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产业园区
-
杨宋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北京-怀柔区
-
喇叭沟门满族乡大数据产业园区
北京-怀柔区
-
庙城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
北京-怀柔区
-
怀北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北京-怀柔区
-
怀柔区大数据产业园区
北京-怀柔区
-
怀柔地区航空航天产业园区
北京-怀柔区
北京怀柔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怀柔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加工销售使用劣质燃煤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一、全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或使用符合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相关标准的优质燃煤。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对加工、销售和使用劣质燃煤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依法查处,没收劣质燃煤和违法所得,并责令限期整改。二、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工商分局和区农委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入区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没有检测报告或检测不合格的燃煤进入本区。三、村(居)民生活用煤要符合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相关标准的优质燃煤,各村(居)委会、广大村(居)民要主动配合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减煤换煤”工作。严禁单位、个人囤积劣质燃煤。四、全区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禁止加工、销售和使用劣质燃煤工作。五、在查处加工、销售和使用劣质燃煤工作中,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镇乡政府要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对因工作“不作为”、推诿扯皮等行为导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由区监察局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对加工、销售和使用劣质燃煤,以及燃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1000元。固定场所内无照销售燃煤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2016年8月3日
北京怀柔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
2021-02-14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
2021-02-14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1-14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1-14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
2024-12-09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
2024-12-09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怀柔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通知
2024-12-03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通知
2024-11-28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