现更公平可持续发展与更高效率的服务,完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劳动关系更和谐稳定。第一部分发展回顾“十二五”时期,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攻坚克难,取得可喜成绩。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有了新突破,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有了新成效。一、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有了新突破“十二五”期间,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就业与创业并重、政策与培训并举,政策均等化、培训针对化、就业组织化、社保城镇化、创业引领化”——“双并五化”的工作思路,健全促进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确保了城乡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一)就业结构更加优化。通过深化改革和市场培育,依托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带动,开启众创空间,成立创业学院,促进就业发展。新增就业18万人,就业总量达到85万人,同比增长6.25%、7.33%;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结构为1.0:21.8:77.2,其中二产从业人员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三产从业人员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1.88%,始终在控制指标(2.5%)范围内。(二)城乡发展更加均衡。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若干意见》,将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城镇就业失业管理系统,开展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设试点,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制度基本形成。市区投入资金13.2亿元,促进10.37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4%。(三)就业援助更加有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化运作,提高农民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推广“三路居就业模式”,实现农村劳动力组织就业,提升河东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推广“大灰厂就业模式”,实现农村劳动力整体输出,扩大河西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发展家庭服务业就业试点,推行精细化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实行就业援助日志制度,建立上门家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定期回访“四访服务机制”,提升就业援助质量。“十二五”期间,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3万名,其中1174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就业岗位“托底”安置,75名“零就业家庭”的劳动力就业得到帮扶,实现了“无零就业家庭”目标。(四)职业培训更加深入。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禁限类企业从业人员转岗培训补贴、企业在职人员培训补贴,完善技师工作室扶持和技师研修培训补贴;完善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制度,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城乡劳动力储备性培训和分流职工转岗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65万人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技能人才14.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16.7%。(五)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着力加强“1+5”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5”——服务内容:政策咨询,供求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援助。——做优区级机构。推进职介、人才机构整合、职能整合、人员整合,成立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和劳动力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就业状况动态管理。——做强街乡中心。社保所加挂街乡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人员、指标“三明确”,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以花乡为试点,实现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专一职责、专业人员”,提供一条龙、全方位、精细化服务。——做实社区(村)站。建立社区(村)就业管理服务站,实现职业介绍网络覆盖300个社区(村)。“十二五”期间,就业主管部门被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就业工作考核在全市名列前茅,2014年、2015年就业工作考核连续全市第一,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十二五”期间,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基本内容,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险覆盖人群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社会保险改革深入推进。启动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京籍职工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统一参保制度;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农转居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工作。10.3万名城乡居民享受参保补贴政策,农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二)社会保险覆盖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5.56万人、95.21万人、59.66万人、57.99万人、52.95万人,较“十一五”同比分别增长43%、37%、38%、15%和150%;城乡居民养老、老年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惠及城乡居民26.3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分别由“十一五”的43.7亿元和67.3亿元,增长到“十二五”的102.43亿元和133.22亿元,分别增长134%和98%。(三)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与“十一五”期末相比,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长48%;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保险待遇增长68%;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增长51%;护理费增长54%;供养亲属抚恤金增长45%;福利养老金增长54%;生育津贴增长60%;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由手工认证发展为网络认证,通过数据的及时传送,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得到按时足额发放;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成立内控监督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内控监督制度,通过日常审核、过程监控、内控筛查、基金监督等规范内控检查标准;利用电子档案库对经办业务进行严格复核,实现基金收缴支付各个环节的非现场数字化监督,确保了基金安全。(五)社保经办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市、区和街乡三级服务模式,将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无档案人员信息变更等49项社会保险业务下沉到21个街乡(镇)社保所;实现网上预约和社会保险银行缴费,扩大代发养老金发放银行范围;建立医疗保险实时结算体系,方便参保群众就医;为21个街乡(镇)配备个人权益自助查询打印机,实现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和社会化发放,做到了“服务进社区,下楼办社保”。三、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有了新成效“十二五”期间,加强以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争议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一)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普及;扩大对用工单位的监控范围;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内部协商机制,强化工时、休假、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的落实;确保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率,提升企业与职工双方集体协商能力。集体合同覆盖人数达51万人;实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街道乡(镇)全覆盖;130家企业被评为市、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二)劳动监察水平大幅提升。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完善劳动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监控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加工制造、超市等违法用工高发单位;实现了劳动监察由阶段性监察向常态性监控、全面监察向重点监察、被动受理变为主动服务的转变。为5.1万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9600万元。(三)劳动仲裁建设更加规范。