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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7日“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序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也是东城区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着力打造“五个东城”、持续推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新格局和新要求,认真谋划好“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于促进东城区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积极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有着重要的意义。《“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东城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做了全面部署,是新的历史时期指导东城区人力社保事业的战略性、纲领性、指导性的总体规划,也是未来编制和实施各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工作举措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关于制定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北京市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目录第一篇立足新起点,开创人力社保事业新局面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二章发展形势第三章指导思想第四章发展目标第二篇推陈出新,构建东城区大就业工作格局第一章坚持就业优先,健全促进就业创业制度体系第二章积极落实政策,实施重点群体促就业计划第三章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竞争力第四章打好组合拳,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第五章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建立规模裁员预警机制第六章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第七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第八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第九章“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服务重大工程第三篇源头治理,营造东城区劳动关系和谐氛围第一章继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第二章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第三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第四章继续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第五章加大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第六章“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劳动关系重大工程第四篇提质增效,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第一章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第二章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第三章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第四章强化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第五章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质量第六章“十四五”时期东城区社会保险重大工程第一篇立足新起点,开创人力社保事业新局面第一章发展基础“十三五”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人力社保事业实现新发展。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对口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20162020年,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474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0.87%以内。困难失业人员实现就业36178人,就业困难求职人员实现就业比例保持在76.23%以上。实现创业4845人,带动就业18630人。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出台《关于做好东城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东政发〔2019〕15号)等指导辖区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打出“减免缓返补”组合拳,累计为2.8万家企业缓缴或减免社保103.1亿元,为6359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费返还等各类补贴4.54亿元,发放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65亿元,惠及27809人,牢牢守住了就业基本盘。做好“以训稳岗”工作,指导辖区5100家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职工11.8万人,共为51873人次拨付补贴9866万元;举办“创翼东城”创新创业大赛和东城区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创新创业、助力技能提升。强化重点群体帮扶,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总体平稳,本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圆满完成安置农村劳动力任务,“十三五”期间,在环卫、园林、街道等23个单位共安置怀柔、密云等9个郊区农村劳动力2166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全面助力脱贫收官,三年来,先后在5个受援地区建立劳务实训基地14个,组织专业培训119场,开展现场专场招聘活动16次,向当地就业部门提供北京地区岗位信息3万余条,帮助近万名贫困人口在京或在当地实现就业,全市首创“对口帮扶地区在京务工人员之家”,创新“一库、一册、一专线、一平台”的“四个一”工作模式,目前在库人员已达194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99名,入选全国“2019年人社扶贫典型事例”,并被评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北京扶贫协作奖”。劳动关系和谐平稳发展,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在北京市率先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区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在全区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集体协商、劳动风险预警机制,“十三五”末,劳动合同签订率99.81%,劳动合同续订率90.32%,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劳动保障监察队累计巡查用人单位25374家,涉及劳动者339728人,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669件,时效内结案率100%,为4026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359.04万元,获得北京市“应急先锋号”等荣誉称号;扎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充分发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小组平台作用,强化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落实,国务院督察组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连续五年荣获“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北京市‘无拖欠工资’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市率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累计成功调解案件438件,涉及劳动者438人、金额1604.09万元,市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主管市领导在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会上对此进行表扬。扎实推进仲裁调解工作,加强仲裁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法律援助站建设,完善裁审工作机制;成立北京市第一家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荣获北京市工人先锋号、东城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将“重调解,慎裁决”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重点推进立案前、开庭前、庭审中和裁决前“一案四调”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374件,仲裁办案效能得到明显提升,顺利实现“十三五”调解仲裁工作目标,仲裁结案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调解率提高了12个百分点,一裁终局率提高了近11个百分点。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严格落实北京市各项社保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落地,企业年金制度有了较快发展。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末,东城区参保缴费企业28780家,参保缴费人数626470人,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19.64%,3.78%。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末,东城区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到4547.64元,较“十二五”末增加1186.66元;东城区工伤保险人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89万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7.52%;月人均伤残津贴4871.5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40.5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实标准达到84.72万元,较“十二五”期末标准增长46.85%。