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关于印发通州区2016年重点项目任务表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科学合理的安排重点工程,对加速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十三五”规划纲要至关重要。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确保完成2016年各项任务目标,现将《通州区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任务表》与《通州区2016年重点推前期项目任务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任务分工,全面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落实分工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加快项目实施。审批部门做好重点工程的审批服务,按照“谁办理、谁协调”原则落实审批责任。主管部门做好重点工程组织协调,按照“谁分管、谁推进”原则落实进度责任。属地乡镇政府做好重点工程服务保障,协调推进项目征地拆迁等有关工作。二、加强协调调度,有序高效推进一是严格倒排工期,强化目标管理。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重点工程计划进度安排,组织项目单位按照倒排工期的原则细化工作目标按期落实。二是开展并联审查,主动靠前服务。各审批部门按照“分阶段并联审批”的原则,积极对接项目单位有关需求,加强规划、立项、供地、施工等关键环节的业务咨询辅导,加快手续办理。三是聚集优势资源,做好政策保障。在方案审查、耕地占补、资金支持、市政配套、施工保障等关键方面,集聚全区优势力量优先安排。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规范管理的目的,我委已经制定了代建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议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加快推行。建议继续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工作,用好市水务投融资平台资金,尽快发挥行政副中心建设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行政副中心建设提供强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