加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建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扩大仲裁办案场所,壮大仲裁办案队伍,优化仲裁审理程序,强化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规范五方调解机制的运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091件,其中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89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40%;审限期内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十二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城乡就业方面,经济对就业拉动能力减弱,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就业援助压力加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一般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技能水平较低,无法满足驻区企业的岗位需求,人岗匹配程度较低。同时,随着“高精尖”产业发展和低端产业淘汰进程加快,不同程度地收窄了普通劳动者的就业空间,就业难度加大。在社会保障方面,社会保险体系不健全,经办能力有待提升。由于社会保险改革不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社会保障政策呈现碎片化,社保经办存在环节多、手续繁、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直接制约社保经办能力的提升。在劳动关系方面,建筑施工领域和谐劳动关系问题突出。“关、停、并、转”企业增多,小微企业迅速发展,用工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尤其是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工资案件仍然居高不下。第二部分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新常态,落实新定位,迈向新目标的重要时期。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的变化,丰台已经跨入了新的历史方位,在空间上处于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前沿阵地,在时间上步入了农村城市化的攻坚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一、城乡就业面临的形势(一)就业创业环境利好。一是中央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2015年,国务院先后颁布6项就业创业政策,为就业创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市级加大投入。针对职工分流安置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增大了预防调控失业风险力度。三是区级政策优化。针对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政府制定了“1+N”的政策体系,为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二)提升质量机遇难得。一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就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低端业态退出、实现“腾笼换鸟”提供了巨大动力和难得机遇,为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创造了有利条件,必将带动就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二是优势产业的发展为技能人才集聚提供了条件。丽泽商务区和丰台科技园区的高端要素承载能力持续提升,金融创新、科技创新集聚效应显著增强,必将带动优秀人才集聚丰台、服务丰台、奉献丰台。(三)转移就业压力增大。一是疏解转移就业压力增大。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涉及从业人员25.8万人,其中本区户籍人员3.1万人。分流安置和转移就业的压力不断加大。二是农村转移就业难度增大。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转居劳动力4万人,现已完成2.6万人。面临的主要问题,转居人数逐步增加、乡(镇)产业青黄不接、就业观念依然陈旧、职业技能亟待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不断加大。(四)结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企业用人需求趋向高学历、高技能、高素质和年轻化,与户籍求职人员低学历、低技能、老龄化有明显差距,人岗匹配程度较低。同时,随着“高精尖”产业发展和低端产业淘汰进程加快,不同程度地收窄了普通劳动者的就业空间。二、社会保障面临的形势(一)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具备新时机。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保人群全覆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市委提出要全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服务均等、管理精细的全面小康社会保障体系”。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一批制度相继推出,国家和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划设计越来越合理完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各项制度衔接越来越通畅。(二)社会保险待遇提升有了新机遇。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实施,“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构建,企业质量、从业人员结构随之发生改变,带来企业效益的提升和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的提高。与此同时,丽泽商务区、丰台科技园区的高端要素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地生根,新兴产业不断兴起,从业人员结构不断优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之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会逐步提高。(三)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面临新挑战。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迎来新机遇的同时,原有的一般制造业和区域性市场外迁,带动企业和人员的加速流动,京津冀三地社会保险关联更加密切,社保转移接续、医保异地就医、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异地认证等一系列问题将集中出现,社会保险政策对接和业务经办面临巨大压力。三、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一)中央为构建劳动关系明确方向。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保障。(二)疏解会引起劳资纠纷易发多发。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作为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前沿阵地,区域性批发市场和物流基地将面临调整转移,部分工业企业面临搬迁甚至关闭,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拖欠工资、违法裁员等问题易发多发。(三)建筑领域拖欠工资仍易发多发。加强人口调控,加快城乡一体化,促进重点功能区发展,重点村开发建设不断加快,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工资问题将继续呈现高发多发态势,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挑战。第三部分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主动应对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主动开创新局面,坚持“民生为主,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加强城乡就业工作力度,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繁荣、幸福、文明新丰台保驾护航。——城乡就业持续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政策调控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和服务保障就业”——“四轮驱动”,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社保经办体系健全,实现更高效率的服务。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推动社会保险政策全面落地,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流程标准化、经办管理信息化、经办服务人性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全面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有序。到2020年,建成组织完备、机制完善、功能健全、服务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8%,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更有尊严的劳动。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5%以上,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保持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90%以上,调解率保持40%以上。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一、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全面提升就业质量(一)政策调控就业。——建立就业与经济建设联动机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反映,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将就业影响评估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政府部门决策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市场就业困难程度作为政策帮扶的主要依据,制定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各类人群就业的就业创业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推动积极就业政策普惠化和实效化。——调整优化就业结构。