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基金收支规模为546.86亿元(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收缴共计280.89亿元(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共计265.97亿元(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强化,构建社保行政管理部门、社保经办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依托社保监管信息系统强化事中预警处理,并定期开展事后专项监督检查,织密织牢廉政风险制度“牢笼”。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出“帮办中心”、“综合柜员制”、“首问责任制”三大品牌项目,增设帮办窗口,推进流程再造,打出社保经办模式改革组合拳;成立政务电话咨询中心,统一设立对外咨询热线,建立专业话务员队伍,开通智能查询平台,基本实现“一号通答”,荣获“全国人社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第二章发展形势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给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带来的新机遇挑战。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外部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明显增多,与此同时,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阵痛期仍将持续较长时间,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金融业盈利下降、风险增加,商业、餐饮、娱乐、文化和旅游受到的冲击仍在持续,导致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区域性、行业性集中风险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十四五”时期,国家、市、区均会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稳就业”列为“六稳”工作之首;李克强总理强调“稳增长”首要是为保就业。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着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东城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就业”纳入全区工作总体布局,这都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带来了发展机遇。充分认识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给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指明的新方向。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现了中央对首都功能核心区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东城未来发展提供了明确遵循,对东城进一步优化首都功能、强化“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提出更严要求,也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但是目前,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与首都核心区定位不相适应的短板和问题,比如职业技能培训定位相对低端,与东城经济产业发展亟需大批金融、科技人才不匹配;又如,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裁员、欠薪欠保等情况发生频率增加,前期积压的劳动争议纠纷进一步释放,劳动关系稳定受到挑战,与东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不匹配;再如,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惠企利民的人力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对重点企业、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助力“两区”建设的潜力还需进一步释放。充分认识“五个东城”“两区”建设给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东城区“十四五”规划要求,全区要加快推进“五个东城”建设,不断推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建设迈上新台阶。这就需要我们围绕“文化东城”,充分将文化产业与促就业工作充分融合,实现服务辖区企业与促进民生就业“双赢”局面;围绕“活力东城”,努力营造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为东城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围绕“精致东城”,让人力社保工作彰显首都风范;围绕“创新东城”,用新理念武装头脑,形成一批具有东城特色的人社品牌项目;围绕“幸福东城”,通过稳就业、增人才、强保障,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全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国务院批复北京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区”建设方案,进一步助推北京构建发展新格局。需要我们抢抓“两区”建设发展机遇,更深层次推进人社领域改革,加快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努力打造一批东城人社样板工程。第三章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服务保障首都功能为中心,紧扣“七有”“五性”要求,立足“六稳”“六保”,全力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不断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提升东城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全区“五个东城”建设,助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补齐短板、化解矛盾。第四章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主要目标:“拓渠道、扩增量”,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十四五”期末,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全员劳动生产率40万元/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65%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累计促进4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扶持创业人数4000人以上,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8000人以上,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本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就业推荐。“重预防、强监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十四五”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用工监管机制、诚信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续订率达到8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薪基本无拖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仲裁结案率达到90%。“全覆盖、兜底线”,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失业保险政策体系、工伤保险保障体系。扩大参保范围,持续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积极帮扶引导低收入困难群体参保,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做好基金监管,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覆盖全面、执法到位的基金监督体系。提升经办服务,推动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社会保险服务向“掌上办”“网上办”延伸,推进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综合柜员制改革,实现社保业务由“条块化”向“综合化”转变。2035年的远景目标:就业质量持续提升。2035年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全员劳动生产率60万元/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70%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累计促进10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扶持创业人数1万人以上,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万人以上,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本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就业推荐。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保障机制体制全面完善,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续订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薪基本无拖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5%、仲裁结案率达到95%。社保体系全面完善。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全面提升保障和服务能力,实现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保障对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做到应保尽保。加快推动科技与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深度融合,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推行区块链技术集成应用,走“智慧社保”之路,全面提升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能力。“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指标2025年目标2035年目标属性一、就业服务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与经济增长同步预期性2.登记失业率(%)<3.<2预期性3.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5>96约束性4.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65>70预期性5.全员社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4060预期性6.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万人)410预期性7.扶持创业人数(万人)>0.4>1预期性8.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万人)>1.8>5预期性10.技能培训人数(万人)>5>15预期性二、劳动关系11.