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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关于印发通州区“十三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现将《通州区“十三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2017年2月6日通州区“十三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更好应对未来水资源紧缺的新形式,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融入到通州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中,确保2018年完成节水型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特制定本规划。第一章“十二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通州区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控制用水总量。将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市水务局下达的用水指标之内,将计划指标按用途分解,通过发信的形式向11个乡镇和1030户(2015年数据)用水单位下达用水指标通知单,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对实际用水量超同期的用水户发出提示预警,实现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年度降幅要求(201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为66立方米);完善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计划用水管理户名录,对超额用水征收累进加价。严格行政审批及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审查。严格涉水事项审批,完善开凿机井审批,加强农村灌溉机井转变用途办理工作,逐步封填农业机井;开展了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调查摸底及核定水量工作。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办理指南(试行)》,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流程进行了规范,并制作了新的办理流程图。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临时用水指标审批流程,并制作了新的办理流程图。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严格贯彻落实“细定地、严管井、上设施、增农艺、统收费、节有奖”的农业节水新思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大户台账制度,强化节水执法检查。根据北京市委《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结合通州区农业用水占比大、节约空间大的实际,进一步完善通州区农业高效节水建设方案,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重点推进农业用水取水许可证核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漷县镇农业高效节水示范镇等工作,推广安装农业机井计量设施,为农业节水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严格执法,实现执法全覆盖。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队育人,自立自强”为目标,组织水政监察人员举办培训班,建立水政工作机制,完善水政PAD执法平台建设,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通州国土分局、区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节水执法检查。结合水价调整,建立健全特殊行业用水台账并强化日常管理,完成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殊行业的用水检查,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安装水表,分类计量。受理来信来访、区长信箱及水务热线等群众关心问题,受理数字城管平台交办事务,做到了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反馈;按时办结市、区两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以载体创建宣传节水理念。按照北京市节水型社区(村庄)、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要求,组织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完成市级节水型小区创建26个,节水型村庄创建33个,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达到19%;依照生活节水器具标准,严格依法检查,查处制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开展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换装工作;组织区属企业创建市区两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十二五”期间创建98家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单位)总用水量达到622万立方米,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为11.8%。节水型企业(单位)推广使用再生水,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降到11.8立方米。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建设集雨樽、透水砖铺装、下凹式绿地等雨洪水利用工程,全区现有雨水利用工程65处,年收集雨水总量99.8万立方米(2015年数据)。检查再生水设施所在单位设施运行情况,向企业及居民小区物业发送《中水、雨水工程及有限空间作业通知》、《加强水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节水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坚持示范引领,推进节水工作“进机关、进部队、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及12月4日宪法日,从开展文体活动、发挥媒体力量、悬挂张贴标识、设立宣传站等方面组织宣传活动,评选“通州区节约用水先进家庭和先进个人”,普及节水意识。第二章“十三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面临的形势及挑战一、节水型社会建设面临的形势(一)水资源短缺面临新考验通州区上游来水差,多年来持续超采地下水,地下水埋深连续3年加大。南水北调供水线路及配套水厂仍在建设,目前城区现状水厂及市区管网总供水能力仍难以保障夏季高峰日用水需求,水资源稀缺将成为通州区未来发展的制约性因素。2017年前随着北京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搬迁到通州,加之新产业入驻,短期对水资源需求的增加对通州区供水安全提出新考验。(二)“节水优先”明确节水新思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和在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原则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城市发展思路,要求北京把节水放到治水兴水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央政府及北京市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等进一步推动节水工作。(三)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新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空间布局,就是要形成“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通州因独特的区位优势成为参与京津冀、环渤海区域合作的桥头堡,对内是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的中间腹地,向外则要进一步密切与廊坊、武清的关系,引导产业和人口等要素在更广阔的空间流动,加速形成面向区域协同的跨界城镇群,为区域转型升级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四)城市副中心承担新使命城市副中心新定位赋予城市发展新使命。