结合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将促进就业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金融业、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商业服务业、生活服务业、旅游休闲业等领域的就业促进模式,拓展就业机会,扩大就业规模,推动区域就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预防调控失业风险。建立统计监测和预警机制,搭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劳动力信息管理系统,健全面向实有人口的就业监测调查机制,推进城乡就业失业状况调查、单位用工需求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做好就业形势分析判断,制定预防失业应急预案,鼓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妥善分流安置职工,预防调控失业风险。(二)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全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优化创业准入环境、搭建培育众创空间、拓宽畅通创业筹资渠道,减轻创业负担、发掘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潜力,营造社会创业氛围,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帮助1万人实现成功创业,促进创业创新主体由少数向大众转变,创业成果从“低散平”向“高精尖”转变。——完善创业体制机制。加强自主创业学院建设,完善大学生、留学生、城乡青年和退役军人创业园工作机制,举办大众创业论坛和创业大赛,形成丰台创业品牌。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形成“创业种子—创业孵化—创业加速—创业成功”梯级孵化体系,建成专业化、市场化和网络化的创业孵化平台,培育20个创业带动就业品牌项目。——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坚持共性与个性结合、创业与创新结合、线下与线上结合、课堂与大赛结合、培训与实践结合,邀请创业成功者、知名企业家和创业投资人开展创业培训,搭建创业者与政府部门、创业者与众创空间、创业者与创业导师、创业者与创业者之间的优质平台,建成10个创业培训基地和10个创业见习基地。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丰富和完善公益创业服务。(三)培训促进就业。——培训人群全覆盖。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原则,构建覆盖全区劳动者并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职业培训体系,实现职业培训的普惠性、终身性和有效性。加强登记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转居劳动力、在职职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对象的全覆盖,确保劳动者人人有技能。——培训类型多样化。结合创业者需求,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建立创业导师库和创业慕课、微课培训资源库,开设创业课堂,采取“线下课堂线上共享”的方式,将优秀、精品创业课程网络化、微信化,让更多的创业者分享、受益。针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结合市场导向和非首都功能疏解进程,建立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的培训补贴制度,鼓励开展市场化培训、组织化培训,提升劳动者综合职业素养。建立疏解企业转岗培训补贴、招用疏解分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困难人员参加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制度,提升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和积极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从业职工4万人。——培训等级多层次。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主动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提升培训。探索构建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不同层次培训模式,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造就一批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生活服务业相匹配的技能劳动者,重点促进河西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学徒培训。指导企业通过创建首席技师工作室等,发挥高技能人才技术团队攻坚克难、创收增效的作用。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队伍和职业技能鉴定督导经费保障机制,形成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推行享受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特殊津贴制度,发挥技能人才的标杆引导作用。(四)服务保障就业。——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调整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拓宽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服务领域。整合就业门户网站、咨询电话、手机客户端和社交媒体的服务功能,提供“一点受理、多点查询、实时更新”的就业查询和办事服务。——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街乡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将街乡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实现“专门窗口、专一职责、专业人员”的全方位精细化服务。将就业服务向社区(村)延伸下沉,建立“上门家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定期回访”就业援助机制,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社区、村的全覆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将人力资源市场作为促进就业、引导创业的主要平台,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诚信状况评估,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对侵犯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运行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探索建立津冀就业服务机制。拓展“党员驿站”功能,加快津、冀“党员驿站”布局,依托“党员驿站”为在天津、河北就业、创业的户籍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探索建立异地居住就业的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管理、就业帮扶等促进就业合作模式,支持户籍就业人口在非首都功能疏解中“人随企走、职住一致”。——促进分流职工稳妥安置。建立非首都功能疏解就业联席会议制度,跟进和对接功能疏解中的关停、转移、调整企业和专业市场分流进程。建立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招用疏解职工培训补贴和省际就业通勤补助制度,实现“自主创业帮扶一批、自谋灵活解决一批、公益岗位托底一批、转岗培训安置一批、市场就业消化一批”,多渠道分流职工转岗转业。——帮扶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规范就业,扩大就业班车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公益性就业组织扶持力度,提升河东地区农民就业质量,扩大河西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数量。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分别针对自主择业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加大促进就业政策帮扶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建设高效服务体系(一)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养老保险改革。按照北京市各项工作部署,确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具体操作流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实国家养老保险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人员补贴政策,做好“转非劳动力”社会保险办理,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提高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标准。——推进医疗保险改革。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改革部署,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下的付费制度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推进医疗保险经办信息化建设,实现医嘱信息实时共享,提高计算机系统智能审核效率。完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建立医师诚信评估体系。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打击医疗保险基金骗保行为。——落实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落实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政策,开展职业康复,实现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落实生育保险各项待遇。——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各项社会保险任务。推进跨区域、跨制度、跨城乡社会保险转移衔接政策,优化转移接续流程。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搭建灵活、高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平台,提高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清晰度、透明度。落实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政策,解决参保人跨地区医保权益享受问题。(二)强化社会保障基础建设。——加快现代化办公手段充分应用。