劳动合同签订率(%)>96>98预期性12.劳动合同续订率(%)>86>90预期性13.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100100约束性1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6075约束性15.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095约束性三、社会保障16.参保人数逐步增长逐步增长预期性第二篇推陈出新,构建东城区大就业工作格局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持续优化就业结构,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第一章坚持就业优先,健全促进就业创业制度体系将就业政策提升到宏观层面,并与财政、货币政策协同构建“三位一体”宏观调控新框架。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增加对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中就业人员的鼓励措施,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真落实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研究出台东城区管理办法,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第二章积极落实政策,实施重点群体促就业计划按照“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要求,重点关注“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等重点指标,强化相关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落实“一生一策”措施,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确保有就业意向的困难家庭毕业100%就业推荐。加强托底保障,依托新就业形态,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开发力度,对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定向帮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技能。根据北京市要求和市局安排,做好农村劳动力安置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岗位开发工作。通过落实国家、北京市促进就业政策和东城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招用失业人员规模,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帮助失业人员实现高质量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建立人才与市场连接机制,帮助辖区企业招用各层次人才。第三章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竞争力一、促进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对接从本区产业构成和发展、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出发,制定职业技能开发项目规划,确定培训补贴工种(专业)目录。加强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协同做好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免费培训。完善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技能培训账户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保障大龄劳动者参与各类培训的权利。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积极发挥政府技能培训补贴引导作用,调动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促进劳动技能型就业。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补贴制度,强化培训项目的过程管理、评价验收及资金管理,提高补贴资金的社会效果。继续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培训计划,助力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推进校企合作,打造若干校企合作培训品牌。鼓励社区学院、社会培训机构与重点院校、企业合作开发培训项目和课程,服务社区居民并面向全社会开放。建立区级就业及培训专用网络平台,集就业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供需互动和在线培训为一体,重点吸引企业、职校、培训机构等丰富资源接入平台,提升就业及培训服务的集成性、关联性及便捷性,力争年均服务3万人次以上。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夯实技能培训发展基础继续完善“以赛促训、赛训结合”的技能大赛模式,改进和优化技能人才参与技能竞赛的选手选拔制度,拓宽年轻一代技能人才的成才道路。制定具有本区特色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到本区就业。第四章打好组合拳,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打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技能认定、人事档案管理”等就业创业服务组合拳。完善“互联网+档案服务”新模式,逐步形成“线上申请、线下办理”的服务模式。认真贯彻《公共职业介绍和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评价规范》,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措施、服务、管理、监督“五到位”,全面提升辖区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程度和精细化水平。建设市场化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释放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推动各项创业支持政策与就业带动成效挂钩。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探索举办新型全区创业大赛项目和成果转化助推活动,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效应。第五章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建立规模裁员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健全就业形势会商、规模裁员及失业风险监测预警、突发事件就业应急等三大工作机制,针对贸易摩擦、税费改革、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疫情等影响就业因素开展专项评估并制定应对预案,建立健全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库,定期撰写分析报告,着力提升防范和化解辖区就业风险能力。做好就业形势研判、企业发展困难和服务需求调查、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跟踪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就业风险。第六章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继续落实好北京市《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报告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9〕14号》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流程,确保相关改革调整顺利进行。制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办法,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做好对区、街两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第七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推动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对京津冀地区的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利用好东城区的优质资源,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内劳动力等各种要素按照市场规律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破除制约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形成新的增长极,从而进一步促进就业增长。第八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一、积极发挥在京务工人员之家作用,扩大品牌影响力拓展在京务工人员之家功能,每月传递就业岗位信息,定期进行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座谈交流活动,增进与在京务工人员的联络。拓展务工之家服务范围,积极与在东城就业的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员做好沟通对接,及时纳入在京务工人员之家信息库,针对性提供就业服务。二、积极创新防返贫工作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扶贫协作总体工作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力度不减、帮扶人员不撤,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尤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开展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其就业问题。继续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及专场招聘活动,向对口支援地区常态化精准推送岗位信息,着力防范失业返贫。三、积极服务辖区农民工群体,全力维护合法权益通过专场招聘、就业指导、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方式全力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工地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第九章“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就业服务重大工程建立区级就业及培训专用网络平台,集就业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供需互动和在线培训课程为一体,提升就业及培训服务的广泛性、集成性、关联性、便捷性和社会效果。平台服务功能多元化,可利用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在线方式开展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教学互动,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到“十四五”末可满足年均上线培训3万人次的要求,打造若干精品样板课程。区专用网络平台将连通各级各类现有在线学习平台的课程资源,同时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发网络培训课程并接入本平台。对纳入平台的培训课程提供方,评选年度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并给予奖励和补助。