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关于印发通州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管水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通州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管水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6日通州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管水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农〔2014〕287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步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结合通州实际和漷县镇农业高效节水示范镇试点经验,制定本方案。一、农业用水现状及存在问题目前,通州区共有农业灌溉井8328眼,年度用水总量约9585.3万立方米,占全区用水总量的比重较大,达到24.4%。通州农业节水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水资源短缺,农业节水整体水平不高;二是用户节水意识不强,水资源浪费现象较为普遍;三是管理水平不高,原有农业节水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四是对终端水价的测算缺少系统性指导,农业用水改革及管水员队伍建设已是当前我区节水工作的重点。二、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的工作要求为重点,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为动力,形成政府把关、部门监管、职责清晰、协同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三、工作目标以节水增效为目标,以“细定地、严管井、上设施、增农艺、统收费、节有奖”的发展核心理论为主线,以机制和设施建设为保障,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建立奖励机制,提高用水效率。四、改革方案(一)确定灌溉限额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意见》规定,设施作物用水限额为每年500立方米/亩、粮田和露地菜田限额为每年200立方米/亩、鲜果果园限额为每年100立方米/亩。(二)用水价格确定及收费标准1.用水价格确定各乡镇、村以本方案确定的用水价格标准为依据和基准,原则上可上浮10%50%。由村委会根据村民自治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本村执行的用水价格。2.收费标准(1)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限额内,最低水价0.36元/立方米。其中电费0.26元/立方米,维护费0.1元/立方米,超限额部分,最低水价为0.43元/立方米,并加收水资源费。(2)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农业灌溉用水超限额部分征水资源费,粮食作物0.08元/立方米,其它作物均为0.16元/立方米;养殖、鱼塘等养殖户水资源费零起征,按实际用水量的50%计征,标准为0.16元/立方米。(参照《北京市农业用水水资源费管理暂行办法》(京发改〔2007〕536号)执行)(3)生活用水收费标准用水标准:农村住户每人每月3立方米,年36立方米。收费标准:村民用水标准内1.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4元/立方米;非村民用水4元/立方米。(三)收费机制水费征收由村委会负责,管水员协助村委会做好水费征收工作。水费征收采取“村收、村管、村用”的方式,纳入农村收费托管方式范围,用于节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乡镇政府负责水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水资源费由区水务局负责征收并上缴区财政。(四)节水奖励机制农业灌溉用水限额内,对节水的用水户进行奖励。乡镇水务所汇同乡镇政府对本地区年度用水进行考核,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支付,乡镇政府统筹安排。(五)管水员队伍建设1.建立区、乡镇、村管水员三级管理体系按照“人员精简、职责明确、考核严格”的要求,结合通州区漷县农业高效节水示范镇管水员改革试点经验,将全区现有1200名管水员减少到530名。其中:区级管水员15人,11个乡镇、4个街道各1名;镇级管水员94人(含漷县镇已聘用9人),每人负责5个行政村基层水务管理工作;村级管水员421名,依据土地面积、户籍人口和农田水利设施数量确定每个村人数(详见附件)。2.管水员管理、聘用、考核及职责管水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区节水办、乡镇水务所(农民用水协会)、村委会(村分会),根据职责对管水员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及考核。3.管水员待遇区、乡镇级管水员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月补贴2000元、月出勤500元、月绩效500元;五险:1600元/人,由区节水办、乡镇水务所(农民用水协会)考核后发放。村级管水员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其中:月补贴1500元,月绩效500元,由村委会考核后发放。4.管水员资金拨付管水员队伍建设共需资金1612.0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200元,总计763.2万元,由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其余848.88万元由区财政配套;资金拨付方式:区、乡镇管水员由区财政、区水务局、基层水务所、节水办、管水员的顺序逐级拨付;村级管水员补贴由区财政、区水务局、乡镇政府、村委会、管水员的顺序逐级拨付;区、乡镇级管水员管理经费由区财政配套,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六)加强运行管护明确节水设施的产权、使用权,根据“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由村委会负责节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为保障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区财政按照漷县示范镇方案对“两田一园”水利设施实行“双一百”补贴(即100元/亩年,100元/井年,全区两田一园20万亩,补贴资金约2000万元)。(七)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分别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各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联系对接,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村级管水员队伍建设纳入对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班子的考核。3.广泛宣传引导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广泛交流节水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提高节水灌溉设备使用能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节水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