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政策文号:京通市监发〔2022〕15号 有效性: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文化旅游区分局、各所、各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及《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制定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区领导审阅,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坚持创新引领,不断开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1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1〕18号,以下简称北京市营商环境5.0版)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勇于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努力创造“城市副中心质量”,推进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以下简称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深化产业组织、推动产业发展,持续加强“两区”建设,以推进副中心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为全力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质量样板示范区、打造具有副中心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作出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科技赋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城市科技,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坚持协同联动。紧紧围绕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化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强通武廊战略合作,与河北雄安新区强化两翼联动,推动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发展格局。坚持开放发展。紧抓“两区”建设契机,加快建立更有竞争力的制度体系,厚植服务业扩大开放新优势。坚持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自主权,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实现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增强城市副中心发展内生动力。三、主要任务(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出台副中心营商环境5.0版改革政策。以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题,全面深化落实北京市营商环境5.0版改革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思维,全面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注重维护公平竞争和公共安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总抓手,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以简化社会投资审批、加强事中综合监管和规范监管、强化事后联合惩戒、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率先构建新型监管执法协作体系。持续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持续完善市场远程监测指挥平台系统建设,实现研判分析、策略制定、企业自查、现场核查、成效跟踪闭环监管,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协助副中心加快构建“经济大脑”,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复杂网络、统计物理等多学科较差综合的方法,打造市场、税务、财政、经信、发改、统计等部门数据通道,建设产业组织和经济治理大数据平台。3.全面推进信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加强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信用监管对重点领域监管的助推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公示、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信用监管手段,加强重点群体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地。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场景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涉企相关信息查询服务。4.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与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相结合。按照鼓励创新、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四新经济”、服务保障副中心建设的市场主体,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继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并结合执法实践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做有益探索,扩展更新容错纠错清单事项。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5.开展质量强区建设助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制定出台2022年通州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质量提升工作主要任务。充分发挥质量强区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进一步动员各委办局创新质量提升措施和手段,发挥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多元力量,坚持一个个行业、一类类产品、一项项服务抓质量提升,全面提高城市副中心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发展。借助先期打造的三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试验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质量培训,对接企业需求,切实为企业送去质量服务,鼓励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参选,力争在园区企业中突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利用全国“质量月”等重点时段,多措并举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主题宣传和知识普及,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素养。(二)深化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6.建立副中心与北三县跨省通办机制。加强与北三县市场监管跨省证照办理机制体制建设,完善制度规则衔接互认,加快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推进落实市场准入协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同事同标”,深化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用,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市场监管桥头堡,开创一体化发展新局面。7.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性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2035》,研究制定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意见,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通武廊医疗卫生协调联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积极申报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助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企业标准创制创新,做好自我声明公开承诺,鼓励企业主动制定、实施先进标准,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向国际标准看齐,助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加强标准化工作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汇聚各方面标准化人才和专家,夯实城市副中心标准化工作基础,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三)对标国际规则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8.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加强部门信息联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职能和作用,完善议事会商、沟通对话和情况通报等,有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开展。9.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专利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变,通过促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发明专利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形成具有数量规模、质量优势的专利资源储备,促进企业发明创造提质增效。二是推动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与中关村管委会通州园强化联动,吸引更多中小规模的科技型企业落户通州,推动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奖励。开展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个性化融资服务,推动城市副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试点。三是推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创投、风投等相关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举办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企、政企对接会,搭建金融机构、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沟通对接的桥梁。四是加快商标品牌培育,加强地理标志培育。挖掘城市副中心品牌历史、创新文化,结合我区地方特色经济,在张家湾葡萄、通州大樱桃等特色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培育、储备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工作。10.继续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深化我局与廊坊北三县市监局签订市场监管体系协作发展框架协议、通武廊知识产权框架协议,构建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机制、联系机制,搭建三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共建共享服务平台。(四)深化“两区”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升级11.推进“两区”建设重点领域开放创新。一是加快设立专业服务机构注册绿色通道,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大国际教育和高端医疗资源供给。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好重点领域外商投资公平竞争和安全审查制度,优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二是积极推动在“两区”范围重点园区(组团)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依托分中心提供专利预审支撑、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导航分析、专利事务咨询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依托市级搭建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开展在京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工作。积极争取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等国际化专业机构、服务平台在副中心设立,为企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强对张家湾设计小镇引进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领域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协调市知识产权局国际处推动入驻企业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拓展国际交流。12.强化集群企业管理向纵深发展。合理释放辖区住所资源,联合区税务局协同加强《通州区进一步加强集群企业管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释放“两区”建设制度优势红利,抓住副中心每年千亿投资建设的机遇期,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支持,强化托管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跨部门协同共治。13.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制度改革创新。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税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依法申请查询企业经营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五)破除不合理制度限制深化公平竞争审查14.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优势。一是积极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与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会商机制,出台区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细则》,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二是完善抽查、考核、公示制度,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发挥绩效考核尤其是日常考核督促作用,强化重要文件报备,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三是发挥区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效应,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全面清理对市场主体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四是建立健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反映和举报办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第三方作用,强化监督机制。15.强化价格检查和预警工作。一是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和检查工作,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二是聚焦水电气暖、停车、殡葬等公用事业,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三是建立有效的价格预警防范机制,做好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预测和分析,及时进行苗头性问题预警预报,对发现的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上报,争取为城市副中心在特定时期的特殊领域的价格调控提供参考依据。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作为市、区政府“一把手”工程,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争取政策先行先试,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二)加强宣传培训。坚持政策宣传、完善和培训相结合,积极营造重商、亲商良好氛围,为企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创造便利,切实提高全社会对营商环境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认知度。全面梳理整合相关领域改革政策,形成综合性强且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并广泛宣传。(三)狠抓政策落地。扎实开展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政策评估制度、督查制度,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及问题建议,建立牵头部门对已出台政策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注重收集已出台政策的社会反映情况,结合12345热线、各类网站和APP应用反馈信息及时予以完善,形成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推广。京通市监发〔2022〕15号+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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