第三篇源头治理,营造东城区劳动关系和谐氛围第一章继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延伸至街道、社区,切实发挥三方在信息沟通、关系协调、问题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将劳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红名单”,积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以点带面”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第二章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一、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小组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夯实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巩固欠薪治理成果,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并聚焦拖欠工资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加强劳动用工规范;实行“监察员包片负责制”,精准对接辖区17个街道,“地毯式”摸排分管区域内欠薪风险隐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街道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把各类欠薪隐患提前吸附在街道、解决在属地。二、强化劳动关系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和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企业红黑名单等工作。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于违反劳动用工行为的企业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将劳动保障信用体系与评优评奖、银行信贷、政府采购、政府扶持、政府监管等相结合,使奖惩机制与信用体系形成联动,发挥守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三、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劳动用工监测制度,实现对企业合同订立、劳动报酬、用工变化的动态监测;搭建人力社保信息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实时共享社会保险、失业动态监测、薪酬调查等数据,针对用工隐患提前发现、提前介入、提前化解,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保障网。第三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辖区街道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引入具有资质的社会力量成为专职调解员开展专业化调解服务;加强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劳动密集型行业商(协)会建立调解组织,助力各领域经济发展与劳动关系稳定;加强仲裁委员会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二、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及办案方式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将“重调解,慎裁决”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重点推进案前、庭前、庭中和庭后“一案四调”工作,及时高效化解劳动纠纷争议;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全面开展繁简分流与要素式办案,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不断提高案件裁决效率,确保终局裁决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强化仲裁工作品牌建设抓好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建设,推广“模拟仲裁庭”“流动仲裁庭”,借助“三·八妇女节”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提起女职工保护意识。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扩大调解仲裁法律援助范围、规范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程序、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部门联动机制,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模式。创新“案例大讲堂”、“庭审开放日”等特色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将调解仲裁服务社会的功能向前延伸。第四章继续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开展辖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发布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信息、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增强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引导作用。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检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对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二、加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支持力度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制度的同时,积极关注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在工资收入分配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统筹提高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促进东城区公益事业发展;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决定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性质,综合考虑行业和地区工资水平,测算各类型事业单位目标工资水平。推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试点工作和编制外用工人员管理工作取得的有益经验,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决定机制;指导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指导建立单位、科室两级考核、两级分配制度,合理体现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复杂程度、承担风险、以及工作量、工作质量等不同情况。第五章加大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借助多平台进行宣传,运用政务微博、东城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局对外网站和现场培训等方式开展法规政策宣传。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宣传,结合调解仲裁、执法监察、劳务派遣经营企业年度报告、特殊工时审批、企业裁员报告、集体合同审查等工作,现场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指导和服务。聚焦重点领域宣传,加强对校园和快递企业用工的指导服务,重点是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及劳务派遣工作相关要求;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做好宣传指导,维护好快递员的劳动保障权益;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及职工的宣传,开展“监察进百企”走访活动、深入开展“仲裁开放日”观摩活动,源头减少讨薪案件发生;聚焦案件多发、频发的建筑工地、保安、餐饮、物流快递等重点领域及行业,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政策法规推送、主动上门普法服务指导、劳动政策微课堂讲座等宣传形式,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第六章“十四五”时期东城区劳动关系重大工程推进编外人员用工规范管理工程。根据东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合理确定编制外用工范围和规模,并依托编外用工信息系统,建立编外用工人员库,实现编外人员用工规范化管理,维护编外人员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稳定。具体内容包括:编外人员的适用范围、用工标准、用工形式、人员数量、合同签订、职责分工、考核评价、工资水平以及经费列支渠道和政府购买相关服务的项目、价格等。第四篇提质增效,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第一章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做好“中人”待遇新老对比过渡。实现国家和北京市各相关政策的平稳落地。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统一部署,做好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调整、延迟退休年龄等政策的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年金宣传力度,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鼓励科创、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在国家和北京市政策安排下,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人社部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已参保人员持续缴费,鼓励有条件的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未来养老待遇。二、完善失业保险政策体系结合东城区促就业重要工作举措以及“三个清单”企业服务工作推进,聚焦东城区“疏解整治促提升”非首都功能相关产业转移外迁以及文化产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发展优化升级需要,切实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以及失业保险其它各项促就业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力度,确保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享受各项失业保险促就业优惠政策;面向长期失业青年、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充分发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实效,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或稳定就业。强化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联动机制建设。