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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业水价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水价改革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7日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水价改革方案(试行)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创建节水型区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农业灌溉基本情况全区现有灌溉面积21.47万亩,截至2015年底,已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7.035万亩;现有农业灌溉井1093眼,除干枯、缺少配电或未配套提水设施的水源井不具备安装条件外,其它807眼水源井已全部安装远传智能计量设施。2006年以来,通过争取中央和地方资金大力发展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705,农业灌溉用水量从2010年的3557万立方米降至2015年的2699万立方米,有效节约了水资源。通过建立推广“细定地、严管井、上设施、增农艺、统收费、节有奖”的农业节水新模式,力争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75,农业灌溉用水量降至2400万立方米。二、存在问题(一)水资源紧缺形势严峻。近年来全区降雨普遍偏少,年降雨量在431.3毫米(2009年)至674.6毫米(2012年)之间,地下水位呈持续下降趋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二)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目前农业用水收费主要是村委会向用水户收取运行电费,供水设施折旧费、维修费、人工费和水资源费等大部分村未收取,农业用水价格偏低,未充分体现价格杠杆节水促进作用,影响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农业水价的制定没有专门的规定,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收费价格差异波动较大。(三)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不高。全区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依靠1000名管水员及用水户进行管理。管水员队伍存在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不能对小型骨干水利工程进行及时有效的维修养护。用水户缺少专业的管护知识,对田间工程设施的管护水平较低。三、改革目标及原则(一)改革目标。通过改革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到户、用水终端计量到户,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培养农民用水缴费理念,引导农民合理灌溉,提高农民节约用水意识。在保障农业现代化发展同时,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总量。(二)改革原则。坚决贯彻中央不增加农民负担的精神,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作为基本原则,将“装表计量、定额限制、用水收费、超量加价”作为管理机制,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作为基本途径,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四、供水成本测算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第4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和北京市相关要求,测算供水成本。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确定的农业灌溉用水限额标准,综合考虑灌溉方式、水资源分布等因素,通过节水管理措施,用水达到设施农业500立方米/亩·年、大田200立方米/亩·年、果树100立方米/亩·年。灌溉定额内农业灌溉水价包括灌溉系统折旧费、工程运维费、电费和人工费,超定额用水加收水资源费。(一)灌溉系统折旧费。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支持额度及对密云区2014—2016年的农业节水灌溉项目支持力度,核定设施农业亩均投资2800元,大田和果树亩均投资1600元,折旧费按照20年使用年限进行折算。(二)工程运维费。参照水利部有关文件,年运维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估算,设施农业亩均运维费28元/年,大田和果树亩均运维费16元/年。(三)电费。参考本区农业灌溉时段电价,结合调查各村灌溉时段内用水量和用电量进行数据核算。计算公式为:每方水电费=时段电价×时段用电量/时段用水量。(四)人工费。参考北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确定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人员经费3000元。按每眼井控制100亩,每眼井需要2人管护计算,每亩需管护费60元。(五)水资源费。根据用水指标划分要求征收水资源费。费用参照《北京市农业用水水资源费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费用,大田作物水资源费0.08元,其他作物0.16元。北京市密云区水价成本测算表单位:元/立方米作物类型村名折旧费运维费电费人工费限额内均价水资源费超限额均价设施农业小开岭0.280.060.250.120.710.160.87西邵渠0.280.060.350.120.810.160.97龙洋0.280.060.230.120.690.160.85平均0.280.060.280.120.740.160.90大田平头0.40.080.180.30.960.081.04金沟0.40.080.240.31.020.081.10两河0.40.080.300.31.080.081.16平均0.400.080.240.31.020.081.10果树久远庄0.80.160.350.61.910.162.07蔡家洼0.80.160.360.61.920.162.08渤海寨0.80.160.180.61.740.161.90平均0.800.160.290.61.850.162.01经测算,限额内成本水价分别为:设施农业0.74元/立方米,大田1.08元/立方米,果树1.85元/立方米。超限额成本水价分别为:设施农业0.90元/立方米,大田1.16元/立方米,果树2.01元/立方米。五、水费收支管理(一)收费标准1.在供水成本测算的基础上,与区发展改革委协商发布政府指导价,各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执行水价。2.目前,农业节水灌溉设施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为减轻农民负担,政府指导水价中不含折旧费。管水员虽有政府财政补贴,但标准偏低,现行政府指导价应收人工费,待管水员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后,逐步取消人工费。按此计算,限额内政府指导水价分别为:设施农业0.45元/立方米,大田0.6元/立方米,果树1.02元/立方米。超限额政府指导水价分别为:设施农业0.61元/立方米,大田0.68元/立方米,果树1.18元/立方米。3.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及各村收取灌溉用水电费情况、节水奖励政策、农民收入等因素初步确定,限额内(用水指导价)确定最低价0.5元/立方米,最高价1元/立方米,在限额内自主协商确定执行水价,原则上不能低于最低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协商确定。4.超限额用水(超额部分)除征收水资源费外,执行惩罚水价,统一按1.5元/立方米收取。(二)收费主体以村委会为收费主体,财政、水务部门和属地政府指导监督。(三)收费管理1.用水户持水卡到村委会购买当年限额内水量(根据用水户意愿,可一次或多次购买,但累计水量须在限额内),水价为村一事一议确定基础水价。2.用水户当年限额水量用完还需购水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根据全村用水情况,酌情办理。若同意,按照惩罚水价(1.5元/立方米)收取水费,并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上缴国库。3.用水户当年限额水量未用完的,不能累计到下一年使用,但水卡内当年水费余额可用于下一年限额内水费使用。4.每年年初由村委会公布上一年度各用水户水费收缴和水费支出等情况。水费主要用于电费、维修费,若有盈余可适当用于管水员补贴或节水奖励。六、用水管理(一)年初由水务部门下达各村用水指标。(二)在用水指标内,村委会根据用水户种植面积、作物等情况,按照设施农业每年500立方米/亩、大田200立方米/亩、果树100立方米/亩灌溉标准,核定用水户农业灌溉用水限额,经镇政府及水务站审核通过后于年初公示。(三)由管水员负责,每月按用水户实际取水量填写用水统计表,经用水户签字确认后报村委会。村委会每年年初对上年度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公示。(四)鉴于目前全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及水权的确权颁证工作未落实,水权交易市场未形成,且从节约用水角度出发,因而改革初期不涉及用水户间水权交易。七、节水奖励(一)节水奖励是对用水户进行奖励,根据用水户全年实际用水量与核定限额用水量差值,每节约1立方米水奖励1元。(二)奖励资金由市政府对各区考核奖励资金和区收水资源费中安排解决。(三)按照“区考核镇、镇考核村、村考核用水户”的流程,依据“不用不奖、多节多奖”的原则进行奖励。(四)各村根据农业用水收费情况,在保障农业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条件下,可安排部分水费用于节水奖励。八、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区政府成立农业水价改革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水务局、审计局、国土分局、园林绿化局、农业服务中心、区政府督查室、17个镇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督促各村具体落实,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水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镇作为实施农业水价改革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辖区各村农业水价改革工作。今年各镇可选择2—3个基础好、条件成熟的村进行试点改革并总结经验;2017年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2018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区发改、财政、农委和水务等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镇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政府将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列入各镇年度考核,对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推动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的镇取消相关涉农奖励扶持政策。(三)加大宣传,助推改革。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不同形式,宣传节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农业水价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宣传到户,充分调动用水户的主观能动性。在与村委会充分沟通协商后,通过召开用水户大会、入户访谈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将水价改革主要内容向用水户宣传到位,让用水户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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