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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落实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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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工作任务具体内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备注1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东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规划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11月下旬2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规划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持续工作3制定我区试点实施意见,推动建设工程改革试点工作。规划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11月下旬4召开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规划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12月下旬5政策培训对我区工作人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规划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11月下旬6对我区涉及的中介机构、服务对象等有关人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规划国土分局政务服务办各成员单位12月下旬7加强督查考评将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明确考评内容,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规划国土分局发改委产促局各成员单位12月下旬8联络沟通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规划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持续工作9确定固定联络员。规划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12月中旬10宣传报道加强宣传。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开展宣传和解读。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试点工作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区委宣传部规划国土分局政务服务办发改委各成员单位持续工作11推行“法人承诺制”在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逐步推广。住建委规划国土分局城管委园林绿化局民防局消防支队东城园管委会等成员单位持续工作各责任部门需依据部门职责对建设项目提出工作建议,切实推进项目进度。12在施工图多审合一的基础上推行“法人承诺制”。持续工作13实行多规合一建立我区“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规划国土分局发改委住建委城管委文化委园林绿化局民防局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11月下旬各责任部门需依据部门职责对建设项目提出工作建议,切实推进项目进度。14实行多验合一建立我区“多验合一”工作机制。住建委规划国土分局城管委园林绿化局民防局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12月中旬各责任部门需依据部门职责对建设项目提出工作建议,切实推进项目进度。15“一个系统”统一管理依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好对接工作。政务服务办信息办发改委规划国土分局住建委城管委文化委民防局园林绿化局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12月上旬各责任部门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16“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落实推行“一口受理、接办分离”改革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设的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政务服务办审改办发改委规划国土分局住建委城管委文化委民防局园林绿化局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12月上旬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我区“一窗一门”的工作要求,按时进驻我区政务服务大厅。17“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按照全市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的原则,整合优化各阶段审批事项所涉及的办事指南和申报材料,形成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单。规划国土分局住建委政务服务办发改委城管委文化委民防局园林绿化局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12月上旬各责任部门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18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体系,保障各项审批内容和承诺事项落地,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住建委规划国土分局城管委民防局园林绿化局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持续工作各责任部门需依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监管工作。19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法人承诺制的基础上,加强信用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违反信用承诺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上报“信用北京”网、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信息办工商分局规划国土分局住建委等成员单位持续工作各责任部门需依据部门职责对建设单位守信情况如实向牵头部门进行反馈。20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间。城管委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12月上旬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公用接入报装由竣工后提前到核发施工许可证后办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条件和图纸审查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后直接办理验收和接入。持续工作附件3东城区“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以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核心区功能定位和城市管理的要求,参照市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流程,结合东城区实际,从协作共商的角度,构建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形成高效便企、规范透明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一、工作总则“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是政府部门为建设单位在正式申报行政许可之前提供的一项预沟通、预协调性质的咨询服务。主要目的是为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策划提供咨询意见,方便建设单位更加高效地准备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二、工作依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6号)和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等文件。三、适用范围东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包括房屋类工程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全市性、系统性、跨区域的项目、机要工程和重大工程。四、工作流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工作流程分为两个阶段,即:初审阶段和会商阶段。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初审、会商、平台工作会决策、上报批准等环节。(一)初审阶段初审阶段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区的要求,同时帮助建设单位选择最有利的办事流程,并确定建设项目后续工作环节,为建设单位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与设计条件。(二)会商阶段会商阶段是初审阶段同意的项目或未经过初审的在途项目,需各方出具咨询意见的和需对方案进行审查的,进入会商阶段。会商阶段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更快取得各部门相关意见,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审查。(三)具体步骤初审阶段和会商阶段的具体步骤为:申请—受理—初审—会商—形成意见。会商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系统推送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或召开“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会集体研究决策。会议由规划国土分局组织召开,结合项目重要程度,可提请主管副区长组织专题会或邀请市级部门指导。各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按规定需要进行公示或专家论证的项目同步开展相关工作。若项目涉及征求市级部门意见或项目情况复杂、难以确定实施路径的,将提交市级平台进行研究。五、保障措施成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专班,对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就“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存在问题与市级平台沟通,并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专班由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区长任组长,东城规划国土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文化委、区重大办、区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民防局和东城消防支队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东城规划国土分局,负责“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单位需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对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或意见建议,并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寻求业务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主动做好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和任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职能,确保平台运转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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