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关于印发通州区2008201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2008201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八年七月三十日通州区2008—201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市2008201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划》精神,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规定和《通州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领导能力、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监管能力、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规划。一、培训基本原则(一)依法培训。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培训工作,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管理规范。(二)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和技能要求,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促进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和素质的提升。(三)创新方法。以发展的眼光创新培训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培训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针对性。二、培训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培训使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明显改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普遍提高。(二)组织目标:逐步建立区、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组成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三)制度目标:逐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年度计划备案、档案管理等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目标:逐步完善全区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各项培训指标达到如下要求: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率达到100%;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检查员培训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用的从业人员、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再上岗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三、培训重点任务(一)领导干部培训。由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同时,通过在区委党校各级干部培训课程中开办安全生产系列讲座和应急演练等课程,对全区处级干部及后备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推动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二)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训。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按要求参加市安监局每年组织开展的资格培训、年度轮训和特殊培训。各行业监管部门干部每年按要求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监管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员在市安监局指导下,由区安监局组织培训工作。其中,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检查员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经市安监局考试合格后由市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检查员证;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6学时。(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市属国有企业。参加由市国资委、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由市安监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区属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企业。参加由区安监局组织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乡镇(街道)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探索以乡镇(街道)为主开展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模式,力争2010年全区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达到此模式。(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具备资质的特种作业培训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作业培训大纲,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四、各项基础建设(一)培训体系建设。建立由区安监局统一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其中:区安监局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规划,指导协调、综合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本行业完成安全生产培训任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培训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二)培训制度建设。主要包括:目标责任制度,区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将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培训情况及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区安监局备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三)培训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区成人教育中心及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并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各类培训机构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和效果,逐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培训环境。同时,区安监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与组织部门各类培训相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训与公务员培训相结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与劳动部门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培训与其他培训一体化的工作格局。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定期研究、督促检查、年度工作汇报等制度,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组织指导本行业单位抓好培训工作,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做好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区、镇年度财政预算。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由区安监局协调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每年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主题词:安全生产培训规划通知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通各中、市属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