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怀柔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已经区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怀柔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怀政发〔2013〕2号)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61家,入社成员达2.62万户,辐射带动农民3.45万户,培育国家级、市级、区级示范社近百家,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规模偏小、运行机制不畅、社员联结松散、带动作用不强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现就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及市农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纽带作用,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培育现代农业创新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都市生态休闲农业为目标,以提升农业功能、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销售信息化、管理规范化为方向,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为重点,以示范社创建为抓手,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指导扶持服务,注重示范带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监督相结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鼓励多种形式发展,鼓励村党支部、专业大户、种养能人、中介经纪人、科技人员、社会团体和龙头企业等有能力的个人和组织,多主体引领创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对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治理、信用自治、有效运行。——坚持分类指导与典型示范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示范社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坚持重点扶持与绩效导向相结合。坚持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统筹各种农业产业项目资金向示范社倾斜。围绕发展目标,加强绩效管理,突出支持管理运作规范、项目实施效果好、农民群众满意的合作社,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强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合作社发展。(三)工作目标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00家,培育国家级示范社20家,市级示范社20家,区级示范社100家;进一步扩大合作社覆盖面,带动4万农户,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和带动能力明显提高,尤其是在低收入村经济发展和低收入户增收中发挥更大作用。二、主要任务(一)正确把握怀柔功能定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发展按照“生态生产化、产业生态化”的要求,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区域产业禁限目录,主动调整种养业品种,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各镇乡要善于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覆盖面广、利益关联紧密的优势,充分发挥好合作社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二)支持合作社参与低收入帮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鼓励低收入村集体领办与本村资源开发相关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内开展技术服务、对外开展营销服务,克服低收入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带动低收入户增收;鼓励有实力、有市场、有社会责任的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将业务范围向低收入村延伸,利用低收入村的土地和人力资源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低收入户发展水平。(三)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升级发展顺应“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新形势,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技术培训、财务社务管理,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网站、短信平台,发布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公布重大事项和日常运行情况,为成员提供多样化、时效性强的信息服务。(四)推进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适应城市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拓展和提升农业功能,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增强合作社的发展活力。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文化创意、旅游、网信等多种市场主体开展合作,积极稳妥地吸纳工商业资本领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在资金、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五)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始终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共享的发展定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保护成员利益,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严格执行合作社设立登记、建章立制、明晰产权、完善机构、利益联结、统一服务、民主管理等方面法律规定,规范财务管理、成员账户设置、股金设置、盈余分配、年度报告、档案管理、社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完善指导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区、镇(乡)、街道、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管理机构,发挥好区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作用,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镇(乡)、村属地服务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考核、督促,提升合作社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通过结对帮扶、包社服务、宣传交流等方式,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社、按章办社、以制管社,切实履行辅导职责。(二)提升示范社建设水平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进一步完善区级示范社建设标准、考核程序和评定办法,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通过“一年一监测、三年一考评”方式对区级示范社进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区级以上示范社的规范化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建立和完善财务报表制度,每年开展2次统计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三)实施精准扶持政策完善财政扶持奖励政策,根据不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同发展需要,分别对贷款、项目建设、市场营销、技术推广、电商销售等实施资金支持。坚持政策导向,扶持符合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的示范社,重点扶持规模大、带动力强的示范社。健全财政扶持奖励资金监管和审计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加大对成员账户的监管力度,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成员权益不受侵害。(四)加强宣传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把法律法规、惠农政策以及农业技术、网络信息知识传播给农民,将合作、互助、共享、诚信、风险等理念传授给成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筛选确定设施设备完善、经验做法可借鉴的示范社作为培训实训基地,进行现场教学。突出抓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怀柔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怀政发〔2013〕2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怀政办发〔2017〕65号)同时废止。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区经管站负责解释。

北京怀柔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