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2023年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政策文号:密政发〔2023〕24号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密云区2023年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23年6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密云区2023年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动全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级和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核及复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参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结合我区创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建立具有密云特色,有效、可行、规范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新思路、新办法,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带动全区慢性病防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确保复审工作高质量完成。三、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工作内容,将示范区建设与国家卫生区、全国文明城区、全国健康促进区、健康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性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正确健康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不断满足辖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确保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顺利通过。四、组织机构调整原密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示范区复审相关工作。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充实原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下简称慢防办),继续承担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密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密云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及慢防办成员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慢防办抽调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出众的工作人员,开展复审相关工作。其中,区卫生健康委5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果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巨各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十里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不老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人、区教委1人、区体育局1人。抽调人员按照慢防办要求及时到位,至复审工作结束。五、责任分工(一)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密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设立建设(复审)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做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本部门慢性病防控工作联络员,制定慢性病防控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慢性病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密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3)制定并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区慢防办(4)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5)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复审工作的多部门联合督导。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区政府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协作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协作单位:区卫生健康委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区政府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全区各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相关科室有示范区建设的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并落实问责制。牵头单位:全区各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3)采取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全区各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全区各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二)加强慢性病防控环境支持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1)区爱卫办负责健康社区(村)、健康单位建设;区教委负责健康学校和学校健康食堂建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各类健康机构数量逐年增加。复审时健康社区覆盖率在原有30%的基础上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在原有每类不少于5个的基础上,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地区)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健康超市、健康社团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各镇街地区至少选择其中一类,每年至少建设1处。复审时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中心、区商务局、各镇街(地区)协作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各镇街(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比例≥30%。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作单位:区教委、相关委办局、各镇街(地区)(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牵头单位:区教委协作单位:区体育局(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爱卫办(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复审时,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三)全面推进“三减三健”专项行动1.开展“三减三健”专题宣传(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2)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区融媒体中心2.开展“三减三健”专项活动(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复审时,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区教委、各镇街(地区)(2)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复审时,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区教委、各镇街(地区)(3)积极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区教委、各镇街(地区)(四)促进慢性病防控体系整合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督导慢性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五)提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利用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区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区教委协作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各镇街(地区)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六)落实慢性病全程管理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复审时,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牵头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市平均水平30%及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3)采取各种途径广泛宣传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危害,通过居民体检、健康档案建立,加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人群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知晓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管理人群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30岁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35岁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7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和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及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牵头单位: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协作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保局、各镇街(地区)(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市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按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3)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4)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协作单位:各镇街(地区)(七)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其中包括: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地区)(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利用市区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料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八)创新引领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复审时,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3个,撰写符合要求。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3.示范区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牵头单位:区慢防办协作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六、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成立示范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6月30日)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工作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指导和督导。(三)自查评估阶段(2023年7月1日9月30日)完成复审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开展自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四)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10月31日)上报考核资料,迎接市级考核组考核评估。(五)巩固阶段(长期)继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收集整理资料,申请国家级验收。七、工作要求(一)建立长效机制全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持续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巩固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做好每5年一次的复审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同时,相关部门积极创新筹资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推进。(三)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密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四)强化信息报送全区各部门要完善数据、信息报送机制,建立管理制度,畅通报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明确信息报告人,由专人负责本部门复审工作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按要求向区慢防办报送本部门复审工作档案资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可靠。(五)做好宣传引导全区各部门要以此次复审工作为契机,切实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完善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八、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慢防办)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复审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并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复审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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