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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关于通州区第八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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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第八次全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4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普查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是摸清全区森林资源和城市绿化资源总体情况的重要途径。通过此次普查工作,将全面准确掌握我区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现状,并为区政府分析评价园林绿化资源经营状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和实施今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二、普查范围和对象(一)普查范围。此次普查范围为通州区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和城市绿化资源。(二)普查对象。此次普查采取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与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对象为通州区行政区域内生长的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资源,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农田林网和四旁散生树等;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调查对象为通州区规划城区(包括核心区、规划新城、乡镇建成区、工业开发园区)范围内的绿地和树木等。三、普查工作任务此次园林绿化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调查确定各类林地、城市绿地的类型、面积、分布和权属;调查各类森林、林木蓄积;调查各类农田林网的长度及分布情况;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调查城市绿地的植物情况;建立全区绿化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源统计、分析和评价,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绿化资源普查报告。四、普查工作安排普查时点为2014年2月28日24时。计划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全区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建立绿化资源数据库,完成绿化资源普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上报相关数据及成果。具体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建立领导机构,编制《通州区第八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意见》;收集普查工作相关数据资料,购置仪器设备;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组建调查队伍,进行业务培训。(二)外业调查阶段(2014年3月至8月):进行小班勾绘调整,准备基础数据;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始进行外业调查工作,实测各项调查因子;期间定期召开调查工作中期交流会议,汇报普查工作进展并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分析评价、数据调整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对外业调查成果进行汇总,开展区内自查核查工作;修正错误,将普查成果编制形成全区绿化资源数据库;对全区森林资源考核指标(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活立木蓄积)和城市绿化资源考核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进行评价确认。(四)提交成果、建立档案阶段(2014年11月):将检查验收合格的普查成果汇总后报送市林业勘察设计院,由市林业勘察设计院进行数据分析测算,生成各类统计表,绘制林相图、园林绿化资源分布图,编制园林绿化调查报告,建立园林绿化资源档案;将普查结果及调查报告报区政府进行批准后上报,由市园林绿化局对社会公布。五、普查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普查操作细则》和《通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技术要求开展普查工作,切实根据实际情况采集数据、勾绘小班,确保调查成果的准确性、科学性、权威性。为此特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不得擅自将林地调整为非林地。凡是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小班落界成果中划定为有林地的,不得擅自调整为非林地,确需调整的需上报区领导小组批准。二是林地保护等级不得随意调整。要严格按照《通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中的标准确定林地保护等级,不得擅自将林地保护等级从三级调整为四级,各乡镇政府最终测算三级保护林地面积占全镇森林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的标准;三是有林地林种不得随意调整。对于原有林种为公益林的,不得随意调整为商品林。(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原则,成立通州区第八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世疆担任,副组长由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刘卉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园林绿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刘卉兼任。为了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普查工作。(三)责任分工。全区各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各负其责,密切合作,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此次园林绿化普查工作;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协商指导此次普查的相关标准;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园林绿化普查工作,组建专业的调查队伍,与区园林绿化局的技术人员配合完成小班勾绘及外业调查工作。通州国土分局:负责确认土地权属界,与区园林绿化局共同研究制定林地划定标准及范围。市规划委通州分局:负责确认全区规划绿地的位置,与区园林绿化局共同研究制定全区绿地的划定标准及范围。区武装部、区市政市容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等国有林单位:负责配合各乡镇调查队开展各自管辖区域内的资源普查工作。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做好全区高速公路沿线范围内的资源普查工作。北京铁路林场:配合做好全区铁路沿线管理范围内的资源普查工作。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开展各开发园区内林地及绿地的资源普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此次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展开,按时完成。区民政局:负责通州区行政界的确认工作。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资料。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区的气象资料。(四)组建队伍、抓好培训。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建调查队伍,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国有林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共同组成。各国有林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抽调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多年从事林业工作、熟悉本区域森林资源现状的人员组成调查队伍,负责外业调查工作。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参加调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专项培训工作。(五)精打细算、落实资金。区园林绿化局在资金使用上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统筹兼顾、精打细算,用好、管好资金。要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上报区财政局审核通过。此次普查工作所需资金已纳入2014年度财政预算,要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六)加强宣传、确保安全。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宣传此次资源普查工作的意义,提高群众思想认识。特别是村“两委”班子,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清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利害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冲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开展普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组织开展外业调查工作时,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为调查人员配备防暑降温和虫蛇叮咬的急救药品。外业调查人员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危害,要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全区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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