构建面向失业人员集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为一体的精准化就业帮扶体系,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科学设立失业人员领金期间的义务性条件,强化待遇给付和再就业激励之间的联系,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三、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建筑及交通运输等工程项目参保政策,对项目用工人员实行全员参保、一次性趸缴、动态管理模式。落实北京市关于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探索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积极推动工伤预防,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健全浮动费率机制;加大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政策的宣传和指导,鼓励用人单位积极申报北京市工伤预防项目。积极开展工伤康复。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执行工伤康复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继续完善“购买服务、协议管理”工伤康复管理制度;加大工伤康复宣传力度,不断推进“康复早期介入”和“先康复后补偿”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职业康复,鼓励工伤职工尽可能重返社会和工作岗位。继续依法依规开展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确认和劳动能力鉴定及管理工作。第二章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一、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以游离在传统单位就业之外的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群体,促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同时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引导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既为其个人的老年生活提供保障,也为制度可持续发展增加资源,实现制度全覆盖、权利公平、共享发展。二、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参保一方面继续主动作为,通过加强与区民政、区残联等部门的协作,调度、统计和掌握重度残疾人信息,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等级较轻的城乡居民,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协助办理好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工作;确无意愿、无能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工作。三、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参尽参。四、强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继续以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强化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加强信息共享、检查督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抓好快递员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落实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动小微企业积极参保。第三章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内部控制、第三方审计、纪检监督“四方合力”,健全包括现场监督、非现场监督等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建立基金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利用金保工程,开展大数据、智慧监督试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重点,分年、分批开展基金监督检查,确保在一个周期内实现基金监督检查全覆盖,同时根据重点险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加强各项社保待遇享受资格认定,强化对防失业、促就业、工伤医疗和康复等费用的监控监管。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第四章强化经办管理能力建设一、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坚持移动优先战略,推进参保、缴费、信息变更、人员增减等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社会保险服务向“网上”“掌上”延伸,最大限度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效率。二、建立融业务与风险防控于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信息系统,彻底改变业务与内控监督两张皮的现状。梳理社保业务风险点,推进经办业务“进规程、进系统”,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集“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于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三、整合经办服务资源,推动“网厅一体、一窗通办”改革以提升参保单位和群众服务便利性为目标,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基础,以不改变原有科室的业务管理权限和人员管理为原则,以满足服务对象办事需求为主线,转变原有各科室分别开设窗口、各自办理业务的管理服务模式,实行按照服务对象类别设置对应服务区,整合窗口设置,重塑业务流程,实现社保中心业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同步推广网申平台、大力推进“不见面”社保经办服务,逐步实现以网上服务受理为主、现场窗口受理为辅、自助服务为补充的社保经办新模式,实现网上办、一窗办、一次办。四、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的划转工作。加强与民政、残联的协调,促进困难群众和残疾人参保,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精细化、人性化。建立与医保、卫健、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管理。建立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有关人员死亡、户籍注销等信息的实时互通机制。五、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事先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积极做好社保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服务新模式。第五章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质量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继续推动“互联网+”人社服务,增加网上经办业务项目,着力解决因平台不统一导致的“二次录入”等问题,提高服务效率和准确率,改善服务体验。对于城乡居民保险,及时跟踪参保缴费人员就业状态,做好参保意愿的调整工作,避免重复缴费或断保。对于失业保险,尽快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要求,畅通申领渠道、优化经办流程,全面实现失业保险金线上申领;切实解决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问题,畅通各项补贴领取渠道,提高经办效率。对于工伤保险,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受理、调查、认定程序,提升办公效率;健全流水化、立体型行政审批体系,实现接待、受理、调查、认定、送达、监控一体化,杜绝错案、漏案,确保基金安全;指导用人单位尝试建立工伤案件调查制度,为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提供第一手证据,对不属于工伤的相关事故由涉事单位及时化解;继续加强对工伤认定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工伤认定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与工伤认定相对人的沟通疏导,建立案前、案中、案后立体化沟通模式,有效降低行政诉讼发生率;探索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报,力争保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零”改变率;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提高工伤认定、鉴定和档案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加快工伤保险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比对工作,及时补录缺失信息,实现对参保职工和工伤职工的精确管理与服务。第六章“十四五”时期东城区社会保险重大工程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试点工程“十四五”时期,国家推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纳入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探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纳入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库,实时动态管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室,集中统一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配备档案管理人员,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电子化;不断完善退休人员养老服务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并借助社会力量,打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生态圈”,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为退休人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二、失业动态监测项目工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根据东城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关于企业就业行业分类数据,合理确定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样本数量和样本结构,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及时掌握监测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分析研判变化原因及趋势,加强对重点行业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分析研判,形成失业动态监测报告,为分析就业失业形势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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