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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关于深化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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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提升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包括专业政务服务中心,下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根据《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本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京政服发〔2019〕16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立足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按照“小小窗口、满满服务”要求,大力规范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牢固树立“贴心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升级服务供给,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需求导向。以“企业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我们就努力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为方向,规范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服务企业群众常态化、机制化。坚持集成汇聚增效。全面提升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集成服务能力,按照最大限度综合的要求,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一门”,让企业群众找“一窗”、办成事。坚持无差别化办理。统一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理标准,简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优化服务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努力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坚持协同联动共享。打通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系统和信息壁垒,加强政务服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提升整体服务效能。坚持依法透明高效。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限制自由裁量权,坚决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让办事更公平、更透明、更有效率。(三)工作目标按照1+8总体布局要求(即1个综合性区级政务服务中心+8类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全面规范中心设置、事项管理、窗口运行、环境布局、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制度、人员管理,更多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综窗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和全市通办,企业群众进“一门”,找“一窗”即可办成事,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二、工作内容(一)统一中心设置标准1.本区原则上设置1个综合性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保留人力社保社会保险大厅、医疗保障大厅、婚姻服务大厅、公安出入境大厅、公安户政与治安大厅、公安交通执法大厅、公安车辆管理大厅、残联大厅、公积金管理大厅九个专业性强、群众办事需求量大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将原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整合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类综合窗口,待条件成熟,可持续逐步减少专业政务服务中心数量,推进相关事项进驻综合性区级政务服务中心。2.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面向法人提供综合性的政务服务,涉及群众个人的事项应按照“赋权、下沉、增效”的原则,不断向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服务站点下沉,实现就近办理。3.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统一中心名称、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悬挂标志(具体标准由市政务服务局另行制定发布)。市局正式发布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均需统一加挂“北京市密云区政服务中心XX分中心”牌子,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二)推动事项“一门”进驻4.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按照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对列入清单的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实现事项办理一次告知、一致告知、一单告知、一图告知、一码告知。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京政服函〔2018〕53号)有关规定报批,并及时对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发布。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专业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另行印发。5.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应进必进”原则,结合区政府机构改革,各相关单位应将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向一个审批科室集中,审批科室整建制向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同时授权部门进驻审批人员对本部门全部进驻事项进行受理审核,对不需要集体决策、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听证等环节的进驻事项直接办结。除因场地有特殊要求或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应实现80%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其中80%的进驻事项可“一窗”办理。其余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并实施“一窗”受理。(三)全面实施“一窗”受理6.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运行机制,全面实施“一窗”受理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按照最大限度综合的原则,80%以上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在区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进驻专业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100%。实现“一窗”受理。7.综合窗口应包括“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出件”窗口和“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受理”窗口主要负责提供接件服务、审批部门授权窗口作出受理决定范围内的受理服务、审批部门授权窗口作出受理决定范围内的受理决定文书(含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和审批部门网上预审事项的受理决定文书的送达服务。“综合出件”窗口主要负责提供业务办理批准文件(含承诺件和即办件)的送达服务、审批部门未对受理窗口予以受理授权的受理决定文书的送达服务。“综合咨询”窗口主要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场地面积受限的,可合并设置上述综合窗口。除少数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事项外,不得按部门、按事项设置专业窗口。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事项应集中设置窗口服务区提供服务(例如:需要使用由上级部门统一配备钥匙盘登录系统办理业务等情况)。8.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制定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规则,明确窗口咨询、接件、受理、告知、送达各环节实施主体、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在各综合窗口之间的同标准受理,推动综合窗口从分区域、分类别综合向全综合转变。9.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合理设置综合窗口并配置人员,提供综合窗口接件服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公开招考行政辅助人员委派至各中心承担综合咨询引导服务,原则上综合引导人员配备1人。10.各审批部门应对综合窗口人员开展现场接件、受理、告知、送达等工作进行充分授权。应加强对综合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明确综合窗口事项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梳理常见问题和统一解答口径,汇总形成业务知识库,编制综合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手册,不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四)规范优化服务环境11.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宜适度分离和方便服务的原则,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置咨询服务区(主要提供综合咨询、引导、帮办等服务)、窗口服务区(主要提供收件、发件、业务咨询等服务)、自助服务区(主要提供网上注册、网上登录、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及自助一体机等智能服务)、休息等候区(主要提供人性化、便捷化的休闲等候服务)和信息公开区域。咨询服务区和自助服务区应安排专人值守,并提供咨询、取号和辅助办理业务的服务。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还可结合工作实际,开辟其他功能区服务办事企业群众。12.