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开发建设。依托社会保险基金主网,加载职能实现社会保险业务在街乡镇平台即时办理。利用全市性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开展参保缴费、待遇申领资质认证和核查工作。——落实国家“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落实扩面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社保稽核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探索社保登记证同工商部门“三证合一”相衔接机制,简化企业办证流程,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优化社会保险服务空间布局。促进街乡镇与区级平台的上下衔接,扩大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下沉的种类和数量,提高业务经办质量。针对我区狭长地理分布特点,探索在我区企业集中和街乡镇社保业务发展成熟的社保所建立企业业务下沉网点,设立东部分中心,分区域服务参保企业。探索将社保业务向社区(村)下沉,完善市、区、街(乡镇)、社区(村)四级社保经办网络。(三)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效能。——推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信息化。根据全市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建设要求,依托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载体优势,拓展以移动客户端和微博微信等移动服务平台为依托的掌上社保经办服务。扩大社会保险经办自助服务机具功能,完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流程,提高网上申报的范围和质量。探索以银行缴费为基础,以互联网金融为依托的便捷缴费方式。——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人性化。围绕健全“城乡一体、多险合一”服务模式,推行社保业务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式”办理。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流程,实现个人权益记录多渠道查询。依托互联网提高工伤认定工作效率,实现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人本化。整合养老保险行政审批与经办,探索实施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受审分离模式,优化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规程。——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流程标准化。以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将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延伸至街乡镇社保所,实现社保所建设标准化。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设施建设,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舒适便民的经办场所。加强视觉识别系统建设,统一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术语、服务形象和服务流程。(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对接市级财务核算和电算化建设,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电算化管理、社会保险资金的实时结算和社会保险数据的交互共享。落实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全市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内控体系建设。抓好业务、财务、内控三道防线建设,健全业务分离、定期轮岗、实时稽核制度,保障一岗多人,多岗审核,提高内控检查覆盖面。利用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提高内控检查效率。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机制,形成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稽查制度化、考评标准化的防控模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完善社会保险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健全基金入口、中间流动、基金出口风险防范。健全内部监督、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技术监督和家庭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严控社会保险冒领和骗取行为。建立核准提前退休人员信息网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全流程管理,确保基金征收最大化、待遇审核规范化、管理使用制度化、定期报告长效化。——提升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技术手段。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网络“技防”能力和物理隔离技术水平。安装物理隔离保护卡,构建更加安全全面的防范网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全程监督。强化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加强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机制,加大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三、完善劳动关系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健全劳资关系预警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和分类指导。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规范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完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推进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履行集体合同。——深化“两网化”平台预警功能。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推进“两网化”监管方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完善“两网化”平台预警功能,建立分析预警模型。借助互联网,拓展企业用工信息采集模式,提高采集效率。推广网上书面审查系统建设,强化企业网上资料审查、保存和预警作用。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职能部门资源共享,提高“两网化”平台预警的准确性。——强化对疏解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引导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决定疏解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确保企业稳定疏解和员工妥善安置。(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企业和职工三方机制建设,发挥三方机制在调处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培养和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典型示范作用,营造争创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完善农转居工作协调服务机制。建立农转居沟通机制,加强农转居工作统筹协调,实现农转居信息共享共通。规范农转居协调会工作机制,即使稳妥办理农转居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力度,加强对各乡村转居工作人员队伍的政策培训,建立一支懂政策和会经办的乡镇、村工作队伍。(三)健全劳资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涉嫌拖欠工资案件移送制度作用。加强多部门联动治理平台建设,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探索处置“工资无拖欠”和群体性突发事件长效机制,抓好重点领域尤其是建筑领域的“工资无拖欠”工作。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扩大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覆盖面,强化对“农民工欠薪”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推动街乡镇、企业和协会、商会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简化优化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健全庭审监督评价机制,实现“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建立集体争议联动处置机制,对涉及农民工、拖欠工资等集体争议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处理。加强仲裁软件管理平台建设,推进仲裁案件自动化运转和规范化审理,打造“阳光仲裁”。第五部分主要措施一、强化规划实施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设置主要指标的年度目标,明确实施责任和进度,形成各司其职的规划实施体系;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考核,逐步推进规划实施。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强化社会保障预算和使用管理,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合理水平,保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干部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开展系统性干部培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四、开展区域合作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参与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区域合作格局;深化与周边省市的合作机制,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服务一体化;加强横向工作交流,建立统一开放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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