建设城市副中心,基本出发点是疏解非首都功能,最终目标是落实好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履行好“四个服务”职责。这就要求通州不仅要承接市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还要将行政职能与其他城市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要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还要疏解自身非首都功能;不仅要搞好自身建设发展,还要为全国超大、特大城市建设探索经验。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副中心各项建设,创造出比中心城区更加优越的就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形成对中心城区的反磁力,在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节水型社会建设面临的新挑战(一)节水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水影响评价及取水许可等行政审批存在部门缺乏联动机制、管理不健全问题,大量设施建成后闲置,缺乏有效监管维护。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亟待强化。(二)设施配套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通州区供排水管网配套不完善,自备井供水比例仍较高,供水能力得不到保障,城镇污水配套设施覆盖率低,自建中水、雨洪水利用工程正常运行率低,农业面源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用水计量设施未实现全覆盖,园林绿化、市政杂用等设施相对滞后,再生水利用率低。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有待提高,设施管护亟待完善。农村地区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较低。设施配套水平在“十三五”时期亟待提升。(三)节水型区创建工作有待强化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要求,在收集相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参照节水型区创建考核标准进行自评,通州区2014年、2015年的分数分别为30.9分、51.5分,距离创建最低分90分还有较大差距。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量水发展”理念仍未成为全区各部门的共识,部门各自为政,沟通联络机制亟待建立;二是节水统计工作滞后,统计工作制度、人员有待配套,管理台账有待规范,数据孤岛困境亟待纾解。表21通州区节水型区创建考核指标与现状指标对比表序号具体指标单位2014年2015年2017年现状值现状值考核指标1节水管理基础工作—部分落实部分落实全部落实2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水平‰1.31.0≥23计划用水覆盖率%58.377.1≥954节水设施正常运行率%80.090.01005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5.611.8≥406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17.019.0≥20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新水用量年下降率%(0.7)11.4≥48人均生活用水量升/人日194.9175.8≤2209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达标率%低于要求低于要求10010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95.797.010011绿地林地及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率%69.081.5≥98通州区计划2018年完成节水型区创建工作,梳理11项考核指标,节水设施正常运行率、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达标率、绿地林地及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例、计划用水覆盖率等5项与考核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为了能够实现原定创建目标,需重点抓好节水基础工作,补齐短板,服务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示范区建设。(四)节水激励奖补机制有待健全收取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用在执行中存在困难,影响计划用水管理政策实施效果;农业水价改革推进缓慢,需在科学评估漷县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渐进推广;农村居民用水付费意识仍欠缺,制约村镇节水工作的开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仍较低,雨洪水利用工程面临资金、政策支撑不足困境,社会参与积极性仍有待提高。(五)节水宣传有待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定期开展,但仍未形成合力,缺乏部门联动,宣传力度需要加大,宣传内容和形式在新形势下要有创新,需进一步提升节水型社会在城市副中心建设中的重要程度,借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经验,实现两者融会贯通,推动节水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与运河文化相依的节水氛围。第三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和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为总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城市发展原则,充分发挥水资源对通州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引导作用,把地下水管起来、把雨洪水蓄起来、把再生水用起来。坚持向观念要水、向机制要水、向科技要水,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节水机制,加速推进节水型区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大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节水优先,贯彻量水发展。节水优先,多措并举,挖掘节水潜力,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控制区域、行业用水总量和水资源、水生态承载力约束,贯彻落实量水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推进,突出基础工作。管理创新与工程建设相结合,统筹协调各部门节水工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完善考核机制。突出节水基础工作,配套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节水统计队伍,规范统计上报流程。加强节水基础设施管护,引导资本以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参与,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示范带动,强化社会共治。高标准要求与倒逼机制相结合,以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村庄)、产业园区为载体,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发挥支持作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主动开展节水器具换装、技术创新和节水宣传,最终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监督。明确委办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职责,细化任务分工,以目标导向指导节水工作。