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关于印发密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政策文号:密交发〔2018〕126号 有效性:有效
各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为规范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提供权威、统一的预警信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危害,现将《密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2018年12月6日密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为规范密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维护全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密云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密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密云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制作、发布和传播适用本方案。本方案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可能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以及已经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仍有可能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信息。二、发布原则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坚持及时、准确、无偿的原则。三、信息发布流程(一)预警信息制作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应对工作措施及公众预警响应建设和咨询电话等内容。(二)预警信息审批交通局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局长签发,或按有关规定报请区相关部门及区领导签发。(三)预警信息发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在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布预警信息或重要提示性信息,发布工作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1.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交通局向区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区应急办报请区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发布,并报市应急办和市相关部门备案。2.黄色、蓝色预警信息由区交通局向区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发布,并报市相关部门备案。3.对于需要通过手机短信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和重要提示性信息的,由交通局报区应急办审核,并按照密云区有关规定执行。4.交通局应将对外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提前报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同时提交拟采用信息传播手段申请。传播手段主要包括区广播电台、区电视台、“北京▪密云”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歌华有线电视等。(四)预警信息调整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通过与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进行发布调整。(五)预警信息的传播加强对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预警信息传播。相关运输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各类信息员、安全员应当主动接收预警信息,积极做好预警信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布和传播。(六)预警信息终止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要及时解除预警或终止重要提示性信息,并通报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四、责任追究有下列行为之一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授权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息的;(二)编造并传播虚假预警信息,或明知是虚假预警信息而传播的;(三)擅自更改或者不配合发布预警信息的;(四)违反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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