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密云县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6日 政策文号:密政发〔2014〕30号 有效性:有效
县政府房屋征收办:你单位《关于密云县水源路北侧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已取得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经县政府研究,该项目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同意对该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具体范围为东至加油站、西至蓝河湾一期、南至水源九厂路、北至一街新村。你单位要按照政策规定组织做好房屋征收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有序实施。特此通知。密云县人民政府2014年6月16日

北京密云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北京密云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北京密云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