发挥职能部门、社会监督作用,关注节水型社会建设进展,及时反馈、解决与市民切身相关涉水问题,真正推动以人为本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三、建设范围及规划水平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通州区4个街道办事处、10个建制城镇、1个建制乡,共906.28平方公里。规划水平年: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近期水平年2017年,规划远期水平年2020年。四、主要目标及阶段目标通过“十三五”时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用水总量控制更加严格,用水效率效益明显提升,节水法规、标准和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节水意识显著提高。2018年完成节水型区创建任务,2020年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表31通州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近期及远期目标分类序号具体指标单位2014年现状2017年目标2020年目标指标属性综合1用水总量亿立方米3.89达到市级要求达到市级要求约束性2新水总用水量亿立方米2.32达到市级要求达到市级要求约束性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新水用量年下降率%11.44以上4以上约束性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立方米70.956.650以下指导性生活5人均生活用水量升/人·日194.9低于220低于220约束性6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95.7100100约束性农业7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90.720.75指导性8农业用新水总量万立方米10512达到市级要求达到市级要求约束性9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例%68.498.098.0约束性10农业用水计量设施覆盖率%低于要求60100指导性园林绿化11装表计量收费覆盖率%低于要求60100指导性12园林绿地节水灌溉面积比例%99.298以上98以上约束性市政市容13装表计量收费覆盖率%低于要求60100指导性工业14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达标率%低于要求100100约束性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11.810以下10以下指导性管理16计划用水覆盖率%58.39595.0约束性17节水设施正常运行率%80100100约束性载体创建18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5.640.045.0约束性19公共服务业节水型企业(单位)占节水型企业(单位)比重%2.00%40.060.0约束性20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17.023.025.0指导性基础设施21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7.814.510.0指导性第四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任务要求,通州从管理节水、行业节水(农业、工业、生活及公共服务业、园林绿化、特殊行业)、社会节水3个层面形成“1+5+1”的模式,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一、管理节水(一)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与《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相关制度规范,落实健全节水统计、农业计量收费、农村管水员、节水设施管护、区级节水型载体创建标准等配套制度,加快推进节水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根据通州区实际,展开水权交易、以奖代补政策试点等工作,并在全区推广。(二)细化计划用水管理科学核定各乡镇、街道、园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其分解落实到村、企业(单位);加强水务与供水部门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实行单月预警双月考核,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通过梳理计划漏管户,到2017年底,计划用水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政市容、园林绿化公益用水,到2017年底,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到2020年底,全部实现装表计量、按量收费。(三)严格落实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认真开展土地储备项目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工作,对于需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新增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对于不具备供水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对于不按有关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四)逐步规范自备井管理依法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控制取水总量,严禁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新增地下水取水量。严格凿井审批管理,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用水户一律使用管网水,不再批准新增自备井,同时加快推进已有自备井置换工作;实行农业灌溉机井总量控制、增减挂钩,不再批准新增农业灌溉机井;建立工业企业取用水和排水对账制度,逐步封填未经批准的自备井。2017年底前,完成机井排查登记。制定机井置换计划,2020年底前,封填城区未经批准的机井,按计划置换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机井。(五)严格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要遵循绿色循环低碳理念,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保证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住建、水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和施工图,完善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监管流程,对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予供水;验收合格的项目,要由建设单位会同运营单位制作节水设施清单并建立运营维护机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六)加大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涉水事务部门联动机制,为水务执法队伍配备执法专用装备和器材,加强节水管理力度,将专项节水执法检查工作与日常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加大水务监督执法检查以及对涉水违法事件的打击力度,推进网格化管理,到2017年底,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反映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问题,前往现场核查、反馈,完善工作记录,确保处理率、满意率达到100%。完善基层管水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监督考核制度;全面完成农民用水协会和管水员改革,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农村管水员在节水统计和管理中的作用,把基层节水工作落到实处。(七)加强节水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对现有及新增节水设施(雨洪水利用、园林绿地及农业灌溉、洗车循环水、再生水及其他)的运行管理,对现有的节水设施开展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各辖区节水设施台账,推广数据信息化并上图;开展节水设施运行费财政补贴政策制定研究工作;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全部节水设施产权明晰,损坏设施及时维修,到2017年底节水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100%。