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拆除腾退地块后续管控利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政策文号:密政发〔2021〕47号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密云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拆除腾退地块后续管控利用机制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密云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拆除腾退地块后续管控利用机制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根据《密云分区规划(20172035年)》、《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拆除腾退地块(以下简称“减量地块”)后续管控利用,理顺减量地块管理职责,巩固来之不易的减量成果,使减量发展理念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一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生态涵养区战略定位,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硬约束,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推进健康发展。第三章工作原则第二条规划引领,统筹衔接。以《密云分区规划(20172035年)》为引领,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衔接已入库的减量地块,保持已减量地块非建设用地属性,引导减量地块为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做出贡献。必须占用减量地块的项目,应专题论证并报市、区两级审核。第三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减量拆除腾退地块所在属地政府为后续管控的主责部门,在管理好减量地块、防止非农占用的同时,应多部门联动、多途径用好减量地块,使之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第四条信息共享,精准施策。依托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共享信息平台,年度减量地块数据信息及时与各镇街、有关部门共享共用,科学精准管控减量地块。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减量拆除腾退地块负有管护责任,应严格监管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减量地块的非建设用地属性,发生违法占用应立即整改。可按照规划用途优先用于还绿、还林、还耕等生态建设,着力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第六条区规自分局要坚持规划引领,严把建设用地审批环节关。在镇域国土空间规划、街区控规、村庄规划及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规划成果审核上报前,应核实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是否与减量地块存在冲突;将房建类、市政类建设项目是否压占减量地块,作为多规合一平台审查内容之一,保障已减量地块不复建。第七条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等单位要统筹本部门涉农、涉绿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政策资金向减量地块倾斜,会同属地政府切实做好减量地块复耕复绿,提高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地块质量。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八条将减量地块纳入国土动态巡查。将减量地块纳入三级巡查范围,区、镇、村三级严格按照《密云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矿产资源三级巡查办法》相关要求,加大对减量地块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力度,严管严控新生违法问题。第九条建立信息反馈和定期报告制度。区规自分局要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度,及时反馈需区政府协调解决事项及减量地块管控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工作将纳入区政府对镇政府绩效考核。第十条将减量图斑监测纳入城市体检。将已上报减量图斑的现状情况纳入城市体检报告,结合体检年度的变更调查数据,对各镇街减量图斑的管护现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监测结果向区政府报告。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方案中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拆除腾退地块指:每年度由属地镇政府向区政府申请减量,并由区政府上报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最终上传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共享信息平台的历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地块。第十二条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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