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必要直观的服务、引导和提示,例如“紧急出口”等引导性标志、“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志、“公共卫生间”等告知性标志,以及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活动安排要求,摆放如“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的宣传海报、易拉宝、小桌牌、电子二维码等活动引导性标识。13.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可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日常办公需要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绿化设施以及服务设备、办公设备、保障设备和应急设备等。应重点配备与综合窗口服务相匹配的取叫号机、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取器、服务评价器、快递柜等满足“一窗”受理需要的软硬件设备及相关操作手册。(五)加强系统平台建设14.结合本区实际,开发建设具备预审、叫号、接件、受理、补齐补正、发件以及审查要点、知识库管理等功能的综合窗口受理系统,为综合窗口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15.加快建设和完善本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并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完成与市统一审批管理平台、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实现与市级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并不断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延伸。在市级统筹下,加快推进相关市级部门垂直管理的业务系统与区级综合窗口受理系统、审批管理平台的对接,切实解决服务对象重复提交材料、反复填报信息、窗口人员二次录入等问题,实现数据通、系统通、平台通。16.加快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依托“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总入口,统筹整合本区各部门互联网办事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单点登录、统一认证”,实现与区级综合窗口受理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17.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持续提升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办理深度,60%的事项网上办理深度至少提升一级的目标,去年作为网上咨询的,今年要实现网上材料预审;去年可以网上材料预审的,今年要推动实现网上材料核验;去年是网上材料核验的,今年推动实现全程网办、网上审批、网上发证,原则上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出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加快“密切帮”移动APP推广应用,确保我区今年在“密切帮”移动APP和各类小程序接入的应用服务不少于900项。推进“自助办”,按照市级示范、各区推广的方式,积极推动自助服务一体机向基层延伸,推动政务服务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为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推进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一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区通办”。(六)建立健全基本工作制度18.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限时等候、实行微笑暖心服务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并进行公示,时刻提醒每一名工作人员将“贴心服务”落实在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上。还可结合自身实际,继续丰富承诺内容。19.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首位接待或受理办事企业群众诉求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应对咨询、办理事项负责到底,决不允许让企业群众带着困惑走、带着遗憾走、带着怨气走。20.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企业群众咨询或办理相关业务时,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必要时提供示范文本。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决不允许让企业群众来回跑、多次跑。21.实行暖心服务制度。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提前30分钟开放休息等候区迎候办事企业群众,送上一杯水、送出一声问候,并提供播放新闻、公益短片服务。推广“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通知”的无声叫号方式,营造安静温馨舒适的办事氛围。积极引入智能机器人、自助一体机、多媒体展示区、电子范例展示等智能化设施设备,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智慧服务支撑。全面推行自助服务和邮寄服务。探索实行多语种服务、引入中介机构服务以及错峰延时和全时服务。22.实行亮明身份制度。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办事窗口和专门区域向企业群众亮明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工作岗位、工作职责、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内容,亮身份、明责任、作表率,自觉接受办事企业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先锋模范意识。23.实行帮办服务制度。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总咨询台,咨询台服务人员即为帮办员,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咨询解答疑难问题、受理投诉、帮助取号、帮助准备材料、帮助指导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引领企业群众到办事窗口等服务。24.实行“办事窗口服务包”制度。充分发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优势,针对企业群众所办事项,对后续可能涉及的相关联事项的内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等进行梳理集成,以政策服务包形式在发放办事结果时一并提供给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打包服务和延伸服务。25.实行“一号”统领的咨询服务电话制度。整合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审批部门的对外咨询电话,建设政务服务电话总客服,实现业务咨询“一号对外、一号解答”。26.实行政务服务效率促进制度。建立健全对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服务态度、服务效能、服务作风等方面的日常巡查、投诉意见接办和问题处理机制。建设可实现对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全过程动态监督的电子监督系统和效能促进平台。建立“表扬台”“曝光台”,在专门区域公示办事企业群众提出的表扬和批评意见,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定期组织开展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服务之星”“先进进驻单位”“最佳首席代表”评比,促进互相学习、交流互鉴。(七)强化服务人员管理27.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和办理量,科学核定综合窗口人员数量,原则上应按照每个窗口1.2人的比例进行配置。在人员薪资待遇上应适当给予倾斜,应统一窗口人员着装,统一对外服务形象。28.区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专业政务服务中心应紧紧围绕“小小窗口、满满服务”的“贴心服务”理念,建立健全窗口人员管理机制,加大对窗口人员政治和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大比拼、大练兵、大交流,推动窗口人员成为“全科型”人才,以首善标准打造复合型、全能式的窗口人员队伍。29.区级各审批部门应选派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人员进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后台审批、前台咨询指导和对综合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指定熟悉本部门进驻事项和相关业务办理的正式在编人员,作为本部门首席代表,授权其行使本部门进驻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协调催办权、一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决定权、集体决策事项的审批建议权,并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进驻人员、审批专用章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进驻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期间不再承担本部门其他工作。定期对进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通报派驻部门,作为对进驻人员评定年度考核等次、任职提职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进驻人员,进驻部门应及时予以调换。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协同联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要求。(二)加快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审批便民服务化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进度安排,加快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强化督促落实。将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规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督促检查作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具体工作方案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实效。同时,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根据本方案,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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