定期开展节水设施自查、抽查工作,并建立数据上报制度。(八)规范节水统计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统计队伍,提高节水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非居民用水大户和供水企业安装水量计量智能监控装置,实现供水设施的远程监控和用水信息的自动采集,建立和完善节水数据。规范数据、台账统计上报流程,定期上报节水统计数据,每半年评估一次节水工作成效。二、农业节水(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要求,按照“调粮、稳菜、强种、增绿、精畜、节水”的基本思路,通过调减粮田、增加种业园区建设面积及林业用地面积,建设6万亩都市田园、提升8万亩基本菜田、打造5万亩中国“种业硅谷”、建成50万亩林业生态体系、做精做强畜牧产业、建设北京农业综合节水示范区,发展规模化、园区化、标准化、生态化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二)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对已有农业高效灌溉设施开展全面清查,建立节水设施名录,破损、老化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改造;积极引进推广目前示范成熟的时针式喷灌、滚移式喷灌、自动控制喷灌和半固定喷灌等灌溉方式,落实《通州区农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农业用地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达到98%以上;到2020年底,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701(2015年)提高到0.75以上,实现农业用水量满足市级要求。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业灌溉用水远程监控,完善定额管理。明确乡镇、园区责任,完善节水灌溉设施管护制度,可通过合同节水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加强设施管护水平,完善台账登记,落实详细地块并上图。(三)推广农艺节水全面推广农艺节水技术,采取应用抗旱品种、秸秆覆盖、化学制剂调控水分、水肥耦合平衡施肥等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充分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减少农业用新水量。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重要水源地,逐步有序退出小麦等高耗水作物。到2020年,全区小麦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不超过3万亩。(四)推进畜牧水产业节水减量增效。控制养殖总量,支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态化的“四化”养殖,有计划取缔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社等方式达到畜牧水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划定城市核心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按照工作要求,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以生态循环和清洁生产为核心,积极推广畜禽水产养殖场发展资源利用型、节约环保型的养殖模式,推行干清粪、乳头引水、中水回用等工艺技术,对备案畜禽水产养殖场进行雨水收集利用建设工程,改造提升节水及饲养设施设备,水产养殖池塘全面实施节水防渗或循环改造。自2016年起,全区养殖总规模每年递减10%。2016年底前,完成京哈高速以北地区全部、京哈高速以南地区50%的低端种养殖业退出。2017年底前全区低端种养殖业全部退出。到2020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总数不超过80个,规模化养殖生猪存栏不超过8万头。(五)加强农业示范镇建设加强漷县镇节水示范镇建设。以节水增效为目标,以调结构、全计量、全收费、全覆盖为主线,以机制和设施建设为保障,强化管理制度建设,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示范镇。到2016年底,漷县镇高效节水示范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灌溉用水计量收费,健全收费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计量收费、节约用水奖励机制,实行限额内用水优惠水价、超限额加收水资源费政策。三、工业节水(一)合理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不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的产业,严格执行《通州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精尖产业结构。根据《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定期发布《通州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建立完善企业退出机制,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快不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的产业退出。结合通州区现有产业情况,重点污染行业实施整行业退出,部分行业调整退出污染严重的生产环节,拆除污染环节生产设备。新入驻工业企业不仅要满足通州区产业引入政策,还需在设计阶段就符合节水型企业标准,并在投产后主动到节水管理部门申请创建。(二)强化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节水诊断、用水效率评估;加强生产设备的冷却水、锅炉和空调的冷凝水循环利用;加大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技术,鼓励企业使用废水“零排放”技术等。制定工业行业水重复利用率指标考核体系。GB/T18916《取水定额》主要行业中的单位全部安装计量设施,严格监测用水量,严控用水定额,2017年底确保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达标率100%。加强对冷凝水、循环水、雨洪水利用工程等节水设施的管理,健全制度,完善台账,并定期上报。(三)鼓励企业开发和使用节水工艺、设备建立节水技术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政府通过资金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研究开发与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在保障工业用水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四、生活及公共服务业节水(一)推进公共服务业节水管理按照城市副中心定位,全力打造文化、商务两大产业,高起点发展健康服务业。推进公共服务业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要求新入驻企业在设计阶段满足节水型企业(单位)标准,安装水表、高效节水器具,并制定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计划,到2020年底,该领域节水型企业(单位)比例不低于60%。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业用水户分级计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智能高精度远传收费系统。(二)改造城乡集中供水管网推进管网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市政道路建设,加快老旧城区供水管网的技术改造,更新改造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老旧供水管网,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进一步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到2020年末,公共管网漏损率由“十二五”末的17%降到14%以下。