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关于印发通州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2日通州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0号)精神,为优化司法行政资源配置,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建设,打造一流的司法行政队伍,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工作任务,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原则,全面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各方资源,实现本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跨越式发展。(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努力把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基本建设成为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运行顺畅、业务不断创新、执法严格规范、服务便民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管理和服务平台。(三)基本原则。1.坚持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按照实用合理、与全区发展同步、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目标,科学谋划和制定未来三年司法行政基层建设规划。2.坚持创新发展与满足需求相结合。创新基层司法行政社会服务管理职能,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职责,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打造服务民生的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品牌。3.坚持硬件设施与软件建设同步发展。硬件设施要与科技发展同步,满足工作发展需求;软件建设要增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二、组织领导为更好地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确保责任分工明确,统筹推进有力,成立通州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规划、整体推进、分步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志成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李永峰担任,副组长由区司法局副书记王志勇,副局长李立文、张改朝,纪检组长张银,副调研员高飞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李立文兼任。三、重点工作(一)统筹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目标任务:科学统筹编制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充实基层力量,合理设置人员岗位,适应基层社会管理的新需求,满足基层司法工作的发展需要。主要举措:1.针对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机构人员编制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完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2.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实现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配备与职责任务相匹配。3.研究制定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配置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社工力量,逐步将基层司法所现有社区矫正协管员、专职调解员、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者队伍进行规范管理。4.发挥本区人才资源优势,培育、发展法律服务社会组织,组织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工作。(二)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保障水平。目标任务:基础设施建设要规划设计合理、设施功能齐全、基本满足需求、方便人民群众,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要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现全区司法所功能性用房基本达标。主要举措:1.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求的业务用房发展规划,出台配套文件。2.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严格执行《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并按照通州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稳步推进,用三年时间,实现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全部达标。3.加强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7类业务用房建设,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区司法所功能性用房不低于30平方米的工作目标。4.司法所办公用房按照满足需求、达到标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用房建设相协调的建设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购买、租用、借用、调换、共用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5.发挥主观能动性,用三年时间在本区建设2—3家办公独立、业务功能齐全、交通便利、业务用房面积在200—300平方米的规范化司法所。(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保障力度。目标任务: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预算要明确内容和范围,实现经费适时合理增长;基层司法业务装备要达标,使用和管理要规范;基层信息管理系统要运行顺畅,门户网站要内容丰富,保证群众网上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主要举措:1.明确和规范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完善各项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相关业务经费保障标准。2.按照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标准(试行)》的要求,每年区司法局投入资金不少于100万元配齐配强业务装备;加强日常办公设施建设,实现业务装备与办公设施的平衡发展;建立健全业务装备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期进行维修更新,保证装备发挥效能。3.发挥科技优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管理创新。完善基层司法行政管理服务系统,强化数据录入、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管理指挥、实时监控等工作;逐步建立与监所视频会见、视频社会帮教系统,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亮点;加强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建设,丰富大运通州网普法宣传网站内容,增强网上查询、网上办事功能,满足群众基本需求,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化、数字化服务水平。(四)推进基层业务创新发展。目标任务:基层业务要实现业务职责公开透明,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服务领域延伸拓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主要举措:1.抓好工作机制创新。研究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工作职能和推进技术进步等基层司法行政的创新机制;大力推进工作理念、工作载体、工作方法创新,综合运用刑罚执行、行政管理、纠纷调处、社会服务等多种手段,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实效;发挥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和特殊人群管控专项组办公室的作用,推动多元调解和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向前发展。2.推进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能,建立综合性公益服务场所,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3.延伸司法行政组织体系。依托基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向社区(村)延伸,研究探索在一些特殊区域设置司法所,并确保新设立的司法所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有条件的司法所统一外观标识,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提升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工作、所务管理、基础保障水平;重点研究现有管理体制下区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实行科学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指挥有力、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使规范化司法所达到85%以上。5.整合利用社会资源。采取政府扶持、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扶持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加强与区内高校合作,组织高校师生利用假期、实习期在司法局、司法所开展科研、教学和实践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要探索与高校合作建立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和相关实践基地,积极推动智力成果转化。(五)打造本区基层法律服务品牌。工作目标:围绕建设功能完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的目标,打造助推我区经济发展、满足民生需求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主要举措:1.构建法律服务体系。发挥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打造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形成便民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网络。2.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围绕建设功能完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目标,为推动转变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3.扩大品牌效应。继续深入开展“村居行”、“法律服务助推科技、文化发展”等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活动,全面总结法律服务力量参与法制宣传、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的经验作法,进一步打造我区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六)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建设一支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奋进,人员队伍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考核管理内容科学、奖惩分明,交流任职程序规范、公正严明,先进典型能经受考验、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主要举措: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典型评比等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2.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建立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分层次、分级别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司法所所长等领导干部培训,科学设计教育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平时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学习交流等活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实战能力和岗位技能。3.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管理有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选任司法所所长;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推动区司法局机关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交流。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各小组成员抓具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三年行动计划。(二)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活动是一项涉及基层司法行政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的全面建设过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一家往往难以取得实效,必须要加强汇报和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编制、经费、人员待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强化组织,注重实效。根据任务分工,明确阶段性目标,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有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扎实进取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到狠抓措施落实和增强创建效果上,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注意发现和培养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四)努力创新,提高水平。切实强化基层意识,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放到基层,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机制和体制创新,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刑罚执行、行政管理、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考评检查,推动落实。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建立检查督导制度,定期对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