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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疏解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加快产业升级的总体部署,为推动全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相适应,与产业发展方向相融合,更好地保障城市运行,服务居民消费,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疏解提升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一)统筹协调、协同联动。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疏解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疏解提升工作。区级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对市场调整提升工作进行指导支持。(二)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依据《通州区新增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市场(符合规定的规范化蔬菜零售市场等对城市运行及民生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商业网点除外)。对存量市场,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有关要求,按照“拆除(关停)”一批,“清退转型”一批,“升级改造(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进行全面疏解提升。(三)疏管结合,保障民生。按照规划、消防、安全、卫生、城管、交通等相关规范标准,多措并举、联动实施,多部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疏解提升工作。把握好疏解和提升的关系,保障城市基本功能,提升人居环境,进一步强化提质增效保障民生工作。二、方式和标准根据北京市关于市场疏解提升的分类方式和标准,结合东、西城区等核心区的相关标准,坚持城市副中心高标准站位,制定通州区市场疏解提升方式和标准:(一)关停拆除分类标准:1.占路、占绿地等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规、违章市场。2.列入拆迁、拆违、棚改计划的市场。3.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完成标准:建筑物已拆除,或市场商户全部清退并制定相关拆除计划。(二)清退转型分类标准:1.不符合城市副中心产业定位的小商品、服装、建材等市场。2.无市场执照从事市场业态经营的市场。完成标准:市场原商户全部清退,原有建筑物仍然存在、但不再用作市场业态经营。其中,农副产品市场可转型为公司化运营、统一收银的农副产品超市。(三)规范提升指对确需保留的市场,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不增加建筑面积、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市场外观和内部硬件进行规范改造,对市场业态进行提升。分类标准:1.国有土地上的市场证照齐全;集体土地的市场应取得乡级政府或上级相关部门证明或备案审批手续。2.符合城市副中心产业发展定位,营业执照性质为市场执照(非商贸公司或投资公司执照)。3.规范提升后,相关设施能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规范要求,能依法取得工商、食药等手续,证照齐全有效,经营设施设备无安全、消防等隐患。4.乡镇集期市场。验收标准:1.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标准。(1)硬件设施参照本市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之《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217202008)》的标准进行规范提升。(2)按照服务半径1000米,50100平方米/千人的标准,划定社区菜市场区域,市场内无非农产品业态经营,鼓励采取超市化经营或大摊位制经营,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收银、统一服装。(3)剩余面积转型其他业态,可转型升级为集成蔬菜零售、早餐、便利店、家政、洗染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社区商业便民商业服务综合体。2.农村集期市场标准。(1)有固定场地,有明确的四至范围,无市场外经营现象;地面硬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履行日常管理责任。3.其他商品交易市场标准。(1)硬件设施参照《商品交易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472—2007)》的标准进行规范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业态需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及通州区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要求。(2)市场品牌连锁店转型,市场内无批发交易功能,交易与仓储分离,完善商品质量检测追溯体系和停车、无障碍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转型为传统零售业态的实施统一收银。三、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坚持疏解和提升统筹推进,提质增效和保障民生,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区59家市场疏解提升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41家,2019年完成18家。对新增违法违规市场动态清零,提高市场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详见附件1)。(二)2018年目标2018年,计划完成41家市场的疏解提升工作(市级台账任务5家),其中包括全部11家非农副产品市场的疏解提升工作。具体为:1.城市副中心范围内:完成19家市场的疏解提升工作。其中,拆除(关停)5家,清退转型10家,规范提升4家(详见附件2)。2.城市副中心范围外:完成7家非集期市场的疏解提升工作。其中,拆除(关停)2家,清退转型1家,规范提升4家(详见附件3)。3.全面完成15家农村集期市场的疏解提升工作(详见附件4)。(三)2019年目标在2018年疏解提升的基础上,完成剩余18家市场的疏解提升工作。同时对已完成升级改造的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巩固已疏解提升市场,防止反弹。对新增违规市场进行动态清零。四、主要任务(一)抓紧研究全区市场网点布局规划。结合《通州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从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角度出发,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组织专业机构,研究全区市场网点布局规划。城市副中心范围内,按照每千人5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城区社区菜市场。乡镇农村地区,按照每2万人1个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在规划编制中,要结合全区商品市场现状和调整提升方案,研究商品市场布局规划,为市场疏解提升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制定市场疏解提升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场疏解提升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市场疏解提升的具体工作方案,按照“一市场一方案”的原则,逐一制定每个市场具体可行的疏解提升方案、进度安排等。市场规范提升方案要坚持高标准,委托专业公司设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强化市场疏解提升过程管理1.关停拆除和清退转型的市场,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疏解提升标准组织实施,完成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2.对规范提升的市场,由属地政府督促市场主办方委托专业公司制定规范提升方案,属地进行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规范提升,规范提升完成后由属地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加强台账动态管理和监测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市场疏解提升和相应人口调控管理台账,同步跟踪监测人口流向,并定期梳理,及时动态更新。同时加强已疏解市场的管控,防止重新回流,防止改头换面,形成新的市场。对于已完成疏解提升的市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便于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委、通州工商分局)(五)加强腾退空间再利用规划。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的意见》相关规定,做好腾退空间再利用规划与管理工作,疏解腾退空间主要用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及便民生活服务设施。对于腾退空间用于便民生活服务设施的,工商、食药等部门要在证照办理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通州工商分局、区商务委)(六)加强已疏解市场和商户证照注销管理工作。积极引导、督促已关停拆除、清退转型市场及市场内商户做好证照注销工作,防止市场疏解后人口再聚集,坚决杜绝已疏解提升市场出现反弹现象。(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州工商分局)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成立通州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疏解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商务委主任任副组长,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通州工商分局、市规划和国土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属地政府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市场疏解提升工作,定期召开市场调整升级工作会议,创新管理机制,及时研究市场调整提升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城市副中心的高标准站位完成全区商品交易市场疏解提升工作。(二)建立机制,加强督查1.建立月度统计报表制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25日前统计上报市场疏解提升工作进展情况。2.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调度会,每季度,区领导组织专题汇报会,听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3.建立和完善督查考评制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任务,加大每月对疏解提升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工作考评及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确保疏解提升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三)疏提并举,保障民生按照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有关精神,统筹做好市场疏解和便民服务工作。在坚决疏解非首都功能区域性市场的同时,按照“升级为导向、建关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农副产品市场,要以规范、改造、升级为主,不搞“一刀切”。对因无照无证或不符合城市规划,确需关停、清退的农副产品市场,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根据周边百姓需求,按照“撤一补一”的原则和每千人50平方米的标准,明确补充替代方案,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拆除清退补充代替措施的管理。乡镇农村地区,要按照每2万人1个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四)加强宣传,巩固成果1.注重宣传引导。为市场疏解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2.注重规划研究。加快研究空间资源有效利用;3.严禁新增市场和疏解后反弹。全区范围内,停止新批市场,对于再以非市场照从事市场业态经营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疏解整治后的市场,要加强对执照的清理力度和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严禁市场“异地”经营或无照经营;4.按照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标准化社区菜市场,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再核发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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