(三)推广高效节水器具落实节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节水器具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加强高效节水器具推广;以社区(重点是2000年前建成小区)、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生活用水产品水效提升行动,到2017年底,实现学校、机关、医院、综合性公共建筑等社会单位的高效节水器具全覆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全部采用高效节水器具。“十三五”期间,高效节水器具换装预计达到7万套/件。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职责,到2017年底,行政辖区内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制定推广高效节水器具换装年度计划,并定期抽查检查。(四)推进农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改造与分户计量设施配套,渐进推广实施农村生活用水的计量收费和规范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五)推进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水质标准,规范再生水使用用途,科学评估再生水使用安全性。加快通州地区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规划和建设,到2018年新建再生水输配水管线80公里。覆盖范围内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住宅小区及单位内部景观等用水应当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具备环卫用再生水供水能力的区域,环卫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外的区域,集中建设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安装中水处理设施和利用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全部安装建筑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成立再生水专业运营管理公司,统筹规划建设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六)保障节水设施正常运行加强节水设施规范化管理。生活节水设施包括雨洪水利用工程、自建中水设施。鼓励引导资本以PPP、BOT、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参与节水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培育节水服务企业,发展壮大节水产业,鼓励已建成的自建中水设施运营单位与节水服务企业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推进专业化运营。已配建污水处理设施或中水处理设施的,进行设施检修维护,投入正常运行。出台节水设施正常运行规范文件,配套奖励政策,提高社区(村庄)、企业(单位)积极性,要求配备维护管理人员,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用水台账,并定期上报。五、园林绿化节水(一)打造集雨型绿地林地选栽具有生态功能、环境适应能力强的原生(本土)植物,配套建设微灌、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加强绿地林地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积极打造集雨型绿地林地。到2020年,城市绿地林地实现日降水量100毫米不外排。加强园林绿地雨水利用与集蓄设施建设,逐步配套完善现有园林绿地林地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新建园林绿地林地建设时需配套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强河湖周边园林绿地的取用水设施建设,优先使用河湖水;加强再生水输配水管网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到2020年,全区公共绿地使用雨水或再生水等灌溉比例达到50%,其中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70%;公园湖泊生态补水基本实现全部使用非常规水源。(二)提升社区绿地管护水平社区、村庄、企事业单位内部未纳入园林绿化单位管护范围内的绿地林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需明确责任归属,要求加强管护、灌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确保社区、村庄、企业范围内绿地林地管护科学,保障全区绿地林地覆盖率逐步提高,社区环境承载力得到提升。(三)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开展园林绿地高效节水设施建设及改造,推广使用非常规水源,到2017年底,园林绿地公益用水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到2017年底,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达到98%以上。完善台账统计制度,并定期上报。逐步实现地块信息化并上图。(四)强化节水设施运行管护开展园林绿地节水灌溉设施普查,完善制度、台账管理,采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推广专业化管护,定期上报节水设施运行数据,到2017年底,节水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100%。完善用水计量收费,到2020年底,实现园林绿化用水计量收费全覆盖。六、特殊行业节水(一)加强建筑工程节水管理加强建筑工程的用水监督和取水定额管理,强化临时用水指标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建筑业新水取用总量,优先推广使用再生水。进一步规范基坑工程的降水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方案实施等各环节的工作,加大对施工降水的管理力度,从严控制施工降水审批程序。做到抽排水计量收费、综合利用,优先用于施工现场和城市景观,严禁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部利用市政中水或安装中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并建立中水设施运行防护机制,确保其正常运行。住宅类要符合节水型社区的标准。(二)加强特殊行业用水监督积极应用科技监督手段,督促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人造滑雪场、高尔夫球场、洗浴场所等高耗水单位以及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安装用水数据远程传输设备,确保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计量收费科学准确。七、社会节水(一)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家园”建设。结合通州区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洪水利用工程,降低开发强度,保留和恢复恰当的生态空间,提升地面蓄水、渗水和涵养水源能力。选择计划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作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绿色屋顶、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人工调蓄池、植草浅沟等绿色“海绵体”,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收、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新建、改建建筑严格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到2017年底前,通州区因地制宜地建设65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并通过回用系统将其作为道路喷洒、园林绿化、景观河湖补水的补充水源。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25号)要求,以北京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为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区,落实《通州·北京市副中心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将“一城一河”区域的行政办公片区建成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不断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制度体系,构建海绵城市建设框架,为北京高“海绵度”的城市建设奠定基础。海绵城市规划编制。水务、规划、住建、园林等部门编制全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节水载体创建1.节水型社区(村庄)创建全面开展节水型社区(村庄)创建活动。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创建主体责任,建立节水奖励及评优机制,调动社区、村庄参与积极性,最终形成“街道、乡镇组织申报,水务部门审查,全社会共创”的节水创建机制。到2017年底,实现各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节水型居民小区全覆盖。开展节水型社区(村庄)的复验工作,对发现用水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限期内不整改社区(村庄)取消节水型社区(村庄)资格,并组织重新申报。2.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各委办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要求在2017年底之前分批按计划全部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2020年之前,完成新迁入机关及事业单位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负责组织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尤其是用水大户和特殊行业用水户。到2017年底,行政管辖范围内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不低于40%。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复验工作,对发现用水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限期内不整改企业(单位)取消节水型企业(单位)资格,并组织重新申报。已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2017年底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3.节水型园区示范开展节水型园区示范工程。结合通州区产业发展特点,以种业基地、花卉园区、都市休闲农业园区为载体,完善配套评价标准,制定年度示范创建任务,充分发挥辐射带头作用,将漷县镇高效节水农业示范镇试点经验向全区推广,提高高效节水面积比率,到2017年底,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率达到98%以上,建成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4.开展节水“领跑者”行动执行环保“领跑者”激励政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园区的用水效率和排放强度达到更高标准,支持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三)节水型区创建及复验按照节水型区创建要求,编制《通州区节水型区创建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目标明确、可监测、可评估、可监督的社会节水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发挥水务、环保、财政等部门的部门管理作用,细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具体任务,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过程监控、动态管理。成立以区领导为组长的通州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定期汇报、统计上报制度,每半年评估一次节水成效,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争取2017年底各项考核指标达到考核要求,2018年6月之前组织申报工作。根据“一年一考核,三年一复验”要求定期汇报,不断提高节水型社会水平。(四)节水宣传1.将节水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将节水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教育培训之中,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了解水资源现状,学习涉水法律法规,普及节水知识,形成人人参与节水治水的浓厚氛围。2.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交通、水务、市政市容等部门的行业优势,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车厢、站台、LED显示屏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开展多样的节水宣传。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基层管理职能,借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经验,在社区、村镇、园区宣传栏定期更新节水主题资料。3.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活动,彰显运河文化继续开展节水“进机关、进部队、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医院”,“节水大讲堂”,“节水宣传赶大集”等活动;利用“用水指标下达”、“节水检查”等工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节水宣传。组织系列环保公益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培育和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结合通州运河文化、外调水配套设施建设等,制定年度计划,建设一批节水教育基地、节水型园区,树立节水典型,广泛宣传及交流节水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节水典型的表率带动作用,定期评选节水先进企业(单位)、先进社区(村庄)、先进家庭及先进个人,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第五章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通州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节水工作。按照各部门职责,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分解,制定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考核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区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实现区政府与部门政策协同、权责分明,合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拓宽投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投入,充分保障区级财政在通州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切实保障资金投入。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行PPP、BOT、合同节水等项目融资和经营模式,全面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模式。三、建立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激励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主动开展节水设施建设、技术创新、节水宣传和浪费用水监督等行为,对节水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团体、家庭和个人给予奖励。四、严格监督考核,强化示范推广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总结和督查制度,制定考核办法,为顺利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奠定基础。加强对规划实施效果的检查评估,及时总结建设经验,为示范推广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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